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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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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2-4-18 00:00:00 浏览:  48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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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东方证券证券代码:60095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ORIENT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A 股配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2座27层及28层)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 年 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配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配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配股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本次配股为A股和H股配股,发行对象涉及境内外股东,提请股东关注
A股及H股发行公告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情况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 A 股配股拟以 A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2.8 股的比例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 H 股配股拟以 H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合资格的全体 H 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2.8 股的比例向全体 H股股东配售。A 股和 H 股配股比例相同,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相同。
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993655803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总计 1958223624 股,其中 A 股配股股数为 1670641224 股,H 股配股股数为28758240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一)定价原则
1、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
司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二)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8.46元人民币每股。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 A 股与 H 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A 股和 H 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保持一致。
五、承销方式
本次 A 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H 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六、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详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公司应对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推动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内部控制,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不等同于对公司
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一)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二百五十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百分之十;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四)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百分之十;
(五)提取任意公积金;
(六)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法定公积金、交易风险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在本章程实行过程中国家对法定公积金以及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等证
券公司适用的准备金提取比例、累计提取余额有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交易风险准备金、任意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二百五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为: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
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
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为:
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
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在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当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对于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
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
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第二百五十三条公司股东存在违规使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百五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百五十六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股利支付涉及现金或
其他款项均不产生由公司承担的利息。公司派发股利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第二百五十七条公司于催缴股款前已缴付的任何股份的股款均可享有股利。股份持有人无权就预缴股款收取于其后宣派的股利。
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对于无人认领的股息,公司可行使没收权利,但该权利仅可在适用的有关时效届满后才可行使。
公司有权终止以邮递方式向境外上市外资股持有人发送股息单,但公司应在股息单连续两次未予提现后方可行使此项权利。如股息单初次邮寄未能送达收件人而遭退回后,公司即可行使此项权利。
公司有权按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未能联络的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股东的股份,但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一)公司在12年内已就该等股份最少派发了三次股息,而在该段期间无人认领
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股息;
(二)公司在12年期间届满后于公司股票上市地一份或多份报章刊登公告,说明
其拟将股份出售的意向,并通知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百五十八条公司应当为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股东委任收款代理人。收款代理人应当代有关股东收取公司就境外上市外资股分配的股利及其他应付的款项。
公司委任的收款代理人应当符合上市地法律或者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委任的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股东的收款代理人,应当为依照香港《受托人条例》注册的信托公司。”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公司的利润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二)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在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当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对于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第五条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并确保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相关部门在制定规划时,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并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基础进行详细论证,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暂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计划
2021年度于本次配股实施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以2020年末总股本6993655803股为基数,向2020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共计派
2020年度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48413950.75元,占合并报表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64.21%
以2019年末总股本6993655803股为基数,向2019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共计派
2019年度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9048370.45元,占合并报表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43.08%
2、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37149.63272298.85243507.98
利润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174841.40104904.84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64.21%43.08%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279746.24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350985.49
有者的年均净利润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
年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79.70%净利润的比例
1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3、本次配股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A 股和 H 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八、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第三节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证券行业相关风险
1、公司盈利受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影响的风险
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及盈利能力与证券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而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市场发展程度、国际经济形势和投资者行为等诸
多因素的影响,呈现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我国证券市场成立时间较短,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一百多年的运行历史,我国证券市场还属于新兴市场,市场发展不够成熟,表现为证券市场存在较强的周期性和波动性,从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和收益产生直接影响。
公司的大部分收入和利润来源于与证券市场高度相关的经纪业务、证券金融业务、
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证券市场的周期性变化特点将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一定风险。若未来证券市场处于较长时间的不景气周期,或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极端情形,或未来新冠疫情持续,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公司及公司的客户以及其他相关方未能及时适应国内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经营状况转差甚至出现大幅恶化,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出现较大波动,并可能出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情形。
2、证券业竞争环境变化风险
(1)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类证券公司会员共有
140家。我国证券行业近年来正处于新一轮行业调整阶段,大型证券公司的规模及市场
份额逐渐提高,资源向少数证券公司集中;然而,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同质化程度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仍然较高,盈利模式差异尚不明显。整体而言,国内证券公司竞争格局呈现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各家证券公司在竞争手段、科技水平以及资本实力方面尚未拉开显著差距,公司在各业务条线上均面临激烈竞争。
(2)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所带来的竞争风险
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外资引入举措已在诸多行业落地,中国证券行业对外开放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018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2020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做出修订,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例限制。随着中国国内金融服务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外资机构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参与程度也逐步加深,其所从事的业务范围也逐渐扩大。而外资机构在公司品牌影响力、管理能力、资本实力以及金融创新能力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其在跨境业务方面的运作经验也更为丰富。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补充资本实力、提高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保持并巩固在相关领域的竞争优势,可能存在客户流失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与其他金融机构及互联网金融竞争产生的风险
在客户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强烈的背景下,金融行业间的渗透效应加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凭借其客户资源、网络渠道和资本实力等优势,不断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如证券承销、资产管理、理财服务等进行渗透,与证券公司形成了激烈竞争。随着金融综合化趋势的演进,特别是如果国家逐步放松对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限制,这些机构将进一步挤压证券公司的业务空间,公司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
此外,近年来金融科技公司及互联网公司发展迅猛,这些非传统金融机构凭借其海量的客户基础和数据积累,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产品销售和小额融资等金融服务,对传统的证券投资理财方式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也对证券公司经营模式转型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快速布局并实现业务转型升级,未来可能会面临客户流失、业务规模被压缩和行业竞争地位下降的风险。
3、政策法律风险
我国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业务的经营与开展受到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较为完整的证券行业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监督管理体系。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业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均需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和机构的监管。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体系。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可能会影响证券业的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使得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经营风险
1、经纪业务风险
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是通过营业部接受客户的委托或按照客户指示代理客户
买卖股票、基金及债券,公司向个人、机构及财富管理客户提供经纪服务以取得经纪业务收入。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水平主要取决于交易规模和交易佣金费率。交易规模直接取决于客户资金规模及交易频率,亦受宏观政策、市场行情、利率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客户的交易量与证券市场行情及客户交易换手率的关联度较高,如果货币政策收紧、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低迷、成交量持续萎缩,投资者交易热情降低,客户交易资金规模和交易频率都将下降。同时,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相较成熟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占比相对较高,投资者投机心理相对较强,换手率明显高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随着投资者结构日益机构化、市场投资理念逐步成熟,证券交易频率有进一步降低的可能,可能影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除了交易量的因素外,公司的交易佣金率水平对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影响也比较大。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经纪业务竞争的日益加剧,市场佣金率水平有所下滑。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传统证券经纪业务也造成了一定冲击,互联网金融拥有更便捷服务、更低运营成本、更低费率的特点。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布局、转型升级,将可能面临经纪业务客户流失、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此外,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东证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
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及中国金融期货交
易所全面结算会员,为客户提供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服务。东证期货在经营管理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因期货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经营风险、期货经纪和代理结算业务的市场竞争风险、投资咨询业务的市场风险、
保证金交易的结算风险、业务与产品创新导致的风险以及开展新业务不获批准的风险。
2、证券金融业务风险
公司证券金融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
证券等资本中介业务。该类业务主要涉及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方面,如果公司在证券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维持担保比例或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警戒线且客户未能追加担保物、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到期不偿还信用交易资
金、市场交易出现极端情况等原因,交易客户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导致本公司出现资金损失。此外,客户信用账户若被司法冻结,公司也可能面临无法及时收回债权的信用风险。
利率风险方面,公司证券金融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在我国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利差可能逐步收窄,公司证券金融业务存在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方面,公司证券金融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带来持续的资金需求,如若公司不能及时筹集相应的资金,将有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
3、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的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包括权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等自营交易业务及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自营交易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公司自营交易业务面临较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可能导致投资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同时由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对冲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波动频繁,投资品种较少,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有效规避系统性风险。同时,由于不同的投资产品具有其独特的风险收益特征,公司的自营交易业务需承担不同投资产品特有的内含风险,如股票可能面临上市公司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债券可能面临债券发行人主体违约或信用评级下
1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衍生产品投资可能面临衍生产品价格发生不利逆向变动而
带来的市场风险或因市场交易量不足等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最后,公司自营交易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投资部门的专业研究和判断能力,由于证券市场本身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自营交易业务投资人员未能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规模,可能存在因投资决策不当造成损失的风险。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从事另类投资业务,投资产品包括股权投资、特殊资产投资等。股权投资决策主要基于公司对投资对象的行业发展前景、市场潜力、技术水平、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判断,如果判断出现失误、投资对象发生经营风险或者投资对象所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均可能致使投资项目失败,进而使公司投资遭受损失。特殊资产投资存在因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公司投资损失的风险。
4、投资管理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其中,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公司持股35.412%且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联营企业汇添富基金开展,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本开展。
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作为金融机构参与最广泛的业务之一,除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外,公司还面临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主体的竞争,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加剧了竞争的激烈程度,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其具有国际先进化经验的资产管理业务可能进一步加剧竞争。如果公司未能在产品投资回报、客户服务、产品创新等方面形成优势,将会造成投资者对公司相关产品的认可度下降,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带来不利影响。同时,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的业绩,可能因宏观经济不佳、行业低迷或自身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导致收益率不及预期,将会影响投资者认购和持有相关产品的积极性和意愿,从而造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下降,使得公司管理费收入降低。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业务主要是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受托管理资金对创新型和
成长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具有风险投资的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募集情况受到市场环境、同行业竞争、基金过往投资业绩等影响,存在后续基金募资规模不达预期,从而对业务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
1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金投资管理业务通常以标的公司股票上市或并购等多种方式实现退出,可能存在因受IPO 发行市场波动、并购重组市场活跃程度以及标的企业本身经营等方面的影响,导致公司退出渠道不畅,进而给公司或客户带来损失的风险。
5、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和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开展,主要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企业债、国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的保荐和承销业务,以及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等。
投资银行业务往往受到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行情的影响。经济状况不佳可能会导致客户业绩波动,投资者信心不足,进而导致全行业证券发行及并购的规模和数量减少。
资本市场行情波动剧烈或市场情况不佳可能造成客户发行或重组方案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承销或保荐的证券发行及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并购交易延迟或终止,最终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在开展具体业务过程中,如果公司或相关投行业务人员未能遵守与保荐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做到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充分、相关核查不审慎、持续督导不到位,将导致公司或相关业务人员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或依法赔付投资者损失,从而使公司在信誉和财务方面出现损失,甚至出现被暂停或吊销保荐业务资质等情况。
6、境外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控及其子公司东证国际开展国际化业务。东证国际作为集团国际化业务平台,通过各香港证监会持牌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经纪、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融资融券等业务。境外公司所在地具有不同于境内的市场和经营环境,因此公司面临境外经营所在地特有的市场和经营风险。境外公司所在地的司法、行政管理的法律、制度和体系与境内均有差别,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需遵守经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如境外公司不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当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将可能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
(三)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1、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8亿元,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运用的收益与我国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公司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对证券市场的总体把握和公司的业务能力都有密
切的关系,募集资金运用进度及其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3、本次 A 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配股采用代销方式发行。本次 A 股配股发行对象为 A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 A 股股票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则本次 A 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本次 A 股配股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自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全国停工停产抗击疫情,导致宏观经济增长不及预期。随着北美、欧洲等地疫情不断反复,全球经济前景和企业经营都会受到较大影响,其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持续时间、各地防控措施及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短期内也会受到一定冲击。作为上市综合性券商,公司业务遍布全国,服务客户涉及行业广泛,市场投资者众多,本次疫情对客户造成的冲击,以及各地防控政策对业务开展带来的障碍,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1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目录
发行人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本次配股为 A 股和 H 股配股,发行对象涉及境内外股东,提请股东关注 A 股及
H 股发行公告 ..............................................2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情况..........................................2
三、本次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2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3
五、承销方式................................................3
六、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3
七、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4
八、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第三节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11
目录...................................................18
第一节释义................................................21
一、基本术语...............................................21
二、专业术语...............................................22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2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4
二、本次配股发行概况...........................................25
三、本次 A 股配股有关机构 ......................................28
第三节风险因素..............................................32
一、宏观经济及证券行业相关风险......................................32
二、经营风险...............................................34
三、财务风险...............................................37
四、管理风险...............................................38
五、合规风险...............................................39
六、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40
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41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2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42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化情况................................43
三、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47
1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47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53
六、发行人的主营业务...........................................54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55
八、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70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73
十、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87
十一、发行人主要业务资格........................................112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121
十三、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121
十四、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第一大股东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121
十五、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123
十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30
十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相应措施..........................147
第五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48
一、同业竞争..............................................148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149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165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165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165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182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185
五、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187
第七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89
一、财务状况分析............................................189
二、盈利能力分析............................................210
三、现金流量分析............................................225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229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230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233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242
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44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244
