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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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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枫叶 发表于 2022-4-18 00:00:00 浏览:  52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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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9证券简称:瑞普生物公告编号:2022-031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26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4:0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总股本468344037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人,所持股份190025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不含回购股份)的40.93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所持股份18411093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不含回购股份)的39.66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所持股份5914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不含回购股份)的1.2740%。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
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010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0374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2%。
2、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010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0374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2%。
3、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010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0374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2%。
4、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010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0374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600
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2%。
5、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010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0374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2%。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9999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
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026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04%;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9985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4%;
反对2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012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9%;反对2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48%;弃权1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12%。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9985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4%;
反对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012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3份的99.3539%;反对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13%;弃
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9985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4%;
反对3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012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39%;反对3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13%;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9987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2%;
反对2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60144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87%;反对2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48%;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9966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0%;
反对5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3%;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993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51%;反对5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501%;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024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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