1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246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246
四、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248
第九节历次募集资金运用.........................................251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25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51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258
第十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259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59
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288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289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首席执行官声明............................290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294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95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297
一、备查文件目录............................................297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297
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第一节释义
本配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东方证券/公司/本公司/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东方证券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配股/本次发行/本
指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次配股发行
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行为东方证券本次以配股方式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本次 A 股配股 指
股)之行为
本配股说明书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德勤华永指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最近三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指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指2021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公司章程规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出席的股东大股东大会指会东方有限指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能集团指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东证期货指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东证资本指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证资管指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投行指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花旗亚洲指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东方花旗指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东证创投指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金控指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东证国际指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东证香港指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东证润和指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指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二、专业术语
上海证券综合指数,其样本股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上证综指 指 包括 A 股和 B 股,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价格的变动情况,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发布证券公司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和资产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等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净资本指
其主要反映净资产中的高流动性部分,表明证券公司可变现以满足支付需要和应对风险的资金数
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一般风险准备指的风险准备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设立分支机构等存在可能导致净资本损失的风险,应当按一风险资本准备指
定标准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并与净资本建立对应关系,确保各项风险资本准备有对应的净资本支撑
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结算备付金指非交易结算的资金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其中融资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有意为购买证券而筹资的融资融券业务指经纪客户提供证券质押融资,从而协助其借助杠杆增加投资收益;
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经纪客户借出持有的证券,从而使客户可以利用市场上潜在的卖空机会获取投资收益
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质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债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指
押式回购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证券公司提供债券作为质物,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质押债券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指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向投资者融入资金;投资者按照规定收
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即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指
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2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转融通指
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股票指数期货的简称,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股指期货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买方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的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股票期权指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
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指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的证券投资方式可转债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股权分置改革指
A 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由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等构成的银行间进行资金银行间市场指
拆借、货币交易的市场
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在证券市场上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做市商指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等,指定一项或多项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套期保值指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自营指资行为新三板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个英文字母的IPO、首发 指缩写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是“Exchange Traded Fund”首个英文字ETF 指母的缩写
基金的基金,是“Fund of Funds”首个英文字母的缩写,是一种FOF 指专门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特别说明:本配股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本配股说明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
2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Orient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A 股 上交所
股票简称:东方证券
股票代码:600958
证券信息:
H 股 港交所
股份简称:东方证券
股份代码:03958
注册资本:人民币:6993655803.00元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
办公地址:山南路318号2号楼3-6层、12-14层、22层、25-27层、29层、32
层、37-40层
邮政编码:200010
香港营业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00号28-29楼
公司网址: http://www.dfzq.com.cn
电子信箱: ir@orientsec.com.cn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传真:021-63326010
2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地方债等政府经营范围: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配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和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H 股配股事项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21]3826 号),对公司申请 A+H 配股事项无异议,监管意见书有效期一年。
2022年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48 号),核准公司本次 H 股配股,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0 号),核准公司本次 A 股配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等事项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
2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 A 股和 H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本次配股基数和比例数量
本次 A 股配股拟以 A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2.8 股的比例向全体 A 股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 H 股配股拟以 H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合资格的全体 H 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2.8 股的比例向全体 H股股东配售。A 股和 H 股配股比例相同,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相同。
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993655803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总计 1958223624 股,其中 A 股配股股数为 1670641224 股,H 股配股股数为28758240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遵循公司董事会与
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8.46元人民币每股。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 A 股与 H 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承销商)协商确定。A 股和 H 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保持一致。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A股配售对象为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H 股配售对象为 H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合资格的全体 H 股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2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A股和H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 A 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H 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投资银行业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2财富管理与证券金融业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3销售交易业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
4补充营运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
2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一)本次 A 股配股发行股票的上市流通
本次 A 股配股完成后,获配 A 股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十二)本次配股发行费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保荐及承销费用【】
2会计师费用【】
3律师费用【】
4发行手续费用【】
5信息披露费用【】
6登记、托管及其他费用【】
合计【】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配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十三)本次配股发行日程安排日期(交易日)配股安排停牌安排2022 年 4 月 18 日(T-2 刊登《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摘要》《配股发行正常交易日)公告》《网上路演公告》2022 年 4 月 19 日(T-1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日)
2022 年 4 月 20 日(T 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22年4月21日-4月27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全天停牌日(T+1-T+5 日)2022 年 4 月 28 日(T+6登记公司网上清算、验资全天停牌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T+7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正常交易
日)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三、本次A股配股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2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010
联系人:王如富
(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保荐代表人:周银斌、陈雪
项目协办人:李响
陈宛、吕苏、陈康、莫太平、张俊雄、汤逊、欧舒婷、童赫扬、
项目组成员:
孙煜、岳创伟、章昀、季显明
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保荐代表人:洪伟龙、游言栋
项目协办人:修卓超
李杰峰、方原草、肖啸、郝明骋、郭原、施雨池、李伟、代宇扬、
项目组成员:
汤俊山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经办人员:王金锋、王冰、冯卉、刘达目、马晨晰、廉洁
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强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7楼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经办律师:林雅娜、曹江玮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付建超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庆辉、史曼、潘竹筠
(六)保荐机构律师
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孔鑫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12-14层
联系电话:010-65637181
传真:010-65693838
经办律师:陈巍、程其旭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3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八)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58888760
(九)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30090
户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3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第三节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及证券行业相关风险
(一)公司盈利受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影响的风险
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及盈利能力与证券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而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市场发展程度、国际经济形势和投资者行为等诸
多因素的影响,呈现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我国证券市场成立时间较短,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一百多年的运行历史,我国证券市场还属于新兴市场,市场发展不够成熟,表现为证券市场存在较强的周期性和波动性,从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和收益产生直接影响。
公司的大部分收入和利润来源于与证券市场高度相关的经纪业务、证券金融业务、
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证券市场的周期性变化特点将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一定风险。若未来证券市场处于较长时间的不景气周期,或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极端情形,或未来新冠疫情持续,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公司及公司的客户以及其他相关方未能及时适应国内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经营状况转差甚至出现大幅恶化,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出现较大波动,并可能出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情形。
(二)证券业竞争环境变化风险
1、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类证券公司会员共有
140家。我国证券行业近年来正处于新一轮行业调整阶段,大型证券公司的规模及市场
份额逐渐提高,资源向少数证券公司集中;然而,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同质化程度仍然较高,盈利模式差异尚不明显。整体而言,国内证券公司竞争格局呈现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各家证券公司在竞争手段、科技水平以及资本实力方面尚未拉开显著差距,公司在各业务条线上均面临激烈竞争。
2、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所带来的竞争风险
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外资引入举措已在诸多行业落地,中国证券行业对
3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外开放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018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2020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做出修订,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例限制。随着中国国内金融服务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外资机构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参与程度也逐步加深,其所从事的业务范围也逐渐扩大。而外资机构在公司品牌影响力、管理能力、资本实力以及金融创新能力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其在跨境业务方面的运作经验也更为丰富。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补充资本实力、提高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保持并巩固在相关领域的竞争优势,可能存在客户流失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与其他金融机构及互联网金融竞争产生的风险
在客户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强烈的背景下,金融行业间的渗透效应加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凭借其客户资源、网络渠道和资本实力等优势,不断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如证券承销、资产管理、理财服务等进行渗透,与证券公司形成了激烈竞争。随着金融综合化趋势的演进,特别是如果国家逐步放松对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限制,这些机构将进一步挤压证券公司的业务空间,公司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
此外,近年来金融科技公司及互联网公司发展迅猛,这些非传统金融机构凭借其海量的客户基础和数据积累,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产品销售和小额融资等金融服务,对传统的证券投资理财方式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也对证券公司经营模式转型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快速布局并实现业务转型升级,未来可能会面临客户流失、业务规模被压缩和行业竞争地位下降的风险。
(三)政策法律风险
我国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业务的经营与开展受到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较为完整的证券行业监督管理体系。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业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均需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和机构的监管。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
3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体系。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可能会影响证券业的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使得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经营风险
(一)经纪业务风险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是通过营业部接受客户的委托或按照客户指示代理客户
买卖股票、基金及债券,公司向个人、机构及财富管理客户提供经纪服务以取得经纪业务收入。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水平主要取决于交易规模和交易佣金费率。交易规模直接取决于客户资金规模及交易频率,亦受宏观政策、市场行情、利率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客户的交易量与证券市场行情及客户交易换手率的关联度较高,如果货币政策收紧、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低迷、成交量持续萎缩,投资者交易热情降低,客户交易资金规模和交易频率都将下降。同时,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相较成熟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占比相对较高,投资者投机心理相对较强,换手率明显高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随着投资者结构日益机构化、市场投资理念逐步成熟,证券交易频率有进一步降低的可能,可能影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除了交易量的因素外,公司的交易佣金率水平对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影响也比较大。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经纪业务竞争的日益加剧,市场佣金率水平有所下滑。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传统证券经纪业务也造成了一定冲击,互联网金融拥有更便捷服务、更低运营成本、更低费率的特点。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布局、转型升级,将可能面临经纪业务客户流失、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此外,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东证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及中国金融期货交
易所全面结算会员,为客户提供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服务。东证期货在经营管理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因期货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经营风险、期货经纪和代理结算业务的市场竞争风险、投资咨询业务的市场风险、
保证金交易的结算风险、业务与产品创新导致的风险以及开展新业务不获批准的风险。
3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二)证券金融业务风险
公司证券金融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
证券等资本中介业务。该类业务主要涉及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方面,如果公司在证券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维持担保比例或履约保障比例低于警戒线且客户未能追加担保物、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到期不偿还信用交易资
金、市场交易出现极端情况等原因,交易客户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导致本公司出现资金损失。此外,客户信用账户若被司法冻结,公司也可能面临无法及时收回债权的信用风险。
利率风险方面,公司证券金融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在我国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利差可能逐步收窄,公司证券金融业务存在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方面,公司证券金融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带来持续的资金需求,如若公司不能及时筹集相应的资金,将有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
(三)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的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包括权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等自营交易业务及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自营交易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公司自营交易业务面临较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可能导致投资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同时由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对冲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波动频繁,投资品种较少,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有效规避系统性风险。同时,由于不同的投资产品具有其独特的风险收益特征,公司的自营交易业务需承担不同投资产品特有的内含风险,如股票可能面临上市公司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债券可能面临债券发行人主体违约或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衍生产品投资可能面临衍生产品价格发生不利逆向变动而
带来的市场风险或因市场交易量不足等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最后,公司自营交易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投资部门的专业研究和判断能力,由于证券市场本身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自营交易业务投资人员未能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规模,可能存在因投资决策不当造成损失的风险。
3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从事另类投资业务,投资产品包括股权投资、特殊资产投资等。股权投资决策主要基于公司对投资对象的行业发展前景、市场潜力、技术水平、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判断,如果判断出现失误、投资对象发生经营风险或者投资对象所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均可能致使投资项目失败,进而使公司投资遭受损失。特殊资产投资存在因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公司投资损失的风险。
(四)投资管理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其中,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公司持股35.412%且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联营企业汇添富基金开展,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本开展。
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作为金融机构参与最广泛的业务之一,除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外,公司还面临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主体的竞争,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加剧了竞争的激烈程度,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其具有国际先进化经验的资产管理业务可能进一步加剧竞争。如果公司未能在产品投资回报、客户服务、产品创新等方面形成优势,将会造成投资者对公司相关产品的认可度下降,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带来不利影响。同时,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的业绩,可能因宏观经济不佳、行业低迷或自身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导致收益率不及预期,将会影响投资者认购和持有相关产品的积极性和意愿,从而造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下降,使得公司管理费收入降低。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业务主要是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受托管理资金对创新型和
成长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具有风险投资的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募集情况受到市场环境、同行业竞争、基金过往投资业绩等影响,存在后续基金募资规模不达预期,从而对业务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业务通常以标的公司股票上市或并购等多种方式实现退出,可能存在因受IPO发行市场波动、并购重组市场活跃程度以及标的企业本身经营等方面的影响,导致公司退出渠道不畅,进而给公司或客户带来损失的风险。
(五)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和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开展,主要
3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企业债、国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的保荐和承销业务,以及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等。
投资银行业务往往受到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行情的影响。经济状况不佳可能会导致客户业绩波动,投资者信心不足,进而导致全行业证券发行及并购的规模和数量减少。
资本市场行情波动剧烈或市场情况不佳可能造成客户发行或重组方案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承销或保荐的证券发行及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并购交易延迟或终止,最终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在开展具体业务过程中,如果公司或相关投行业务人员未能遵守与保荐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做到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充分、相关核查不审慎、持续督导不到位,将导致公司或相关业务人员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或依法赔付投资者损失,从而使公司在信誉和财务方面出现损失,甚至出现被暂停或吊销保荐业务资质等情况。
(六)境外业务风险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控及其子公司东证国际开展国际化业务。东证国际作为集团国际化业务平台,通过各香港证监会持牌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经纪、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融资融券等业务。境外公司所在地具有不同于境内的市场和经营环境,因此公司面临境外经营所在地特有的市场和经营风险。境外公司所在地的司法、行政管理的法律、制度和体系与境内均有差别,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需遵守经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如境外公司不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当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将可能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
三、财务风险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公司主要信用风险类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直接信用风险,即由于发行人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的风险;二是交易对手风险,即在衍生品交易或证券融资交易中由于交易对手方及融资方违约造成的风险;三是结算风险,即在交易的清算交收过程中的违约行为,简言之是公司履行交付行为而交易对手方违约。
3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下设相关委员会,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均履行信用风险管理职责。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围绕净资本管理与风险承受度,分层次、分模块,统筹管理规模、交易对手、风险敞口等风控指标,并从品种、模型、对冲等角度出发,对信用风险敞口精细化管理。虽然公司对信用风险进行了精细分析和评估,但公司的各项业务仍然可能因交易相对方隐瞒真实情况、违约、信用等级下降等情况而产生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虽然公司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公司依照《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规定和自身风险管理需要,持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设置专岗负责对公司流动性风险进行动态监控、预警、分析和报告。但若未来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且经营水平出现异常波动,不排除公司将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务的本金或利息,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净资本管理风险目前,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动态监管模式,若出现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或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无法满足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监管要求,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一)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在操作风险管理层面,公司已在内控流程基础上细化梳理了操作流程,识别了流程中的操作风险,并按照管理需要对风险进行了分类管理,建立了操作风险评估模型、关键风险指标监测机制、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上报机制等,但不能完全排除因员工操作不当、失误、故意、欺诈、不作为等原因而使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声誉受到影响。
3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二)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指公司信息技术系统不能提供正常服务,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风险;信息技术系统和关键数据的保护、备份措施不足,导致公司业务不连续或信息安全风险;重要信息技术系统不使用监管部门或市场通行的数据交互接口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风险;重要信息技术系统提供商不能提供技术系统生命周期内的持续支持和服务的风险。
公司非常重视信息技术系统风险的管理,由 IT 战略发展和治理委员会拟定和审核公司 IT 治理目标及发展规划,制定 IT 年度预算,审核重大 IT 项目立项、投入和优先级,评估 IT 重大事项并出具意见。但由于各种原因,公司的交易系统仍然可能出现软硬件故障、通信线路中断、病毒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情况。若公司遭遇上述突发事件,或因为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改造升级系统致使公司系统发生故障,可能阻碍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声誉、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人才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金融机构的竞争主要表现为人才的竞争,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而言,证券公司对专业人员素质依赖度更高。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各大证券公司竞相争夺人才。此外,伴随着大量创新业务的推出,相关专业人才的需求大幅增长。公司注重人才培养,近年来先后实施了员工薪酬市场化对标、财富管理事业部制改革、员工持股计划等,建立了一支专业优秀的人才队伍。但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方面,公司仍存在关键人才流失的风险,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类型的增加和业务规模的扩展,公司目前的人才储备可能无法满足相关业务拓展的要求,在招聘专业人才上可能存在一定竞争压力。
五、合规风险
公司面临的合规风险是指因未能遵守法规及相关监督组织的标准、业务适用的操守
守则而可能承受的法律风险或者监管制裁,从而造成重大财务损失或者信誉受损的风险。
证券、基金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规范,同时证券、基金业也受会计、税收、外汇和利率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限制。证
3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的各类业务都要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地方派出机构的监管。
如果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从业人员在未来的业务开展过程中未能遵守法律、法规
及监管部门规定,有可能面临相关部门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等处罚措施。其中,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六、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8亿元,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运用的收益与我国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公司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对证券市场的总体把握和公司的业务能力都有密
切的关系,募集资金运用进度及其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 A 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配股采用代销方式发行。本次 A 股配股发行对象为 A 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 A 股股票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则本次 A 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本次 A 股配股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自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全国停工停产抗击疫情,导致宏观经济增长不及预期。随着北美、欧洲等地疫情不断反复,全球经济前景和企业经营都会受到较大影响,其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持续时间、各地防控措施及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短期内也会受到一定冲击。作为上市综合性券商,公司业务遍布全国,服务客户涉及行业广泛,市场投资者众多,本次疫情对客户造成的冲击,以及各地防控政策对业务开展带来的障碍,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Orient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A 股 上交所
股票简称:东方证券
股票代码:600958
证券信息:
H 股 港交所
股份简称:东方证券
股份代码:03958
注册资本:人民币:6993655803.00元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
办公地址:山南路318号2号楼3-6层、12-14层、22层、25-27层、29层、
32层、37-40层
邮政编码:200010
香港营业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00号28-29楼
公司网址: http://www.dfzq.com.cn
电子信箱: ir@orientsec.com.cn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传真:021-63326010
4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地方债等政府经营范围: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东方有限设立
发行人前身东方有限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997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7)400号文同意由申能集团和上海
外滩房屋置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收购抚顺证券公司,筹建东方有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7年11月12日出具了华业字(97)第1362号《关于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验资报告》,经过审验,东方有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截至1997年11月12日各投资方已投入的资本合计为人民币1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2月23日以银复(1998)52号文《关于设立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成立东方有限,核准其公司章程,并确认其公司章程中所列的上海市财政局、申能集团等15家股东资格及出资额。
1997年12月10日,东方有限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15005003000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亿元。
2、2003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5月23日,东方有限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改制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公司采用整体变更方式,以2002年12月31日经审计调整后的净资产值人民币1139791801.73元为基数,按1:1比例折为11397918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余额人民币
4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1.73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原有限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股份。同时,十家
法人股东以货币方式按每股1.00元的价格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100000万元,其中:原股东申能集团增资25000万元,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增资10000万元,上海久事公司增资5000万元,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新引入股东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增资20000万元,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7000万元,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增资
2000万元。
东方有限已委托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全部
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并出具沪众评报字(2003)第02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东方有限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1183857305.01元。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已出具沪评审[2003]714号《关于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评估结构的确认通知》,对前述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2003年7月24日,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国)名称变核内字[2003]
第298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体改审(2003)004号《关于同意设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同意东方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9月12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3]184号文《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批准同意东方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于2003年9月9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选举了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003年9月29日,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安永大华业字(2003)
第976号《验资报告》,确认变更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213979.18万元。
2003年10月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3100001005003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设立后的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2007年6月增资扩股(配股)
4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2006年11月,公司召开200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2007年5月,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机构字[2007]101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发行人以向现有股东配股的方式增资扩股,每
10股配售5股,配股价格为每股1.36元。本次配股以现金认缴,于2007年6月21日完成,实际共配股940062036股。配股后,发行人的总股本由2139791800股增至
3079853836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此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07)第23087号《验资报告》。
2、2007年9月增资扩股(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2007年4月,公司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议案。2007年8月,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机构字(2007)187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公司以截至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2139791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红股(不包括前次配股新增股份),共计213979180股。本次送股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3079853836股增至3293833016股。2007年8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07)第23336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
3、2011年12月增资扩股(配股)201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配股方案》。公司以向股东配股的方式增资扩股,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93833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格为每股4.50元。本次配股的认购方式为次级债务债权人股东以所持次级债权转股,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其他股东以现金认购。2011年11月,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1]1769号文核准本次配股。除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外的57名股东参加了本次配股,实际共配987909905股。配股后,公司的总股本由3293833016股增至4281742921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30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4、2015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2012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申请首
4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00000 万股。2013 年 2 月,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2014年2月,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等事项进行调整。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2月27日出具了证监许可[2015]305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15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 100000 万股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281742921股增至5281742921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07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新增股本已全部缴足。
5、2016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201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申请首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拟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 8.7 亿股(超额配售权执行前)。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5月20日出具了证监许可[2016]1026号文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10亿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2016 年 7 月 8 日,经港交所批准,公司于港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总数为 957000000 股 H 股(包括公司将予发行的 870000000 股 H 股及售股股东将予出售的 87000000 股 H 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
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聘请的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于2016年7月27日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并要求公司额外发行和售股股东售出合计共70080000股H 股股份(包括公司将予配发及发行的 63709090 股 H 股及售股股东因履行国有股减持义务将予售出的 6370910 股 H 股,以下简称“超额配售股份”)。
前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及超额配售权行使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
6215452011股。德勤华永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6)第1082号《验资报告》,验
证公司新增股本已全部缴足。
6、2017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方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0000 万股。中国证监会于
4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2017年10月30日出具证监许可[2017]1940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股新股。2017年12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993655803股。发行人本次股本变动已经德勤华永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59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三、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6993655803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质押或冻结期末持股数量比例售条件股情况股份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股)(%)份数量股份类别数量
(股)状态
申能集团 1767522422 25.27 - - - 国有法人 A 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1026979130 14.68 - - - 境外法人 H 股
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
345486596 4.94 - - - 国有法人 A 股
公司
上海报业集团 239182906 3.42 - - - 国有法人 A 股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178743236 2.56 - - - 国有法人 A 股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178025625 2.55 - - - 未知 A 股
公司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38770000 1.98 - - - 国有法人 A 股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境内非国
126445204 1.81 - - - A 股
发股份有限公司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2009393 1.32 - - - 境外法人 A 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
81353623 1.16 - - - 其他 A 股
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4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二)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有177家证券营业部,覆盖87个城市、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证券营业部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如下:
地区营业部家数地区营业部家数地区营业部家数上海46广东14江苏14浙江14辽宁11山东9广西6山西6四川5湖南5福建5安徽4北京4河南4陕西4河北4湖北3江西2天津2内蒙古2重庆2吉林2海南1黑龙江1甘肃1西藏1宁夏1贵州1云南1青海1
新疆1----
4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除上述本公司证券营业部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设立了34家分支机构(包括30家营业部、4家分公司)。
(三)对外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一级子公司共6家,具体情况如下。
(1)东证期货
东证期货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亿元。2007年9月20日,东方证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东证期货前身上海久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期货[2007]262号文对上述股权变更予以确认,东证期货自此成为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的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年度资产负债配置计划部分内容的议案》,同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增资
1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于年内在上述额度内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分
批注资规模和时间,办理增资手续等相关事宜。截至2022年3月31日,东证期货已增资5亿元人民币,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剩余部分增资目前仍在进行中。
东证期货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716.21
净资产43.54项目2021年度
营业收入100.30
净利润5.92
注:以上数据已经德勤华永审计。
4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东证资本
东证资本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亿元。2009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机构部部函[2009]475号文批准东方证券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证资本。东证资本经营范围: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证资本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51.33
净资产49.86项目2021年度
营业收入5.78
净利润2.56
注:以上数据已经德勤华永审计。
(3)东证资管
东证资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亿元。2010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0]518号文批准东方证券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东证资管的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东证资管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54.43
净资产36.75项目2021年度
营业收入37.47
净利润14.38
5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注:以上数据已经德勤华永审计。
(4)东方投行
东方投行(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
6月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亿元。东方投行原为东方证券和花旗亚洲共同出资设立
和经营的合资投行公司,设立时东方证券持有66.67%股权,花旗亚洲持有33.33%股权。
2019年5月30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花旗亚洲持有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全部33.33%股权。2019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19]465号),对公司受让花旗亚洲所持东方花旗33.33%股权原则上无异议。2020年4月22日,花旗亚洲将持有的33.33%股权转让给东方证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更名为东方投行,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东方投行的经营范围:证券(不含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与保荐;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东方投行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投行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客户协议等合并入公司,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承继,东方投行的员工全部由公司管理接纳,东方投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原东方投行的分公司在经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拟变更为公司的分公司。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吸收合并仍在进行中。
东方投行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23.19
净资产16.16项目2021年度
5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营业收入13.08
净利润2.65
注:以上数据已经德勤华永审计。
(5)东证创投
东证创投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00亿元。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金融产品投资,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东证创投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81.39
净资产69.76项目2021年度
营业收入7.35
净利润5.03
注:以上数据已经德勤华永审计。
(6)东方金控
东方金控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17日,实收资本为港币27.54亿元。主营业务:投资控股,通过设立不同子公司分别经营由香港证监会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经纪业务、企业融资和资产管理等业务。
东方金控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港币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204.10
净资产22.68项目2021年度
营业收入-0.05
净利润-2.88
5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注: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发行人的重要参股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境内重要的参股公司为汇添富基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72.4224万元。公司持有其35.412%的股权。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汇添富基金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134.59
净资产87.99项目2021年度
营业收入93.79
净利润32.63
注:以上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无任何股东单独持股比例高于30%,公司各股东均无法单独通过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人员的选任,无法单独通过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当前公司主要股东均未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概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申能集团和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发行人25.27%和14.68%的股份。
1、申能集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申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67522422股,占公司总股本
5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的25.27%。申能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申能集团成立于
1996年11月18日,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黄迪南,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申能集团
经营范围为:从事电力、能源基础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管理,天然气资源的投资,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房地产、高科技产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能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
总资产2099.112053.53
净资产1300.791213.73
项目2020年2021年1-6月营业收入447.43257.42
净利润75.9852.28
注:以上2020年相关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026979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8%。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
份为其代理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开户登记的
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合计数。
六、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东证资管、东证资本、东证期货和东证创投分别从
5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事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期货经纪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通过全资
子公司东方金控在香港从事经有权机关核准的证券相关业务。此外,公司通过持股
35.412%且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联营企业汇添富基金为客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利率期货、期权等各类证券产品发
行和交易的场所。新中国证券市场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近40年的发展,证券市场通过融通资金、资本定价和资源配置等功能,在改善融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证券行业与证券市场共同发展壮大,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适应国债发行和交易以及股份制试点改革的需要,新中国证券市场应运而生。
1984年11月18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发行1万股,成为中国第一个
公开发行的股票。1986年9月26日,上海成立了我国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1987年9月,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
伴随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继成立,我国证券集中交易市场正式诞生。1990年11月26日,经国务院授权,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成为建国以来大陆地区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随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2月1日成立。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同时,我国证券公司数量迅速增加,规模迅速扩大,业务范围也迅速扩张,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陆续颁布,证券市场从改革探索迈入逐步规范、快速发展的轨道。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需求。自此,我国证券市场开启了一系列重大制度改革,包括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和完善市场制度等。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规模显著扩张,市场深度和广度大大提高。
伴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的转型,《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于
5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012年出台,要求促进证券行业发展,支持证券公司做强做优,鼓励组织创新、业务
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升证券业机构规范发展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监管部门还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证券业创新发展,出台了《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和措施》,明确了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鼓励证券公司上市和并购、放松证券公司资本管制和杠杆运用、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和投资范围等具体措施。
2013年以来,支持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层出不穷,以监管转型为核心的
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持续推进。2015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以及2016年3月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等目标,并对股票及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改革、降低杠杆率等多项具体工作进行了统筹。
2017年,在包括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十九大”等我国重要政治会议中,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我国领导层提出“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指导方针,并设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2018年11月,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全世界宣布,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首批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上市。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20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实施,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着眼于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
2021年9月2日,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
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全世界宣布,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2021年11月15日,北交所正式
5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开市交易,首批上市企业共81家。
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规范到逐步成熟完善,对我国经济发展、人民富裕和国家强盛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21年12月末,我国 A 股共有 4610 家上市公司,市值共计 913365.43 亿元。近十年上市公司数量与总市值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有140家证券公司,
140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10.59万亿元,净资产为2.57万亿元,净资本为2.00万亿元;
2021年1-12月,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24.10亿元。
(二)中国证券行业监管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目前中国证券行业已形成了以中国证监会依法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形成了集中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的中国证券行业监管体系。中国证监会作为统一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对其会员以及证券交易活动实施自律监管和一线监管,作为我国证券监管体系的有效
5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补充。各部门职责如下:
(1)中国证监会
*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进行审批、核准、注册,办理备案;
*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对证券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的信息披露;
*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依法监测并防范、处置证券市场风险;
*依法开展投资者教育;
*依法对证券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证券业协会
*教育和组织会员及其从业人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组织开展证券行业诚信建设,督促证券行业履行社会责任;
*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制定和实施证券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实施其他自律管理措施;
*制定证券行业业务规范,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收集整理、发布证券相关信息,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引导行业创新发展;
5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3)证券交易所
*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
*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
*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对会员进行监管;
*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
*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除上述主要自律管理体系外,中国证券行业还有期货业协会自律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自律管理等较为完备的自律管理体系。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为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的行为,防范证券公司的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证券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三个层次。基本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行政法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等;
部门规章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机构制定的规则、准则等。这些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基本涵盖了证券市场监管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
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1)市场准入及业务许可方面,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等。
(2)业务监管方面,主要包括:
*综合:《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关于拓宽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等。
*证券经纪业务:《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境内及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
*期货经纪业务:《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
*投资银行业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6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
*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等。
*基金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募集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自营业务:《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等。
(3)日常管理方面,主要包括《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
(三)中国证券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
随着佣金率的逐渐下降以及市场的日趋饱和,传统业务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证券公司开始积极谋求多元化发展道路。目前我国证券行业整合加速,行业竞争格局呈现集中化、差异化的趋势。具体特征如下:
(1)盈利模式逐步转为多元化
6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目前证券行业公司业务范围趋同、收入结构相近,差异化程度较小。总体上讲,中国证券公司盈利模式的差异化仍然不显著、同质化竞争局面未能根本改变。但是,随着证券行业的业务边界不断拓展,证券业务资格逐渐扩散,证券行业竞争加剧倒逼证券公司主动探索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路径,差异化发展趋势已经露出端倪。证券公司将不断探索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证券公司收入结构将逐步改善,证券行业盈利模式也将呈现差异化趋势。其中,资本中介型、资本型业务等重资产业务收入贡献大幅提升,进一步利好资本实力较强的大型券商。
(2)行业集中度提升
证监会实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以来,各种新业务的开展也对净资本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证券行业“马太效应”日益凸显,行业资源正向规模较大、资本实力雄厚的优质券商快速集中,证券行业集中度正在快速提升。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证券行业已形成资本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为主导的竞争格局,强者恒强的头部效应逐步展现。
中长期看,证券行业加快并购整合符合政策导向及行业发展规律。首先,证券行业逐步加快并购整合是践行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体现,有利于优化证券行业的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有助于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
其次,并购整合有助于增强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有助于内资证券公司直面国际投行的全面竞争;最后,从成熟资本市场的发展经验看,证券行业逐步走向整合是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经阶段。对于大型证券公司而言,通过并购整合能够进一步巩固自身的行业头部地位;对于中小证券公司而言,在能够产生协同效应的前提下,通过并购整合能够快速实现自身的跨越式成长,实现“弯道超车”。
(3)国际化竞争加剧
自2002年《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实施以来,外资金融机构陆续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和合资证券公司。为进一步鼓励中国证券业对外开放,2018年,我国出台的《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提到“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和“逐渐放开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自2020年4月证监会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东持股比例限制以来,各大外资巨头在华扩大业务的消息不断涌现。
6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018年以来,部分证券公司陆续获得跨境业务试点资格,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背景下,鼓励证券公司“走出去”的政策导向已现端倪。个别国际业务开展时间早、业务开展程度高的证券公司,国际业务收入贡献度日益显著。随着政策导向的倾斜、国际业务开展的逐步深化,未来国际业务将逐步成为各证券公司打造多元化收入结构、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重要一环。
(4)数字化转型引领商业模式持续变革数字化转型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驱动力。运用金融科技驱动商业模式变革和管理模式优化,将数字化体验全面覆盖客户服务、投资决策、运营管理、合规风控等领域,将优化客户体验、赋能业务发展、提升管理效能,打造数字化的核心竞争力。整体来看,我国证券行业的数字技术应用在深度和广度方面仍有待提升,通过信息技术与证券业务的深度融合,有望推动行业的进一步转型和创新。
2、行业进入壁垒
证券行业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主要包括准入壁垒、资本壁垒和人才壁垒三个方面。
(1)准入壁垒
证券行业作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关键的一环,受到严格的管制和监督。从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颁发、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等多个环节对证券公司均有严格的准入管制。
证券公司设立方面,《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
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七)法律、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业务许可方面,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须获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券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并
6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且,证券公司经营单项具体业务之前,需要根据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取得相应的资格,并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监管。依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第二、三、四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评级,并基于此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同时,《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
定》第二十九、三十条规定,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将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以及“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评级越高的证券公司,其获得创新业务资格的可能性就越高,进行业务及规模扩张的能力也越强。
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史较短,行业准入监管有利于防范行业风险、提升证券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推进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以实现提高证券公司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能力的整体目标。
(2)资本壁垒
证券行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于资本规模的要求较高,较大的资本规模要求与初始资本投入构成了证券业的资本进入壁垒。
《证券法》对于证券公司从事的不同业务范围设定了不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以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
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融资融券、证券做市交易、证券自营及其他证券业务等五项
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融资融券、证券做市交易、证券自营及其他证券业务等五项业务中两项及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亿元。《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为防范证券公司经营风险,与国际金融业风险控制标准接轨,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出台《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指标的证券公
6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司监管与风险控制体系,并进一步明确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与净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2016年,为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促进证券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将净资本进一步划分为核心净资本与附属净资本,同时明确了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监管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的要求。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
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净稳定资金率不得低于100%。同时,《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为客户提供融资或融券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对该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2020年,为做好新修订的《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在满足法定注册资本门槛要求之外,随着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在目前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分类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创新业务的开展均与资本规模密切相关,资本实力已成为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3、人才壁垒
证券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行业的发展主要依靠具体的人力资本进行传承和应用,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低,对于企业竞争力和业务的创新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对于证券业务中的高端业务和高端职位,相关法规规章等设定了更高的准入资格,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顾问、保荐代表人等需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并取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任职资格。随着证券行业进入创新发展时期,未来证券行业对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的要求将日趋提高。
(四)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化原因
中国证券业的经纪、自营、信用交易和资管等各项业务与证券市场的交易量、价格
波动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关联性。证券市场的波动受宏观经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政府经济政策等一系列因素的周期性影响,因此证券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周期性。若证券市场交投活跃、股指走高,则投资者对市场预期良好,交易活跃度、投融资需求以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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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提升,会直接带来证券行业收入的增长;反之,则会对证券行业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我国证券行业利润水平随证券市场的行情变化而呈现较为剧烈的波动,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与市场行情基本保持同向变化。
(五)影响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鼓励产业发展
我国正处于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占比已成为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抓手之一。2018年12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在明确资本市场改革五大方向时提到“借鉴国际上通行做法,积极培育中长期投资者,畅通各类资管产品规范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2019年9月,中国证监会提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十二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总结推广科创板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稳步实施注册制”。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
2020年3月生效的新修订《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体现了市场
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为证券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落地、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2021年9月,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全世界宣布,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在中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显著提高直接融资占比的政策支持下,中国证券行业将迎来创新发展的良好机遇。
(2)对外开放带来新机遇近年来,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吸引力持续提升。而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以散户为主导,和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机构投资者数量和参与度较低,一系列对外开放的举措可以改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活跃和专业的市场参与者,将减少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提升市场的整体定价效率。
随着外资券商的持续扩容和业务发展,外资券商凭借他们领先的国际经验和全球视野,在一些领域给国内券商带来竞争压力,同时倒逼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国内的券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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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国际化程度,加强产品创新能力。从更宏观的层面来看,外资券商的进入也会促进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接轨,推动现代化国际金融体系的建设。
(3)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助推行业转型升级
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正在引领世界经济走向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化转型正成为金融机构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突破口,为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带来重大发展机遇。
在新技术浪潮的推动下,新兴科技在证券业的应用前景广泛,驱动证券业实现战略转型,为证券业的创新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新兴互联网经营模式使证券公司得以在互联网平台吸引大量零售客户,出售标准化产品。与此同时,随着科技及证券行业服务模式的不断发展,金融科技已经不再局限于在线出售产品,更意味着证券公司通过大数据分析,在提高自身资产定价能力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进一步满足客户的需要并提高客户粘性。金融科技对证券行业的影响还将不断深化,在降低证券公司成本的同时,提升证券服务的便捷性和多样性。
2、不利因素
(1)行业竞争加剧
随着市场准入的宽松和牌照资质的开放,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纷纷介入证券行业。
银行、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机构均开始抢占市场份额。以财富管理业务为例,除了券商内部的竞争外,第三方机构、互联网巨头的进入,已对行业格局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同时,随着外资加速布局证券行业、外资独资券商的增多,国内券商行业的竞争会加剧,也对国内券商提出了新的挑战。
(2)专业人才缺乏
证券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人才是重要的公司资源。而当下,高水平的证券公司管理人才和业务人才较为缺乏,限制了我国证券市场的金融创新。外资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品牌、人才培养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短期内对国内证券业人才有着较强的吸引力,这将进一步加剧国内证券公司人才资源的竞争。
(六)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
1、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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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头部机构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及抗风险能力,同时也能显著增强对客户资源、优秀人才、优质资金的吸引力。国内证券行业近年来集中度明显提升,竞争越来越激烈,头部效应越来越强,未来,中国市场份额将持续向领先大型券商集中。从监管导向来看,监管层明确提出积极推动打造航母级证券公司,支持行业做优做强,提高行业国际竞争力。头部券商在牌照获取、新业务准入、资本扩充、人才吸引、品牌打造等方面将获得更多监管支持,做大做强、争创一流将成为大中型券商的主赛道。
展望未来,证券公司规模化发展趋势明显,资本规模是决定证券公司市场竞争地位、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关键。从业务发展来看,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已经成为券商重要的盈利增长点。并购业务、做市商业务、投资业务、国际业务等也对券商的资本金提出了很高要求。从监管来看,监管机构为防范金融风险,不断加强券商净资本管理,要求券商建立资本补充机制,提高资本质量,强化资本约束。
证券公司要做好资本补充战略规划,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地补充资本金。资本补充规划要领先、资本规模要领先,资本规模必须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现实需要。
2、差异化发展成为新的行业发展方向
证券公司即将进入精细分类阶段,需要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明确战略定位、选取差异化的发展路径,未来或出现“大型全能券商+特色精品券商”错位竞争、互补发展的行业格局。优质头部券商人才储备充足、风控能力领先,将在各条业务线上保持领先态势,当好领头羊。中小券商资源有限,面对不断加大的数字化系统和风控合规投入,对所有业务投入扩张的“小而全”模式无以为继,必须坚持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通过业务聚焦、客户聚焦、区域聚焦、渠道聚焦等发展策略,做出特色、做出强项、做出专长、做出精品。
3、金融科技发展有望持续赋能
基于移动互联和人工智能的金融科技,不断地塑造证券行业发展的基础和格局。在不断加速传统业务转型的同时,证券行业对信息科技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投入逐年增长。发展金融科技,深化数字化转型,已成为证券公司实现业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的必然选择。金融科技从服务业务向引领业务和赋能业务转变,基于大数据分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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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匹配更精准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存量挖潜和增量获客,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大幅度改造和提升客户体验;利用数字化渠道改善与企业、机构客户的联系和互动方式,改变交易模式,提升投资决策、风险定价、产品设计的智能化水平,催生财富管理的新业态,引导行业从传统的通道收费型模式向注重专业服务、深化客户关系和利用网络服务等多元化模式转化。金融科技也将助力证券行业中后台的集约化、智能化运营,成为部分券商实现弯道超车的转型机会,用科技和互联网思维打破原有金融流程,使科技元素逐步注入经营发展全流程、全流域,并以此打造新的护城河。
4、综合金融服务将成为现代投资银行重要的竞争优势
机构投资者将成为资本市场主力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将重塑资本市场结构,机构投资者综合化、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显著增加,对证券公司业务专业度和产品服务的丰富多样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领先大型券商凭借资本实力、服务能力和机构客户基础,在发力机构交易服务业务的转型过程中占据先机。同时,客户专业能力、议价能力持续提升,客户资源的竞争必将日趋白热化。真正打破牌照分割的壁垒、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依托多元化的产品和业务,将综合金融服务覆盖客户的全生命周期,将成为现代投资银行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取得行业领先地位的核心基石之一。
5、证券公司国际化布局将加速
经济金融国际化的中国需要产生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的国际一流投行。同时,国际化也是证券公司分散市场风险、优化收入结构的重要举措。证券公司要制定国际化发展规划,明确国际化的方向和目标;要搭建跨境业务一体化平台,提高客户服务和内部管理能力。证券公司要有序推动国际化,国际化步伐要与服务人民币国际化、“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进,与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节奏相一致。
从政策层面看,以证券业放开外资限制为标志的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外资控股券商批量设立,可能在证券行业引发“鲶鱼效应”。国内券商将会直面外资从服务理念、商业模式到服务体系和产品体系的全面竞争,但外资也会带来整个市场理念和风格的转变,带来新的商业模式,推动行业结构优化调整,在专业化道路上越走越远。从市场层面看,随着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加快,境内投资者跨境配置资产和全球财富管理需求日益旺盛,境外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参与度提升、在中国的投融资需求大幅增长。市场和客户的国际化发展将推动证券公司国际化进程大大加速,为满足客户全球综合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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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需求,证券公司的发展格局逐渐从以境内为主转向境内外联动发展,积极拓展跨境业务,各项业务的跨境一体化联动发展也将日益深入。
八、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公司前身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成功抓住战略转型的契机,已经成长为经营稳健、管理规范、资格完备、有独特竞争优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连续多年排名行业前列。2019年至2021年,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分类评级结果分别为A 级、A 级和 AA 级,体现了公司较强的综合竞争能力和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也为公司争取业务创新、先行先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9年至2020年的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公司市场地位总体保持稳定,主要财务指标及行业排名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项目规模排名规模排名
总资产2341.98122241.8311
净资产584.0112527.8011
净资本415.6313426.8110
营业收入124.891282.6013
净利润27.231624.3513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净资产规模接近的证券公司。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
2020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与公司净资产规模接近的上市证券公司主要为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
7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公司与主要竞争对手的主要财务指标排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净资产净资本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58119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658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8104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1119101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131212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1213131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1919193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1617161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17161717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股东的大力支持和规范的公司治理
公司自成立以来,股东一直比较稳定,并在高管团队优化、市场化机制改革、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方面给予公司长期的大力支持。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治理架构,特别是公司上市以来,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金融企业特点和 A+H 股上市规则的公司治理体系,有效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探索形成富有特色的治理机制。公司持续加强法人治理建设,按照最新党纪法规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持续完善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各司其职,切实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保障了公司有效治理,规范运行。
2、公司优势业务市场地位不断巩固发展
公司十分重视投研能力的培育,经过多年深耕,公司已在证券投资、固定收益、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投资领域建立起品牌效应和竞争优势。证券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秉承价值投资理念,中长期业绩优异,“东方红”品牌享誉市场;汇添富基金投资业绩优
7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异,创新能力领先,多次获得上海市金融创新成果奖;固定收益业务投资收益保持稳定,债券承销能力形成良好口碑,FICC 全业务链布局完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业绩长期处于行业前列。
3、团结高效的管理团队和业务团队
公司领导班子从业经验丰富,团结进取,务实专业,对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规律拥有深刻的洞察。公司高管团队对企业发展有着正确的发展观、风险观和共同价值观,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将公司发展作为共同的事业,相信长期的力量,注重高质量发展,坚守合规风控底线,重视党建与企业文化建设,追求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拥有专业化、高素质、较稳定的业务团队,多年历练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专业能力突出,领军人才、骨干人才不断成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7835名员工,其中约33.89%拥有硕士或以上学历。公司凭借完善的员工培养和培训体系,持续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增强企业向心力、凝聚力。优质的员工队伍,是公司保持快速、健康、稳健发展的基础保障。
4、合规风控工作切实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公司一直秉承合规创造价值理念,持续推进合规与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密切跟进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的融合,注重金融科技在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近年来,公司全员合规和风控意识不断增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合规与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不断提升。公司根据新《证券法》、风控指标新规等最新法规制度的要求,落实到合规与风险管理具体工作中,扎实推进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工作,完善合规与风险管理各项制度;从严落实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加强母公司的统一垂直管控,推进母子公司风控系统对接,全面开展集团风险并表管理工作;以风险为导向开展稽核工作,加强稽核质量控制,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连续 13 年保持证券公司 A 类评级,合规风控工作切实发挥了为公司创新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5、优秀的党建企业文化和市场化机制的有机结合公司高度重视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并将行业文化建设要求与公司的“党建和企业文化就是生产力”战略任务有效融合,扎实推进,创新探索,探索实践具有东方证
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券特色的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道路。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尊重人才发展规律,与时俱进地推进市场化机制,坚持不懈地营造良好氛围,致力于为员工创造幸福生活。公司始终注重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并不断优化创新,始终坚持加强党建工作和打造以人为本的优秀企业文化,推进员工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丰收。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涵盖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投资管理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本部及其他。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利润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21年度
项目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支出占比营业利润占比
经纪及证券金融143.2558.78125.6369.2617.6228.27
证券销售及交易43.2617.757.644.2135.6257.17
投资管理55.3122.6920.4511.2834.8555.93
投资银行17.257.089.555.267.7112.37
管理本部及其他-6.79-2.7918.9910.47-25.78-41.37
抵销-8.58-3.52-0.87-0.48-7.71-12.37
合计243.70100.00181.40100.0062.31100.00
2020年度
项目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支出占比营业利润占比
经纪及证券金融136.0358.80146.5371.70-10.50-38.94
证券销售及交易47.5320.547.653.7539.87147.85
投资管理43.9318.9920.409.9823.5387.24
投资银行16.287.049.354.576.9325.70
管理本部及其他-5.79-2.5021.2810.41-27.07-100.38
抵销-6.63-2.87-0.84-0.41-5.79-21.47
合计231.34100.00204.37100.0026.97100.00
2019年度
项目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支出占比营业利润占比
经纪及证券金融133.3670.00119.5073.3113.8650.38
证券销售及交易32.2116.914.872.9927.3499.37
投资管理29.0715.2613.168.0815.9157.82
7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投资银行10.035.276.303.873.7313.55
管理本部及其他-3.85-2.0219.7912.14-23.64-85.93
抵销-10.30-5.41-0.62-0.38-9.68-35.18
合计190.52100.00163.01100.0027.5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
公司的经纪及证券金融板块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期货经纪和大宗商品交易业务
以及包括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在内的证券金融业务等。2019年度、2020年度和
2021年度,公司的经纪及证券金融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133.36亿元、136.03亿元和
143.2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70.00%、58.80%和58.78%。
1、证券经纪业务
(1)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主要依托财富管理业务总部及下设分支机构开展,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证券分支机构177家,覆盖87个城市、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近年来,行业经纪业务佣金率持续下滑,公司围绕客户需求,在传统经纪业务的基础上,以买方投顾为重点方向,为客户提供高效的资产配置、交易服务、资本中介服务,积极推动以资产配置为导向的财富管理转型。
(2)具体经营情况证券经纪业务包括代理买卖证券和代理销售金融产品。
代理买卖证券方面,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从而获取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客户数为219.11万户,托管资产总额9028亿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交易额(仅包含分支机构)分别为52354.19亿元、77149.00亿元和99037.27亿元。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方面,公司基于客户不同的资产规模及投资需求,提供差异化及多元化的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定制化与多元化的资产配置需求。2019年度、2020
7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分别为1.07亿元、3.90亿元和5.6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销售金融产品的种类及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公募基金1517.141662.671048.41
信托计划14.2134.7731.16
私募基金产品28.7035.474.22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0.21-0.86
其他金融产品39.3686.10254.03
合计1599.621819.021338.69
2、期货经纪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东证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
面结算会员,为客户提供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服务。公司通过东证期货旗下全资子公司东证润和开展风险管理业务,通过期货、现货两个市场的仓单服务、基差贸易、场外期权帮助企业管理经营价格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证期货共设有34家分支机构(包括30家营业部、4家分公司),拥有104903户客户。
(2)具体经营情况
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为代理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入等。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实现净收入分别为2.66亿元、4.90亿元和9.32亿元,以成交量为统计口径的期货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排名分别为第1名、第1名和第
1名。
3、证券金融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的证券金融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与约定购回等业务。融资融券
7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业务主要是投资者向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将其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给公司,从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业务是指公司根据回购协议向客户购买证券,客户于约定期限内按约定价格购回该等证券,公司在客户回购前拥有所购买证券的所有权。
(2)具体经营情况
融资融券业务方面,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精细业务管理,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明显增加。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分别为128.53亿元、225.64亿元和246.01亿元,2019年至2021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8.35%。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分别为7.82亿元、11.03亿元和15.13亿元,2019年至2021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9.10%。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数据如下: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余额(亿元)
融资237.28206.72126.55
融券8.7218.921.98
合计246.01225.64128.53
期末总体维持担保比例(%)298.33326.34282.02
利息收入(亿元)15.1311.037.82
股票质押式回购和约定购回业务方面,公司于2012年9月及2013年1月分别取得上交所、深交所的约定购回业务资格,2013年6月,上交所、深交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继上线,公司于2013年7月初获得了相关的业务资格。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落实“控风险、降规模”的指导思想,持续推进分策清退及风险化解工作。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和约定购回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205.31亿元、163.39亿元和126.51亿元。
4、其他业务
(1)业务概况
7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公司的其他业务包括场外业务和托管业务。其中场外业务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OTC 金融产品,同时提供转让及做市报价等服务;托管业务是指公司为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各类资管机构提供资产托管和基金服务等。
(2)具体经营情况
场外业务方面,公司在完善 OTC 平台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和服务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打造公司产品中心,构建产品中台,同时积极协同落地公司代客外汇业务。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的场外业务总规模分别为398.83亿元、447.52亿元和1715.45亿元。
托管业务方面,公司持续强化线上特色增值服务质量,拓展业务协同外延,充实综合服务内涵,全面构建托管业务总部集团内的线上“托管+”生态链,催生业务合作新机遇。
(二)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公司的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包括自营交易(包括权益类投资及交易、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等)、创新投资和证券研究服务。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32.21亿元、47.53亿元和43.2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91%、20.54%和17.15%。
1、自营交易业务
(1)业务概况
自营交易业务是证券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买卖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衍生工
具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行为。公司从成立之初即致力于发展自营交易业务,在过去20多年持续培养投资团队、积累市场经验,并始终追求价值投资、主动管理风险的投资文化,形成了备受业内认可的投研能力。
(2)具体经营情况
*权益类投资及交易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及基金的投资与交易。公司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充分发挥传统优势,深耕行业及个股研究,集中持有财务稳健且具有优质管理水平的龙头上市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绝对收益。同时,公司实行严格的动态跟踪止损机制,
7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在收益与回撤上取得了良好的平衡。此外,公司构建指定类高分红投资策略,并布局量化私募 FOF、量化策略自研投资,通过多元化投资提升收益的稳定性。
公司于2014年6月首批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成为具有做市商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新三板股票投资组合,推动优质企业IPO 及精选层申报,进一步提高做市业务质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仓的多只新三板股票已通过 IPO 审核。
*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
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主要包括债券投资、黄金和大宗商品业务和外汇交易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投资和销售双轮驱动核心竞争力,提升投研深度、加强系统建设,投资规模和业绩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债券投资方面,公司在传统的息差收入基础上,更加重视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获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核心交易商”、“优秀债券市场交易商”、“优秀衍生品市场交易商”、中债登“结算100强-优秀自营商”等荣誉。
黄金和大宗商品业务方面,公司在多个交易所市场开展包括套利、趋势、套保、拆借、期权在内的各项自营交易业务,业务整体规模稳居券商前列。同时,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全新的收益凭证业务模式,使得收益凭证融资成本大幅下降。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上海黄金交易所“2019年度优秀特别会员奖”。
外汇业务方面,公司陆续获得银行间外汇市场结售汇业务会员资格、银行间外汇市场外币拆借会员资格,完成外汇交易基础设施建设,当前已常规化开展自营结售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交易规模稳步上涨,交易策略逐渐丰富。
*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的衍生品自营交易业务在各类衍生品及其现货市场中运用量化策略寻求有利
的交易机会,以获得市场中性的低风险收益。报告期内,公司 Alpha 交易、智能交易和场外衍生品业务平稳发展、收益稳定,收益回撤比达到头部私募水平。其中,Alpha 业务稳中有进,采取量化选股、配置行业中性、对冲剥离系统性风险等措施,获取了稳定的绝对收益。在智能交易领域,公司高频做市业务品种丰富,多个品种做市排名市场前列,并取得了较好的做市收益。场外衍生品方面,公司与主要金融机构开展场外期权交易,并积极申请新的牌照资格,致力于提升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
7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公司建设完成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低延迟交易系统,实现金融科技赋能衍生品业务。
截至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按照证券品种划分的自营交易业务余额如下:
单位:亿元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证券品种规模占比规模占比规模占比
股票84.347.21%74.737.78%69.487.07%
基金90.907.77%31.403.27%25.542.60%
债券976.6883.47%830.5186.52%879.0689.39%注
其他18.131.55%23.282.43%9.340.95%
总计1170.05100.00%959.92100.00%983.42100.00%
注:其他项中主要包括使用自有资金对资产管理计划及财富管理产品进行的投资。
2、创新投资业务
(1)业务概况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开展另类投资业务。东证创投业务主要涉及特殊资产收购与处置、股权投资和量化投资等。考虑到量化投资、特殊资产业务和股权投资业务的投资年限和风险的不同,报告期内,东证创投持续优化三类业务的资产配置,通过组合配置提升收益的稳定性。
(2)具体经营情况
特殊资产收购与处置业务方面,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新增特殊资产项目数分别为12个、12个和11个,项目规模分别为22.50亿元、14.59亿元和13.82亿元。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期末存续的项目数分别为23个、
24个和24个,项目规模分别为26.09亿元、27.21亿元和25.05亿元。
股权投资方面,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期末存续的项目数分别为30个、41个和62个,项目规模分别为6.95亿元、13.26亿元和30.32亿元。此外,公司积极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跟投科创板项目6个,规模2.71亿元。
3、证券研究业务
7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共有研究岗位人员93人,具备分析师资格的有67人,具备投顾资格的有21人。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公募市场,以机构客户为基础,
努力提升市占率水平,同时增加客户覆盖,积极开拓非公募客户。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研究所实现佣金收入分别为3.20亿元、5.40亿元和7.59亿元,在核心公募基金客户的研究排名持续提升。
此外,公司的研究所与公司多个业务条线确立合作方案,以研究促进投行、财富管理等多项业务发展,探索企业客户的服务路径,通过内部协同为更广义的产业资本提供高价值服务。
(三)投资管理业务
公司的投资管理业务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业务,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服务,获得管理费用和绩效。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投资管理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29.07亿元、43.93亿元和55.3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26%、18.99%和22.69%。
1、资产管理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坚定开展长期价值投资实践,专注提升“专业投研+专业服务”双轮驱动的核心竞争力,长期投资业绩保持行业前列。
(2)具体经营情况
东证资管是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业内首家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也是业内首家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排名均为行业第1名。
东证资管作为资产管理行业的领跑者,始终立足资产管理行业本源,不断巩固和提升主动权益类、固收类业务,充分发挥核心业务优势,长期保持业绩领先;坚持以客户
8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利益为先的发展理念,打造专业服务体系;同时做好核心竞争力的延伸,加快在养老业务、资产配置类产品、指数产品等领域的布局,丰富产品谱系,进一步夯实东方红品牌。
随着资管新规的正式实施,券商资管业务的主动管理能力正成为重要的竞争力来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管理规模达3659.29亿元,其中长期封闭权益类基金规模达到1080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证资管近七年股票投资主动管理收益率为294.35%,排名均位于行业首位。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产品类型规模占比规模占比规模占比
券商公募基金2696.2273.681996.3166.871234.1255.37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660.6818.05592.5219.85484.6621.75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39.083.80273.349.16350.4615.72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63.314.46123.324.13159.567.16
合计3659.29100.002985.48100.002228.79100.00
2、基金管理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通过持股35.412%且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联营企业汇添富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汇添富基金自2005年成立以来,始终将投资业绩放在首位,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品牌优势。目前,汇添富基金已经发展成为长期业绩亮眼、产品布局完善、业务领域全面、资产管理规模居前的大型基金公司。
(2)具体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汇添富基金总资产分别为80.86亿元、109.80亿元和134.59亿元;净资产分别为59.78亿元、74.49亿元和87.99亿元;管理资产总
规模分别为7457亿元、11365亿元和12324亿元,其中剔除货币基金及短期理财债基后的管理规模分别为2895亿元、5574亿元和6174亿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汇添富基金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0.78亿元、66.43亿元和93.79亿元;净利润分别
8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为12.49亿元、25.66亿元和32.63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汇添富基金共管理226只公募基金,涵盖股票型基金、指数型基金、QDII 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等各类产品。汇添富基金产品布局持续完善,构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多策略产品体系,布局多只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主动权益、固收+、纯债产品,被动业务快速发展,基本面对冲策略形成品牌。
3、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业务
(1)业务概况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东证资本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40亿元,公司业务主要通过资产管理的方式实施,东证资本及其下属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管理人并收取年度管理费,投入一定比例的资本金分享投资收益。
(2)具体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证资本在管基金共有49只,管理规模约161.73亿元;
东证资本及其管理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220个,其中共有72个项目实现退出;东证资本在投金额约90.99亿元,投资项目148个。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证资本管理的项目中有 14 家企业申报了科创板 IPO,其中 10 家已完成上市,有 15 家企业申报了创业板 IPO,其中 11 家已完成上市。
(四)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债券承销业务、企业改制重组、
新三板推荐挂牌及兼并收购财务顾问业务等,通过子公司东方投行及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开展。其中,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企业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由子公司东方投行来开展;国
债、金融债等承销由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开展。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证券公司之一,多年来积累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证券时报》颁发的“2019中国区新锐投行君鼎奖”、“2020中国区创业板投行君鼎奖”和“2021年沪深主板投行君鼎奖”等多个奖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10.03亿元、16.28亿元和17.2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5.27%、7.04%和7.08%。2019年至2021年,公司实现投资银
8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行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1.14%,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较为迅速。
1、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为客户提供股票承销与保荐服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与保荐服务。东方投行凭借基于行业的客户覆盖与项目执行能力,积极把握市场和政策机遇,助力实体企业打通直接融资的渠道。报告期内,东方投行股票承销家数及规模均实现快速增长。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截至2022年3月29日的机构持证上岗情况公示,东方投行拥有保荐代表人148名。
(2)具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东方投行的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持续增长,IPO 与再融资齐头并进,发展态势良好。
2019年,中国资本市场迎来科创板的正式开板,整体融资规模同比有所上升。公
司 2019 年度 A 股 IPO 承销家数 3 家,与上年持平,主承销金额合计 15.84 亿元;再融资承销8家,主承销金额合计92.93亿元,承销家数与金额均实现同比较大幅度增长。
2020年,随着新《证券法》正式落地,股权资本市场迎来新机遇。科创板注册制
日趋成熟,创业板注册制正式落地,再融资新规为实体企业带来更多资本市场融资机会。
公司 2020 年度 A 股 IPO 承销 11 家,主承销金额合计 102.35 亿元,承销家数与金额均实现同比较大幅度增长,其中,主承销金额更是同比增长545.95%;再融资承销家数增至10家,主承销金额合计68.47亿元。
2021年,得益于国内经济稳步复苏以及注册制进一步发挥积极影响,股权资本市
场投资热情旺盛。公司 2021 年 A 股 IPO 承销 9 家,主承销金额较上期同比增长 27.26%,合计130.25亿元;再融资承销17家,主承销金额合计260.28亿元,承销家数与金额较上期均实现同比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所完成的股票承销及保荐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个,亿元类别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承销项目数量9113
IPO
主承销金额130.25102.35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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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承销项目数量17108再融资
主承销金额260.2868.4792.93承销项目数量262111合计
主承销金额390.53170.82108.78
数据来源:公司内部资料。
2、债券承销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为客户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国债、金融债等承销服务。
公司坚持“稳增长,控风险,促改革”的经营策略,通过深化集团协同、加强债券品种创新、强化区域深耕和创新服务,积极推动公司债券承销规模跻身一流梯队。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承销次数及规模均实现快速增长。
(2)具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取得了高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债、企业债和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市场拓展和客户积淀。
2019年,债券市场维持震荡走势,信用利差呈现持续单边压缩的走势,各类机构
发行债券再创新高,整体信用债市场净融资量继续增大。公司2019年债券承销业务主承销项目129个,主承销金额合计875.78亿元,承销项目数量实现大幅增长,公司在利率债销售、地方债承销等方面持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
2020年,新冠疫情导致全球经济下滑,货币政策走向宽松。公司2020年债券承销
业务主承销项目184个,主承销金额合计1322.02亿元,项目数量与承销金额均实现同比较大幅度增长。
2021年,行业和企业分化加大,宏观政策重心逐步转向稳增长,货币政策稳中偏松,信用债收益率全面下行,非金融类信用债发行和净增量均出现回落。公司2021年债券承销业务主承销项目293个,主承销总金额1518.46亿元,同比实现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所完成的债券承销业务情况如下:
8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单位:次,亿元类别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主承销次数1308644公司债
主承销金额731.55656.81352.71主承销次数181115企业债
主承销金额113.7675.7394.00主承销次数261723金融债
主承销金额241.80249.03137.10主承销次数551414资产支持证券
主承销金额142.8771.70147.45非金融企业债主承销次数645633
务融资工具主承销金额288.50268.75144.52主承销次数293184129合计
主承销金额1518.461322.02875.78
数据来源:公司内部资料。
3、财务顾问业务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还包括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以及新三板等财务顾问业务。
2019年,公司完成3项并购重组项目,规模总额为128.80亿元。证监会推出新三
板改革政策,允许创新层挂牌公司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截止2019年末,公司督导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共8家,财务指标满足精选层条件的挂牌公司约5家,占比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2020年,并购重组类业务总体呈现出过会率低、审核趋严的趋势,疫情导致的各
类旅行限制、隔离政策使跨境并购项目的执行变得更加困难,同时企业业绩受到疫情影响也导致其收购能力及意愿降低,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2020年,公司完成并购及资产重组项目4个,规模总额约为27.24亿元。
2021年,境内并购重组市场项目数量较少的状况延续。同时,受新冠疫情与复杂
的国际环境影响,跨境并购更加困难,交易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2021年,公司并购业务有序开展,共过会或完成并购及资产重组项目6个,规模总额约为251.24亿元。
8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五)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
公司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总部资金业务、境外业务及金融科技等。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的收入为-3.85亿元、-5.79亿元和-6.79亿元。
1、资金业务
资金业务旨在提升公司综合资金管理能力,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负债管理及流动性储备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以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和加强融资精细化管理为目标,持续优化储备资产结构以提升流动性的安全边际,实现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有效统一。在货币市场加剧波动的环境下,公司实现资金平稳跨季,始终确保流动性指标满足监管要求。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流动性覆盖率分别为284.01%、245.56%和272.45%,净稳定资金率分别为125.74%、151.06%和132.24%,均优于监管预警标准,且保有一定的安全边际。
2、境外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控及其子公司开展相关境外业务。其中,东证国际作为集团国际化业务平台,通过各香港证监会持牌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经纪、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融资融券等业务。
报告期内,东方金控及其子公司稳步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被《The Asset》(《财资》)杂志评选为“亚洲地区 G3 债券最佳投资机构”(连续 3 年),旗下产品获《亚洲资产管理》“在岸人民币债基(5年)投资表现大奖(2021年),获得第十届中国证券金紫荆“最佳中资券商”(2020年),获得《中国证券报》评选的“三年期海外金牛私募管理公司(债券策略)(2019年)”等诸多奖项。
3、金融科技
公司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战略驱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运用金融科技驱动商业模式变革和管理模式优化,将数字化体验全面覆盖客户服务、投资决策、运营管理、合规风控等领域,优化客户体验、赋能业务发展、提升管理效能,打造数字化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积极推进金融科技产品自主研发,全方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
8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司推出东方睿系列品牌,发布新一代分布式极速机构交易系统,用户数与交易量显著增长;全自研打造超级投资管理平台,不断扩大业务接入与应用范围;持续优化东方赢家APP,在助力产品销售、财富管理转型及夯实基础服务方面成果显著;建设完善东方展业平台,助推营业部工作数字化转型;打造东方证券人工智能平台—东方大脑,构建包含 AI 基础平台、中台层和应用层的整体架构,支撑业务智能化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在人工智能、套利系统方面的开发成果荣获2020年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奖,“证券异常交易监控与定位”项目获得2019年度证券期货业金融科技研究发展中心(深圳)课题一等奖,“基于分布式架构的新一代机构交易服务平台”荣
获第七届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FICC 业务智能化交易平台”荣获第七届证券期货科学技术优秀奖。
十、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截至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的基本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时间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90281.0413894.10-176386.94
电子设备78462.9055759.50-22703.41
2019年12月31日
运输设备4276.642837.30-1439.34
办公设备10360.606862.94-3497.66
房屋及建筑物187984.1019920.55-168063.56
电子设备90917.4462954.73-27962.70
2020年12月31日
运输设备4276.233035.45-1240.78
办公设备12114.107420.94-4693.16
房屋及建筑物187984.1025962.34-162021.77
电子设备107137.9772518.86-34619.10
2021年12月31日
运输设备4384.113227.53-1156.59
办公设备14555.478322.54-6232.93
8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1、自有物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共拥有66处自有物业,该等自有物业取得的权属证书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8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单位:平方米土地情况序号权利人详细座落地址房产证编号建筑面积抵押情况面积土地证终止日期
江宁路828号部分沪房地静字(2005)沪房地静字(2005)
180.2-621.68无(南-2)第008871号第008871号
沪青平公路8600号沪房地青字(2007)沪房地青字(2007)至2063年1
2576.4255.30无
一街21号第012110号第012110号月23日
张杨路 628弄 2号 2C 沪房地浦字(2011) 沪房地浦字(2011) 至 2064 年 5
315.6145.41无
室第019084号第019084号月5日
张杨路 628弄 2号 2D 沪房地浦字(2011) 沪房地浦字(2011) 至 2064 年 5
415.6145.41无
室第019635号第019635号月5日
张杨路 628弄 2号 3C 沪房地浦字(2011) 沪房地浦字(2011) 至 2064 年 5
515.6145.41无
室第019634号第019634号月5日
张杨路 628弄 2号 3D 沪房地浦字(2011) 沪房地浦字(2011) 至 2064 年 5
615.6145.41无
室第019412号第019412号月5日
张杨路 628弄 2号 4C 沪房地浦字(2011) 沪房地浦字(2011) 至 2064 年 5
715.6145.41无
室第019571号第019571号月5日发行人
张杨路 628弄 2号 5C 沪房地浦字(2011) 6462 沪房地浦字(2011) 至 2064 年 5
8145.41无
室第018996号(宗地)第018996号月5日
张杨路638号1、2沪房地浦字(2011)6462沪房地浦字(2011)至2034年5
91310.45无
层第019636号(宗地)第019636号月5日
沪房地宝字(2011)41932沪房地宝字(2011)至2054年11
10殷高西路638号2层2214.34无
第016828号(宗地)第016828号月3日
沪房地普字(2011)7951沪房地普字(2011)至2057年9
11光新路88号401室283.62无
第002561号(宗地)第002561号月4日
沪房地普字(2011)7951沪房地普字(2011)至2057年9
12光新路88号402室262.86无
第002562号(宗地)第002562号月4日
沪房地普字(2011)7951沪房地普字(2011)至2057年9
13光新路88号403室214.56无
第002563号(宗地)第002563号月4日
沪房地普字(2011)7951沪房地普字(2011)至2057年9
14光新路88号405室183.62无
第002934号(宗地)第002934号月4日
8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土地情况序号权利人详细座落地址房产证编号建筑面积抵押情况面积土地证终止日期
沪房地普字(2011)7951沪房地普字(2011)至2057年9
15光新路88号406室244.94无
第002565号(宗地)第002565号月4日顺城区新华大街20抚房权证顺字第
161034.84无
号楼7号门市2层400181078号
望花区和平街科技一抚房权证望字第抚顺国用(2012)第至2027年6
17462.441784.00无
条街 WH00015846 号 0263 号 月 5 日
望花区和平街科技一抚房权证望字第抚顺国用(2012)第至2027年6
18362.081396.82无
条街 WH00019930 号 0264 号 月 5 日
北海大道187号逢胜桂(2017)北海市不7000桂(2017)北海市不至2043年6
191821.77无
大厦0301号动产权第0050529号(共有宗地)动产权第0050529号月15日
望江西路99号城市房地权证合产字第合国用(2012)第蜀至2054年11
2025.94362.41无
广场办801室110170727号山09852号月
望江西路99号城市房地权证合产字第合国用(2012)第蜀至2054年11
2112.08168.75无
广场办802室110170729号山09850号月
望江西路99号城市房地权证合产字第合国用(2012)第蜀至2054年11
2225.94362.41无
广场办803室110170730号山09851号月
乌鲁木齐北路480号沪房地静字(2012)沪房地静字(2012)至2053年2
2332011646.13无
2层第000575号第000575号月1日
西康路1288弄1-6号(42号—45号、48普2008013127(证明
24---39.81/车位无号、49号、74号、75号)号、77号)沈阳市铁西区南八中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255248.15无
路 25 号 N060408127 号
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抚房权证新字第抚顺国用(2013)第至2048年7
26552.504057.4无
15号楼四层商场 1 号 XF00020959 号 0050 号 月 15 日
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抚房权证新字第抚顺国用(2012)第至2078年7
27143.681055.1无
15 号楼 501 号 XF00020960 号 割 1009265 号 月 15 日
9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土地情况序号权利人详细座落地址房产证编号建筑面积抵押情况面积土地证终止日期
商业:至2054年4月8日;
江岸区四唯街三阳路
武房权证岸字第岸国用(2013)第572住宅:至2064
28 118 号金阳新城 A 栋 73.4 1299.23 无
2012010135号号年4月8日;
5层1室
绿地:至2054年4月18日
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29中山南路119号2层115.87无
产权第006336号(宗地)产权第006336号月8日
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30中山南路119号3层940.34无
产权第006337号(宗地)产权第006337号月8日
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31中山南路119号4层943.18无
产权第006338号(宗地)产权第006338号月8日
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32中山南路119号5层1588.27无
产权第006339号(宗地)产权第006339号月8日
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33中山南路119号6层1513.43无
产权第006340号(宗地)产权第006340号月8日
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34中山南路119号7层1513.43无
产权第006341号(宗地)产权第006341号月8日
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35中山南路119号8层1588.27无
产权第006342号(宗地)产权第006342号月8日
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36中山南路119号9层1513.43无
产权第006343号(宗地)产权第006343号月8日
中山南路119号10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371513.43无
层产权第006344号(宗地)产权第006344号月8日
中山南路119号11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381588.29无
层产权第006345号(宗地)产权第006345号月8日
中山南路119号12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391513.71无
层产权第006346号(宗地)产权第006346号月8日
9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土地情况序号权利人详细座落地址房产证编号建筑面积抵押情况面积土地证终止日期
中山南路119号13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401513.71无
层产权第006347号(宗地)产权第006347号月8日
中山南路119号14沪(2017)黄字不动11867沪(2017)黄字不动至2063年4
411257.16无
层产权第006348号(宗地)产权第006348号月8日
中山南路119号15沪(2019)黄字不动11867沪(2019)黄字不动至2063年4
427536.52无
层产权第003785号(宗地)产权第003785号月8日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4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4329.36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56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56 号 月 24 日
1-711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4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4429.36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57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57 号 月 24 日
1-699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4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4529.36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58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58 号 月 24 日
1-710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4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4629.36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59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59 号 月 24 日
1-752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8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4730.47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60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60 号 月 24 日
1-716号107025.60)
9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土地情况序号权利人详细座落地址房产证编号建筑面积抵押情况面积土地证终止日期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8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4830.47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61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61 号 月 24 日
1-717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8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4930.47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62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62 号 月 24 日
1-747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8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5030.47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63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63 号 月 24 日
1-615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4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5129.36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64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64 号 月 24 日
1-630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4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5229.36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65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65 号 月 24 日
1-631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8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5330.47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66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66 号 月 24 日
1-634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8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5430.47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67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67 号 月 24 日
1-635号107025.60)
9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土地情况序号权利人详细座落地址房产证编号建筑面积抵押情况面积土地证终止日期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8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5530.47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68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68 号 月 24 日
1-675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8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5630.47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69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69 号 月 24 日
1-694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8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5730.47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70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70 号 月 24 日
1-695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4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5829.36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71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71 号 月 24 日
1-698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8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5930.47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72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72 号 月 24 日
1-656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8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6030.47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73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73 号 月 24 日
1-657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4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6129.36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74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74 号 月 24 日
1-660号107025.60)
9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土地情况序号权利人详细座落地址房产证编号建筑面积抵押情况面积土地证终止日期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4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6229.36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75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75 号 月 24 日
1-661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4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6329.36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76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76 号 月 24 日
1-670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4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6429.36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77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77 号 月 24 日
1-671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8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6530.47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78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78 号 月 24 日
1-674号107025.60)
广汉市北京大道一段10.48
7号北新国际冷链商川(2018)广汉市不(共有宗地面川(2018)广汉市不至2055年9
6629.36无
贸物流项目 A1 幢 动产权第 0003979 号 积 动产权第 0003979 号 月 24 日
1-753号107025.60)
9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序号16及序号25对应的不动产目前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取得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序号16、序号25的物业系发行人受让取得的房产。该两处房产因土地图纸不全或者测绘资料缺失等历史原因,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重新进行土地测绘,目前尚未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前述序号16、序号25对应的房产合计建筑面积6282.99平方米,占发行人拥有的房屋总建筑面积比例较小。
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两处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取得对应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对该房产的合法占有、使用和处分,对发行人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物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于境内向第三方承租111处房屋用于发行人的办公、营业,出租方拥有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租赁协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9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单位:平方米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赁期限北京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5层2019年9月1日至
1发行人628.38
任公司 02B、03、10B 单元 2024 年 8 月 31 日
2021年7月15日至
2发行人上海闳树实业有限公司邯郸路135号2号楼11层1165.12
2024年7月14日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3F-6F、12F、13F、22F、
2017年5月1日至
25-27F、29F、32F 及 32F 夹层、36F、38F、西裙 22455.03
2024年1月31日
房 3F-5F
2020年12月1日至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14F
2024年1月31日
4412.14
2021年1月1日至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37F、39-40F
3发行人上海丽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月31日
2020年7月1日至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第2层及2层整层连廊1180.51
2024年1月31日
2018年11月1日至
上海市白渡路111号第6-7层2543.70
2024年1月31日
2021年6月1日至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12层的1/2731.65
2024年1月31日
北京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5层2019年9月1日至
4东方投行1773.30
任公司 01、02A、09、10A、11、12 单元 2024 年 8 月 31 日
2021年4月1日至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9层1520.14
2024年1月31日
2020年2月1日至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10层1463.30
2024年1月31日
2021年7月1日至
5东方投行上海丽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19层1478.28
2024年1月31日
2018年12月1日至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3层1478.28
2024年1月31日
2018年12月1日至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4层1478.28
2024年1月31日
9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赁期限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西、农园路西东海国际中2019年6月1日至
6东方投行深圳东海集团有限公司595.70
心(一期)东海国际中心 A 栋 22 层 01B 号 2026 年 9 月 30 日
2021年4月1日至
7东证创投上海丽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8层1525.94
2024年1月31日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8、36(局部)层2119.282018年12月1日至
8东证资本上海丽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36层剩余部分462.662024年1月31日上海昊元合创企业发展有限2019年7月1日至
9东证资管上海市中山南路109号7-11层11952.00
公司2025年6月30日
东证科技(深圳)有限公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北博今商务广场大厦(工2021年7月15日至
10深圳市大汉王置业有限公司562.96司 业区)A 栋 17 层 1703、1705 号 2024 年 7 月 14 日上海杨浦区杨树浦路证券上海建发兆昱资产管理有限2019年8月28日至
11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318号201室597.16
营业部公司2027年8月27日
上海浦东新区南门大街证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南门大街128号一层、二层2019年1月1日至
12上海振兴商厦有限公司2000.00
券营业部和三层部分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00号鼎和大厦第17层2018年10月1日至
13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05.90
01、02单元2023年9月30日
上海长宁区遵义南路证券2019年8月1日至
14上海协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遵义南路88号101室608.00
营业部2025年7月31日上海长宁区长宁路证券营上海纺织时尚产业发展有限2020年1月20日至
15上海市长宁路546号1号楼3层1303室615.84
业部公司2022年7月19日
上海杨浦区安波路证券营上海中星集团振城不动产经上海市杨浦区安波路521号一层-2室、二层、三2021年7月16日至
161060.61
业部营有限公司层2022年7月15日上海徐汇区肇嘉浜路证券2013年12月20日至
17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肇嘉浜路333号9楼1649.11
营业部2022年12月19日
上海徐汇广元西路证券营 上海市徐汇广元西路 315 号联峰汇大厦 6 楼 BC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18上海呈峰投资管理中心671.33
业部房间2023年7月19日上海普陀区云岭东路证券2018年5月15日至
19上海长风跨采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235、245号2楼202室711.10
营业部2023年5月14日上海普陀区光新路证券营2019年12月21日至
20窦飞宇光新路88号中一国际商务大厦22楼02、03室563.00
业部2022年12月20日
9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赁期限
2019年12月21日至
徐华君上海市光新路88号中一国际商务大厦22楼01室123.34
2022年12月20日
上海浦东新区源深路证券上海葛洲坝阳明置业有限公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的平安财富大厦第2021年4月15日至
211368.13
营业部司3层01-06单元2023年4月14日上海浦东新区耀华路证券上海信建文化发展集团有限2020年1月1日至
22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华路488号107室、16楼整层926.94
营业部公司2028年9月30日上海浦东新区新川路证券上海市浦东川沙名镇文化发川沙新镇新川路609号、621号(川沙镇23街坊2019年8月10日至
231642.00营业部展有限公司20/2丘)2022年8月9日上海浦东新区平度路证券2016年9月15日至
24上海歌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度路258号575.99
营业部2022年9月14日上海浦东新区牡丹路证券上海鑫荣房地产综合开发有2019年7月1日至
25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6层1216.63
营业部限公司2022年6月30日
上海浦东新区周东路证券宁夏奈升医疗健康咨询有限上海市周东路716、718号及川周公路4128号12020年6月1日至
26880.00
营业部公司楼、2楼2025年5月31日上海闵行区鹤庆路证券营上海闵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2021年4月1日至
27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338号底层裙房2404.11
业部司2024年3月31日
2021年9月15日至
宜山路700号85幢1楼107室单元项目配套商铺117.00上海徐汇区宜山路证券营2025年12月4日
28上海枫林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业部2019年12月5日至
宜山路700号85幢2楼201单元764.00
2025年12月4日
上海闵行区都市路证券营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2635弄27号及13号3层2018年6月15日至
29上海万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793.19
业部 301A、301B、301C、301D 单元 2026 年 6 月 14 日
2021年8月1日至
上海市闸北区万荣路777弄1号第1层102-1号62.00上海静安区万荣路证券营2024年7月31日
30上海盛辉置业有限公司
业部上海市闸北区万荣路777弄1号第7层2021年8月1日至
632.30
703-2/703-3号2024年7月31日
上海嘉定区曹安公路证券上海嘉定区曹安公路1685号1层106、107、1082021年7月1日至
31上海三尼商贸发展有限公司1047.00
营业部室2023年2月28日
上海黄浦区中华路证券营 上海市中华路 1600 号(黄浦众鑫城 2 期 B 块)黄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32上海众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623.96
业部浦中心大厦3楼西侧(301-304室)2025年10月31日
9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赁期限
2020年11月1日至
上海市中华路1600号803-804室311.98
2025年10月31日
上海黄浦区凤阳路证券营2018年12月15日至
33上海恒泰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310号2楼610.54
业部2023年12月14日
2014年6月18日至
上海黄浦置地(集团)有限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70号大楼的第5层主楼750.00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证券2022年6月17日
34公司、上海黄浦大楼置换开
营业部2014年9月18日至
发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70号底层北部8.00
2022年6月17日
2018年10月15日至
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307号(爱思大厦)12楼633.88上海虹口区海宁路证券营2023年10月14日
35爱思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业部 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 307 号(爱思大厦)1 楼 C 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51.17
室2023年10月14日上海宝山区长江西路证券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西路1952弄2号(即通河四村2022年1月1日至
36上海骏利商务管理有限公司989.00营业部 69 号 A、B 幢)五楼整层 2022 年 6 月 30 日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27号楼2层202、2020年2月15日至
37北京安立路证券营业部930.29
写字楼经营管理分公司203号商铺及3层301号2025年2月14日
2020年9月17日至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附2号1层220.40
2026年9月16日
38成都建设路证券营业部成都华裕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栋2102、2016年12月1日至
1026.56
03室2026年9月16日
广州市海珠区艺宝场地租赁2018年7月1日至
39广州宝岗大道证券营业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路283号五楼724.58
中心2023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15日至
长沙市劳动西路471号中天大厦的第七层1676.42
2026年12月14日
40长沙劳动西路证券营业部湖南中天置业有限公司
长沙市劳动西路471号中天电力大厦裙楼一层东2020年11月9日至
185.00
南角商城2026年11月8日杭州市五星路185号的泛海国际中心6幢1单元2021年11月1日至
41杭州五星路证券营业部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2.62
201室2022年6月30日
2020年10月1日至
42天津西康路证券营业部天津渤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平区西康路42号二楼621.68
2025年9月30日
10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赁期限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31号工艺美术大楼102、2022年1月1日至
43南京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南京新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870.64
201室2026年12月31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中路16号(原中山中路128号)金泰2020年9月1日至
44桂林中山中路证券营业部1451.00
桂林分行大厦第四层2023年8月31日汕头经济特区艺苑文化广场汕头市长平路161号艺苑大厦九至十一层及一层2020年3月18日至
45汕头长平路证券营业部1849.86
开发有限公司部分(临长平路铺面)2025年3月17日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101 室、A2505、上海杨浦区控江路证券营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2018年6月18日至
46 A2507、A2508、A2509、A2510、A2511、A2512 881.83
业部有限公司2024年6月17日室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南街169号中一天时休闲酒店2013年10月1日至
47沈阳长江南街证券营业部沈阳荣建实业有限公司1535.40
8层及1楼大厅部分2023年9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6-1号东方2017年9月1日至
韩海英516.65
国际商务港 2A4 号和 2A5 号 2022 年 8 月 31 日
48南宁金湖路证券营业部
广西中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6-1号东方2017年9月1日至
290.60
司国际商务港10号商铺2022年8月31日徐雅芬2021年4月15日至
49沈阳大北关街证券营业部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79号1035.66
呼延青2030年10月14日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2021年10月1日至
50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深圳东海集团有限公司868.59
期)A 栋 22 层 01A 单位 2026 年 9 月 30 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23号2门2019年8月19日至
51沈阳市府大路证券营业部付春玥805.58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23号3门2024年10月18日
北京科大天工科技服务有限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B 座 12 2012 年 5 月 5 日至
52北京学院路证券营业部1499.00
公司层01-15室2022年5月4日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七楼2018年7月20日至
53长春同志街证券营业部股份有限公司火炬实业分公647.47
705、707-702室2023年7月19日
司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办事2017年3月1日至
54杭州龙井路证券营业部杭州市龙井路53号1100.00
处2022年2月28日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平月路南国一街1-7号2012021年11月1日至
55广州平月路证券营业部高晓莉、周建新902.65
号铺2026年10月31日
10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赁期限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编号为12021年9月1日至
56福州群众东路证券营业部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79.49
层、5层部分2026年8月31日上海青浦区公园东路证券2011年5月15日至
57 上海滨藤贸易经营部 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 1606 号 D 座二楼 667.30
营业部2022年5月14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通达路旭洋城市2021年6月2日至
58临沂通达路证券营业部临沂旭洋置业有限公司636.55
风景沿街商铺94-2号和6号楼402室2024年6月1日上海奉贤区南亭公路证券上海奉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2011年12月20日至
59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269号1楼、2楼684.00
营业部司2021年12月19日
太原市平阳路186号171幢1-2层1001号、10022017年3月1日至
60太原平阳路街证券营业部李爱兰903.64
号、1003号2022年2月28日
湖州市爱山广场建设投资有湖州市吴兴区爱山广场18号楼18-1-06、18-2-05、2017年6月15日至
61湖州志成路证券营业部779.00
限公司18-2-06、18-2-07、18-2-08号楼2022年6月14日绍兴上虞梁祝大道证券营绍兴市上虞新天龙置业有限绍兴市上虞区梁祝大道北段2389号新天龙大厦一2022年1月1日至
62520.00
业部公司层部分裙房2024年12月31日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中路36号、江滨中路38号、2022年1月1日至
63义乌工人西路证券营业部义乌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540.45
庆云街854号2026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1日至
64郑州黄河路证券营业部郑州昌昌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109号院681.00
2024年11月30日
福建鑫炎集团建设发展有限2019年8月1日至
65莆田胜利北街证券营业部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东园东路8号1-2楼650.00
公司2024年7月31日
2020年7月10日至
高宇、肖燕重庆北部新区金州大道36号附4141.28
2025年7月9日
重庆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州大道36号附28、29、30、31、2020年7月10日至
447.47
司32、33、382025年7月9日
2020年7月10日至
66重庆时代天街证券营业部柯贤春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州大道36号附34、35211.97
2025年7月9日
2020年7月10日至
沈志民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州大道36号附4039.34
2025年7月9日
2020年7月10日至
袁先玉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州大道36号附3939.34
2025年7月9日
10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赁期限
2018年5月3日至
67西安唐延路证券营业部高晶淼西安市唐延路3号裙楼5层1406.41
2023年5月2日
2019年12月1日至
上海市苏虹路29、33号109室205.37上海闵行区苏虹路证券营上海瑞桥房地产发展有限公2024年11月30日
68
业部司2019年12月1日至
上海市苏虹路29、33号206室446.89
2025年1月15日
2020年8月1日至
69烟台迎春大街证券营业部烟台水清木华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内102号507.00
2025年10月31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020年11月1日至
552.40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证 2301B 室 2023 年 10 月 31 日
70太平置业(上海)有限公司
券营业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019年8月25日至
330.33
2304B+2301A 室 2022 年 8 月 24 日
西安江海肥牛餐饮管理有限2017年9月1日至
71西安桃园南路证券营业部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南路38号592.00
公司2022年10月31日海口东郊椰林房地产开发有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19号东郊椰林国际大厦第一2020年4月10日至
72海口金龙路证券营业部752.00
限公司层和第二层2025年4月9日
乌鲁木齐南湖路证券营业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3层04、2021年9月14日至
73671.45
部公司05、06号写字间2024年12月31日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9号银川市邮政分公司办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银川市分2021年9月1日至
74银川民族北街证券营业部公楼第二层及原一卡通客户服务中心一至二层营580.00
公司2022年8月31日业房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33号格瑞大厦裙楼2021年5月1日至
442.00
石家庄体育南大街证券营一层、二层2027年4月30日
75河北省粮食交易中心
业部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33号格瑞大厦裙楼2021年5月1日至
422.00
二层部分区域2027年4月30日
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南大街中央商务区 F6 栋 40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
76贵阳花果园证券营业部梁劲松602.16
层6号-12号写字间2022年7月14日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15号联合大厦15层2021年11月20日至
77太原高新街证券营业部太原雅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274.96
整层2026年11月19日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青年路28号恒源银座商务楼2021年12月1日至
78包头青年路证券营业部武江洪556.60
1-A4 2024 年 11 月 30 日
10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赁期限
2017年1月1日至
79扬州文汇东路证券营业部扬州日报社江苏省扬州市文汇东路231号640.00
2022年2月28日
江苏省常熟市李闸路65号21、22、23一层、二2021年1月1日至
80常熟李闸路证券营业部谭世栋516.24
层2023年12月31日
2021年10月21日至
81金华八一北街证券营业部王小平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北街200号630.00
2026年10月20日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东环路68号(城南大厦)2016年12月1日至
82张家港东环路证券营业部杨舍镇城南股份合作社560.00
一楼部分2022年1月31日
2016年9月16日至
季香珍胜利东路402号308.60
2024年9月15日
83绍兴胜利东路证券营业部
2016年9月26日至
彭云平迪荡湖路68号-705、706260.00
2024年9月25日
西安市未央区二府庄地区社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109-1号大唐星河苑1号楼2017年1月1日至
84西安未央路证券营业部1045.00
区服务中心 1F-04 号铺 2022 年 4 月 30 日
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主楼2017年9月23日至
199.09
公司1901单元2022年1月22日
85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主楼2017年1月23日至
喜实有限公司404.18
1902、1903、1905单元2022年1月22日
珠海市中怡物业管理发展有2017年1月23日至
86珠海吉大路证券营业部珠海市吉大路103号石油大厦第一、二层600.00
限公司2022年3月22日上海静安区延平路证券营2016年12月5日至
87李佳庚、李沛、李锦业上海市静安区延平路167号1-2层1033.92
业部2022年12月4日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258号华馨园16、172022年1月1日至
88淄博柳泉路证券营业部秦朋786.39
号营业房2024年12月31日
2017年1月23日至
89合肥梅山路证券营业部安徽瀚洋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梅山路19号一层部分、二层820.00
2022年2月28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2017年6月1日至
90天津南马路证券营业部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201号500.00
天津市分公司2022年8月31日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中路1号一楼104,五楼2017年4月20日至
91芜湖北京中路证券营业部芜湖市双翅实业有限公司600.00
5012022年4月19日
10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赁期限
2017年6月1日至
92青岛苗岭路证券营业部青岛世纪和皇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1号101951.15
2022年6月30日
常州新北区龙锦路1590号现代传媒中心3号楼2017年8月16日至
93常州龙锦路证券营业部常州广电置业有限公司565.37
102、1103、11042022年8月15日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张大里丽景琴园北新西道2017年5月1日至
94唐山北新西道证券营业部张炳夫572.90
36-13号2022年4月30日
成都市安格斯商业管理有限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1栋22020年5月20日至
250.30
公司单元4层414-415号2022年5月19日
95成都益州大道证券营业部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1栋22017年6月11日至
王洁407.71单元1楼104号2022年7月10日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4号越秀星汇2017年6月19日至
461.25
佛山市南海区越秀地产开发 云锦广场一区 E 栋写字楼 17 层 03-08 室 2022 年 6 月 30 日
96佛山南海大道证券营业部
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4号越秀星汇2021年1月15日至
54.00
云锦广场一区 E 栋 1 层 B106 单元 2024 年 2 月 14 日广州广州大道中路证券营2017年6月1日至
97广东信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路129-133号三层部分1000.00
业部2022年5月31日山西骅燕置业有限公司晋中2018年10月30日至
98晋中定阳路证券营业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定阳路500号5-2、5-3号商铺506.16
分公司2023年10月29日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天童北路899号和邦大厦2018年10月22日至
99宁波天童北路证券营业部宁波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82.00
C 座 103、1605、1607 室 2023 年 11 月 21 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东路38号东一时区商厦2018年10月8日至
100长沙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易行535.00
0栋107号东侧2023年10月7日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889号名苑小区2018年10月11日至
101潍坊胜利东街证券营业部潍坊高氏金城置业有限公司549.84
1-1-03号商铺2023年12月10日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8号华利金融广场1幢2020年2月1日至
102东营府前大街证券营业部山东华利地产有限公司869.14
22楼2201、2202、2203室2025年1月31日
杭州胜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杭州市萧山区东方至尊国际中心办公大楼市心北2020年2月1日至
519.92
司路2028、2030、2032号2025年10月31日
103杭州市心北路证券营业部
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城市运萧山区宁围街道东方至尊国际中心办公大楼1幢2020年2月1日至
402.29
营有限公司1001室2025年10月31日
10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序号承租方/使用方出租方租赁地址面积租赁期限保定市中翔房地产开发集团保定市莲池区瑞祥大街1988号云溪九城商业中心2020年9月9日至
104保定瑞祥大街证券营业部1014.68
有限公司9号商业门面2025年11月8日
山西省晋城市红星东街泰富新居 C 座底商 1、2 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105晋城红星东街证券营业部山西成阳新能源有限公司522.68
层3户2025年4月15日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195号汇鑫大厦拐2020年7月25日至
106运城河东东街证券营业部张丽卿547.96
角1层2025年10月24日大同市城区御河西路东侧御锦源小区南区5号楼2020年6月20日至
107大同御河西路证券营业部大同市轶利瑞商贸中心601.21
6号商业、7号商业(包含地下室)2025年6月19日
河北省廊坊市艺术大道孔雀汇景轩28号楼1单元2020年10月15日至
108廊坊艺术大道证券营业部庞雪澜、庞雪颢548.66
1层101号2025年11月15日
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2020年6月1日至
A座-大连期货大厦的第 35层第 3501、3502、3503、 1626.00
2022年5月31日
109东证期货大连分公司大连商品交易所3504、3505、3506、3507、3510-1
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2020年10月1日至
351.00
A 座-大连期货大厦的第 24 层第 2411、2412 号 2023 年 9 月 30 日东证期货北京朝阳门营业北京泛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写字楼4层2020年10月20日至
110533.66
部司第401-02号2022年10月19日
2021年4月15日至
111东证期货郑州营业部郑州未来商业运营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1301房间526.68
2022年4月30日
10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的部分房产存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瑕疵,鉴于出租方提供的其他房屋权属证明资料能够证明其对租赁房屋的权利归属,上述租赁房产瑕疵不会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使用,且该等租赁房产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该等租赁房产的前述瑕疵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重大在建工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重大在建工程。
4、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
公司的经营设备主要包括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等,均通过购买等合法方式取得,上述设备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交易席位费、计算机软件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时间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计算机软件54039.3139361.66-14677.65
2019年12月31日
交易席位费6155.283981.02-2174.26
计算机软件68403.4949046.44-19357.05
2020年12月31日
交易席位费6155.283981.02-2174.26
计算机软件83626.8160736.41-22890.40
2021年12月31日
交易席位费6155.283981.02-2174.26
1、商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所持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核定使用序号权利人注册证号商标标识有效期商品类别
2021年06月21日至
1发行人8378898第16类
2031年06月20日
2015年9月21日至
2发行人15023023第36类
2025年9月20日
10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核定使用序号权利人注册证号商标标识有效期商品类别
2016年7月21日至
3发行人16968710第36类
2026年7月20日
2019年02月28日至
4发行人25947997第35类
2029年02月27日
2018年12月21日至
5发行人25938414第36类
2028年12月20日
2019年02月07日至
6发行人25935214第9类
2029年02月06日
2019年02月07日至
7发行人25942492第16类
2029年02月06日
2018年09月07日至
8发行人25934898第41类
2028年09月06日
2018年09月07日至
9发行人25933335第42类
2028年09月06日
2018年04月14日至
10发行人23817560第31类
2028年04月13日
2018年04月14日至
11发行人23817559第31类
2028年04月13日
2019年07月14日至
12发行人32477382第30类
2029年07月13日
2020年08月28日至
13发行人42946031第36类
2030年08月27日
2020年11月28日至
14发行人41273891第36类
2030年11月27日
2020年05月28日至
15发行人40296871第9类
2030年05月27日
2020年03月28日至
16发行人40289917第36类
2030年03月27日
2020年05月21日至
17发行人40282914第9类
2030年05月20日
2020年01月28日至
18发行人36340081第9类
2030年01月27日
2019年10月14日至
19发行人36338789第42类
2029年10月13日
2019年10月21日至
20发行人36337844第42类
2029年10月20日
2020年12月21日至
21发行人36337820第9类
2030年12月20日
10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核定使用序号权利人注册证号商标标识有效期商品类别
2019年10月07日至
22发行人33986405第9类
2029年10月06日
2019年06月14日至
23发行人33986404第36类
2029年06月13日
2019年02月14日至
24发行人30377989第9类
2029年02月13日
2019年02月14日至
25发行人30377988第16类
2029年02月13日
2019年02月14日至
26发行人30377987第35类
2029年02月13日
2019年02月14日至
27发行人30377986第36类
2029年02月13日
2019年02月14日至
28发行人30377985第42类
2029年02月13日
2019年02月14日至
29发行人30377984第9类
2029年02月13日
2019年02月14日至
30发行人30377983第16类
2029年02月13日
2019年02月14日至
31发行人30377982第35类
2029年02月13日
2019年02月14日至
32发行人30377981第36类
2029年02月13日
2019年02月14日至
33发行人30377980第42类
2029年02月13日
2021年08月21日至
34发行人52362793第36类
2031年08月20日
2021年08月21日至
35发行人52367210第36类
2031年08月20日
2021年09月07日至
36发行人52381860第36类
2031年09月06日
2012年10月28日至
37东证资管9871046第36类
2022年10月27日
2021年08月14日至
38东证资管51722430第36类
2031年08月13日
10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核定使用序号权利人注册证号商标标识有效期商品类别
2021年08月21日至
30东证资管51718202第36类
2031年08月20日
2021年10月21日至
40东证资管51723109第36类
2031年10月20日
2021年03月14日至
41东证期货46332180第9类
2031年03月13日
2021年02月07日至
42东证期货46326203第35类
2031年02月06日
2019年11月28日至
43东证期货36984906第42类
2029年11月27日
2019年11月28日至
44东证期货36975765第36类
2029年11月27日
2020年12月28日至
45东证期货36996903第9类
2030年12月27日
2020年12月28日至
46东证期货36986249第35类
2030年12月27日
2019年11月14日至
47东证期货36996879第36类
2029年11月13日
2019年11月14日至
48东证期货36992074第42类
2029年11月13日
2019年11月14日至
49东证期货36982656第35类
2029年11月13日
2019年11月28日至
50东证期货36977037第9类
2029年11月27日
2019年11月14日至
51东证期货36993407第42类
2029年11月13日
2019年11月28日至
52东证期货36982920第9类
2029年11月27日
2019年11月14日至
53东证期货36974742第36类
2029年11月13日
2019年11月28日至
54东证期货36992117第36类
2029年11月27日
2019年11月28日至
55东证期货36989167第9类
2029年11月27日
2019年11月28日至
56东证期货36974730第42类
2029年11月27日
11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核定使用序号权利人注册证号商标标识有效期商品类别东方星晖(北京)投
2016年05月07日至
57资基金管16513247第36类
2026年05月06日
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07日至
58东方金控31913986第38类
2029年04月06日
2019年07月28日至
59东方金控33261215第36类
2029年07月27日
2020年05月14日至
60东方金控33239687第42类
2030年05月13日
2019年07月28日至
61东方金控33239645第9类
2029年07月27日
2021年07月28日至
62东方金控31908628第35类
2031年07月27日
2020年05月21日至
63东方金控37630317第35类
2030年05月20日
2020年05月21日至
64东方金控37845702第36类
2030年05月20日
2020年03月14日至
65东方金控37604387第16类
2030年03月13日
东证国际
2021年01月07日至
66金融集团45984661第36类
2031年01月06日
有限公司东证国际
2021年01月07日至
67金融集团45957633第36类
2031年01月06日
有限公司
2、专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所持有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号申请人申请日基于张量标签学习的并发
1 发明专利 CN201910169101.4 发行人 2019 年 3 月 6 日
异常状态识别与定位系统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2 外观设计 CN202030478571.2 发行人 2020 年 8 月 20 日(猎户-客户分析)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3 外观设计 CN202030478572.7 发行人 2020 年 8 月 20 日(东?证券官网)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4 外观设计 CN202030478675.3 发行人 2020 年 8 月 20 日(东?魔快)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
5 外观设计 CN202030478874.4 发行人 2020 年 8 月 20 日(快乐东方 App)
1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十一、发行人主要业务资格
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主要如下:
(一)发行人持有的主要业务许可文件
1、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4月8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947763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准发行人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限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2、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于2000年10月9日出具的银货政[2000]108号《关于批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通知》,同意发行人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从事拆借、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
3、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21日出具的证监信息字[2001]8号《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二家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4、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4月1日出具的证监基金字[2004]50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开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5、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4年12月1日出具中证协函[2004]266号《关于反馈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意见的函》,评审通过发行人的创新试点申请。
6、上交所会员部于2005年8月30日出具《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上证基金通”业务的函》,同意发行人代理与上交所签订《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服务协议》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上交所系统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
1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7、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8日出具的银发[2005]275号《人民银行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通知》,同意发行人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
8、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6年5月29日出具的中证协函[2006]158号《关于授予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函》,授予发行人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9、中国证券业协会2006年6月12日出具的中证协函[2006]173号《关于授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函》,授予发行人报价转让业务资格。
10、上交所于2007年8月10日出具的上证会字[2007]45号《关于确认我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的函》,同意发行人为电子平台交易商。
1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2月1日出具的中国结算函字[2008]25号《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的批复》,同意发行人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
12、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11月2日出具机构部部函[2009]475号《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核准发行人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资格。
13、上海证监局于2010年3月19日出具的沪证监机构字[2010]132号《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无异议函》,对发行人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无异议。
14、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4月23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0]518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核准发行人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15、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6月3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0]764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增加融资融券业务。
16、上海证监局于2010年9月6日出具的沪证监机构字[2010]514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现场核查意见书》,对发行人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无异议。
17、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12月29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1]2136号《关于核准设
1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发行人与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共同出资设立东方花旗,业务范围为证券承销与保荐。
18、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月18日出具的机构部部函[2012]20号《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方案的无异议函》,对发行人从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无异议。
19、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于2012年2月28日出具的资金
部函[2012]4号《关于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的评估函》,确认发行人申报材料基本符合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的条件。
20、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9月11日出具机构部部函[2012]481号《关于东方证券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同意发行人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试点。上交所于2012年8月27日出具上证会字[2012]167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方案专业评价意见的函》,认为发行人试点方案总体上符合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相关规则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1月12日出具深证会[2013]15号《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确定开通发行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21、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出具的中证金函[2012]149号
《关于参与转融资业务试点的通知》和中证金函[2012]153号《关于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函》,核准发行人转融资业务试点及转融通业务资格。
2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于2013年1月8日出具《关于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的通知》,同意发行人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业务。
23、上海证监局于2013年2月7日出具沪证监机构字[2013]52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2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3月21日出具股转系统函
[2013]44号《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同意发行人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
25、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4月3日出具机构部部函[2013]174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同意发行人开展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
11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26、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4月22日出具机构部部函[2013]207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试点的无异议函》,同意发行人开展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试点。
27、上交所于2013年7月1日出具上证会[2013]77号《关于确认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7月2日出具深证会[2013]60号《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确认发行人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
2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出具《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确认函》,同意发行人开展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
29、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3年9月10日出具中证协函[2013]923号《关于反馈东方证券权益类收益互换与场外期权业务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同意发行人开展权益类收益互换与场外期权业务。
30、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出具中证金函[2013]227号《关于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的通知》,同意发行人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
31、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于2014年4月23日出具上海汇复[2014]1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减少经营范围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外汇业务范围变更为: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核发的 SC201102 号《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3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出具股转系统函
[2014]707号《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同意发行人作为做市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
33、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发布了《报价系统参与人名单公告(第一批)》的公告,确认发行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第一批参与人资格。
34、上交所于2014年10月13日作出上证函[2014]626号《关于同意开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同意开通发行人 A 股交易单元的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11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35、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4年10月14日出具中证协函[2014]632号《关于同意开展柜台市场试点的函》,同意发行人开展柜台市场试点。
36、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11月27日出具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1876号
《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的无异议函》,对发行人开展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试点无异议。
37、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4年12月26日发布了《关于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证券公司名单的公告(第3号)》,同意发行人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38、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4年12月26日发布[2014]16号《关于恢复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的公告》,恢复发行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
39、上交所于2015年1月16日作出上证函[2015]61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同意发行人上交所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并开通股票期权经纪、自营业务交易权限;同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作出中国结算函字[2015]11号《关于期权结算业务资格有关事宜的复函》,同意发行人开展期权结算业务。
40、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出具证保函[2015]67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客户保证金转账转入服务的无异议函》,对发行人开展客户保证金转账转入服务无异议。
41、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月29日印发证监许可[2015]163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发行人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
42、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5年5月6日出具中市协备[2015]32号《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报价业务通知书》,核准发行人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报价业务资格。
43、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出具中证报价函
[2016]185号《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成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做市商的复函》,同意发行人成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系统做市商,在报价系统开展做市业务。
44、中国基金业协会出具的备案编号为 A00036 的《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备
1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案证明》,发行人估值核算业务外包服务、份额登记业务外包服务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45、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机构部函[2015]3337号《关于东方证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核准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资格。
46、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11月3日出具深证会[2016]326号《关于同意开通国信证券等会员单位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同意发行人开通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47、上海黄金交易所于2017年4月25日出具上金交发[2017]81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的批复》,同意发行人开展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
48、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11月28日出具深证会[2017]371号《关于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同意发行人开通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限。
49、上交所于2018年4月26日出具上证函[2018]430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上证 50ETF 期权主做市商业务的通知》,同意发行人成为上证 50ETF 期权合约品种的主做市商。
50、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0月24日出具证监许可[2018]1686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核准发行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51、上交所于2019年1月17日出具上证函[2019]101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基金主做市商业务资格的通知》,发行人自2019年1月17日起获得上交所上市基金主做市商业务资格。
52、上海证监局于2019年1月21日出具沪证监许可[2019]8号《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变更业务范围为“经营限于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证券承销业务。”
53、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于2019年2月28日出具机构部函[2019]463
号《关于东方证券申请信用衍生品业务的监管意见书》,对发行人开展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所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以及监管认可的其他信用衍生品卖出业务
11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无异议。
54、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于2019年5月6日出具机构部函[2019]1023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国债期货做市业务有关意见的复函》,对发行人开展国债期货做市业务无异议。
55、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9年5月19日出具中证协函[2019]185号《关于同意互联网理财账户规范试点的函》,同意发行人开展互联网理财账户规范试点。
56、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2月6日出具深证会[2019]470号《关于同意爱建证券等期权经营机构开通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同意发行人开通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限。
57、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2月11日出具深证会[2019]483号《关于同意中信证券等期权经营机构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 300ETF 期权做市商的通知》,同意发行人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 300ETF 期权主做市商。
58、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于2019年12月16日出具机构部函[2019]3058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权做市业务有关意见的复函》,对发行人开展商品期权做市业务无异议。
59、上交所于2019年12月16日出具上证函[2019]2300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沪深 300ETF 期权主做市商业务的通知》,同意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23日成为沪深 300ETF 期权合约品种的主做市商。
60、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于2019年12月17日出具机构部函[2019]3067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指期权做市业务有关意见的复函》,对发行人开展股指期权做市业务无异议。
61、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1月2日出具汇复[2020]1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批复》,同意发行人试点开展结售汇业务。
6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汇综便函[2020]48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客外汇业务备案的函》,同意发行人代客外汇业务备案。
11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63、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于2021年6月2日出具机构部函[2021]1686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有关事项的复函》,对发行人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无异议。
(二)发行人境内子公司持有的主要业务许可文件1、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12月20日出具证监期货字[2007]351号《关于核准上海久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东证期货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2、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5月14日出具证监许可[2008]684号《关于核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东证期货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3、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1月15日出具证监许可[2012]1501号《关于核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东证期货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4、上海证监局于2015年5月12日出具沪证监许可[2015]61号《关于核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东证期货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5、东证期货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0月29日颁发的000000519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6、上交所于2017年2月20日作出上证函[2017]165号《关于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同意东证期货成为上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并开通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权限。
7、东证期货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4月8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110914L 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8、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10月10日作出《保监会关于确认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报告事项公告》,核准东证资管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9、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8月26日出具证监许可[2013]1131号《关于核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东证资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10、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8月8日出具证监许可[2019]1470号《关于核准上海东
11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批复》,核准东证资管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11、东证资管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2月4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55998513B 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12、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月16日出具证监许可[2013]33号《关于核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核准东方投行保荐机构资格。
13、东方投行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5月19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330852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1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出具股转系统函
[2020]1351号《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同意东方投行作为东方花旗的承继主体,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推荐业务,继续履行东方花旗相关义务。
(三)发行人境外子公司持有的主要业务许可文件
1、东证香港现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2012年4月13日颁发的中
央编号为 AVD362 牌照,业务范围包括第 1 类:证券交易和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
2、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现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2013年 7 月 24 日颁发的中央编号为 AVH864 牌照,业务范围为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
3、东方期货(香港)有限公司现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2011年2月 28 日颁发的中央编号为 AWD036 牌照,业务范围包括第 2 类:期货合约交易。
4、东方融资(香港)有限公司现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2016年8月 18 日颁发的中央编号为 BDN128 牌照,业务范围第 6 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5、东证期货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现持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 2019年9月26日颁发的资本市场服务牌照。
(四)发行人证券/期货分支机构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设立并开业的证券营业部共计177家,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设立了34家分支机构(包括30家营业部、4家分公司),均持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1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控及其子公司开展相关境外业务。其中,东证国际作为集团国际化业务平台,通过各香港证监会持牌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经纪、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融资融券等业务。
境外业务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九、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五)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之“2、境外业务”的相关内容。
境外业务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参见本节“十一、发行人主要业务资格”之“(三)发行人境外子公司持有的主要业务许可文件”的相关内容。
十三、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发行人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首发前最近一期末(2014年12月
1862549.85
31日)净资产额
发行时间发行类别筹资净额
2015 年 3 月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978747.40
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及
历次筹资情况2016年7月638688.43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017年12月定向增发1095718.03
合计2713153.86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899692.26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2021年12
6414310.56月31日)净资产额
十四、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第一大股东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时间是否及时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及期限严格履行
与首次公 减少和规范 申能集团 申能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 本公司A 是
1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承诺时间是否及时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及期限严格履行
开发行相关联交易的公司、企业将尽力避免及规股上市后关的承诺范与东方证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必要
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申能集团如违反上述关于规范与发行人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申能集团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取
得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行有关规范关联交易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
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申能集团已向发行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申与首次公能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
避免同业竞 本公司A
开发行相申能集团公司、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是争股上市后关的承诺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申能集团承诺自新增持本公司在本公司与2017年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2017年非非公开发日起48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公开发行股份限售申能集团是
行相关的 人管理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 A股股票
承诺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并上市后该部分股份。48个月本次配股发申能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东方申能集团与本次配行填补即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活作为第一股相关的回报措施切申能集团是动,不侵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大股东期承诺实履行的承公司利益。间诺申能集团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东方证券与保荐机构与本次配(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本次配股股相关的全额认购申能集团是
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期间承诺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申能集团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申能集团承诺将采取有效措申能集团与本次配
避免同业竞施,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作为第一股相关的申能集团是
争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以任大股东期承诺何形式从事与东方证券及其子间
12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承诺时间是否及时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及期限严格履行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不利用对东方
证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从事
或参与从事有损东方证券、东方证券子公司以及东方证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关于避免与发行人
同业竞争的承诺,申能集团将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
止在发行人处取得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行有关避免同业竞争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二百五十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百分之十;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四)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百分之十;
(五)提取任意公积金;
(六)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法定公积金、交易风险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12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在本章程实行过程中国家对法定公积金以及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等证
券公司适用的准备金提取比例、累计提取余额有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交易风险准备金、任意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二百五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为: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2、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
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12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为:
(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
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在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当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对于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
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12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第二百五十三条公司股东存在违规使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百五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百五十六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股利支付涉及现金或
其他款项均不产生由公司承担的利息。公司派发股利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第二百五十七条公司于催缴股款前已缴付的任何股份的股款均可享有股利。股份持有人无权就预缴股款收取于其后宣派的股利。
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对于无人认领的股息,公司可行使没收权利,但该权利仅可在适用的有关时效届满后才可行使。
12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公司有权终止以邮递方式向境外上市外资股持有人发送股息单,但公司应在股息单连续两次未予提现后方可行使此项权利。如股息单初次邮寄未能送达收件人而遭退回后,公司即可行使此项权利。
公司有权按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未能联络的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股东的股份,但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一)公司在12年内已就该等股份最少派发了三次股息,而在该段期间无人认领股息;
(二)公司在12年期间届满后于公司股票上市地一份或多份报章刊登公告,说明
其拟将股份出售的意向,并通知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百五十八条公司应当为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股东委任收款代理人。收款代理人应当代有关股东收取公司就境外上市外资股分配的股利及其他应付的款项。
公司委任的收款代理人应当符合上市地法律或者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委任的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股东的收款代理人,应当为依照香港《受托人条例》注册的信托公司。”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公司的利润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二)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2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四)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在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当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对于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12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第五条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并确保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相关部门在制定规划时,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并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基础进行详细论证,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暂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计划
2021年度于本次配股实施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以2020年末总股本6993655803股为基数,向2020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共计派
2020年度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48413950.75元,占合并报表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64.21%
以2019年末总股本6993655803股为基数,向2019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共计派
2019年度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9048370.45元,占合并报表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43.08%
2、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37149.63272298.85243507.98
利润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174841.40104904.84
1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64.21%43.08%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279746.24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350985.49
有者的年均净利润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
年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79.70%净利润的比例
3、本次配股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A 股和 H 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十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
(1)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12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5名,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任职资格批复文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份任期起始日期件号或备案情况
宋雪枫执行董事男1970年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证监机构字
执行董事2010-09-27
金文忠男1964年[2003]157号
董事长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
俞雪纯非执行董事男1964年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
周东辉非执行董事男1969年2020-05-152020年5月备案
程峰非执行董事男1971年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
任志祥非执行董事男1969年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
朱静职工董事女1969年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沪证监许可
许志明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1年2016-07-08
[2016]56号
13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任职资格批复文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份任期起始日期件号或备案情况沪证监许可
靳庆鲁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72年2017-10-16
[2017]80号
吴弘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56年2020-12-082020年12月备案
冯兴东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77年2020-12-082020年12月备案
罗新宇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74年2021-05-132021年5月备案
注:2020年3月实施新《证券法》后,发行人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要求备案。
(2)董事简历主要情况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1970年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
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申能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资管董事长。曾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01年3月至2008年5月担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5年3月至2011年4月担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宋雪枫兼总会计师,2011年5月至2020年6月担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挂职任四川自贡市市长助理),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担任申能集团总经理助理,2014年8月起担任申能集团副总裁,2016年12月起担任申能集团党委委员,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党委书记,2021年3月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1964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东证资本董事长,东证期货董事,东方投行董事长,东证创投董事。1992年1月至
1995年9月担任万国证券发行部副经理、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1995年10月
至1997年12月担任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1997年12月至2010金文忠
年9月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兼任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2010年9月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
2021年3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2010年9月至2022年3月担任公司总裁,2021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1964年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申能集团副
总经济师、战略发展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申能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电气自动化研究所、上海南洋国际实业股份有俞雪纯
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11月至2005年4月担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主管、办公室主管、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5月至2020年3月担任申能集团办公室副主任、资产管理部副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办公室主任,2012年9月起担任申能集团职工监事,2020年3月起担任申能集团副总经济师、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1969年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1991年7月至2000年9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公司财务处科员、副科长,2000年9月至2008年9月担任中国烟草上海进出口有周东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8年9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处副处长,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5年2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2015年2月至2015年7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常务副处长、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
13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7月至2016年9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处长兼上海海烟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9月起担任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71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委
员、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上海东方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上
海房地产时报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汇添富基金董事、上海解放传媒信息发展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文汇新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长、上海申闻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东方票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
海上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
瑞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财联程峰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监事。1995年3月至2001年2月担任上海市外经贸委外经处科员、团委干事、委员、团委副书记、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团委书记,2001年2月至2002年6月担任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2年6月至2005年4月担任上海市外经贸委技术进口处副处长、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2005年4月至2009年6月担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3年3月担任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2013年3月至2013年10月担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3年10月起担任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969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5年8月至2001年8月担任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办公室办事员、工程师、团委书记,2004年6月至2007年2月任志祥担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研究员、副总经理,2007年
2月至2010年10月担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高级主管,2010年10月至2019年10月担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与法律部主任经济师、副
主任、主任,2019年10月起担任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0年6月起担任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1969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现任公司职工董事、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工
会办事机构主任,东方金控董事、总经理,东证期货董事,东证国际董事,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资管监事。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担任西安矿山机械厂职员,1995年5月至1999年2月担任上朱静
海财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15年1月担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职员、业务规划董事、运行资深主管、总经理助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2月起担任公司战略发展总部总经理,2021年9月起担任公司工会办事机构主任。
1961年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宽带资本创始合伙人,东凌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联航合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宝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6年12月至1999年8月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研究所研究员、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企业财务部联席总监及资本市场部联席总监、英国国民许志明
西敏银行董事兼大中华区投资银行部主管、美国波士顿银行董事兼大中华区企业融
资部主管,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润北京置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润励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2002年1月至 2005 年 5 月担任 TOM 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TOM 在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
席运营官,2006年3月起担任宽带资本创始合伙人。
靳庆鲁1972年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
13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
6月至2011年6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助教授,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12年7月起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2014年2月至2018年11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副院长,2015年4月至2018年11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2018年11月起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1956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4年7月起任职华东政吴弘法大学,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
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历任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
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等。
1977年生,中共党员,统计学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财经大
学统计与管理学院院长、统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6月至2015年6月担冯兴东任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统计学助理教授、统计学副教授,2015年7月起担任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1月起担任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院长。
1974年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有限
公司总经理(院长),上海国资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国盛古贤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盛之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长三角乡村振兴人才发展中心主任,博鳌国资基金50人发展中心主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曾任湖罗新宇
南省邵东第十中学教师、湖南邵东县委宣传部记者、中国青年报记者、新华社上海
分社记者,2004年7月至2009年7月担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会员部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20年4月担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战略与
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2018年6月起担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院长)。
2、监事
(1)监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9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3名,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任职资格批复文件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份任期起始日期号或备案情况
沪证监许可[2018]39
监事会主席2018-05-23号张芊男1974年沪证监机构字
股东代表监事2018-03-06
[2008]558号沪证监许可
监事会副主席2020-02-19
[2015]101号杜卫华男1964年沪证监机构字
职工代表监事2020-02-14
[2012]40号
13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任职资格批复文件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份任期起始日期号或备案情况
吴俊豪股东代表监事男1965年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
张健股东代表监事男1965年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
沈广军股东代表监事男1979年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
沪证监许可[2018]22
佟洁股东代表监事女1968年2018-03-06号
夏立军独立监事男1976年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
阮斐职工代表监事女1971年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
丁艳职工代表监事女1979年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
(2)监事简历主要情况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1974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申能集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1996年7月加入申能集团,
2001年1月至2004年10月担任申能集团综合管理部副主管、主管,2004年10月
至2006年1月担任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副经理、经理,2006年1张芊月至2007年2月担任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7年2月至2009年
8月担任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6年7月担任申能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0年5月担任申能集团副总裁,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担任申能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2021年3月起担任申能集团党委副书记,2021年6月起担任申能集团工会主席。
1964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
记、监事会副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东证资本监事,东证创投监事,东证期货监事,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基金会理事长。1984年7月至1998年6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1998年6月至2017年5月担任公司营业部经
杜卫华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5年8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职工代表监事;2015年
8月至2020年2月担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担任公司职工董事;
2020年1月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0年2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副主
席、职工代表监事。
1965年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申能集团金融管理部总经理,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财产吴俊豪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百利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担任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主管,2006年1月至2011年4月担任申能集团资产管理部副主管、主管、高级主管、金融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11年4月起担任申能集团金融管理部总经理。
1965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中国邮政集
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1984年7月至2004年7月担任南张健通邮电局科员、副科长、副局长等职务,2004年7月至2007年11月担任泰州邮政局副局长、高会,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担任南通邮政局副局长、工会主席,
2008年3月至2008年12月担任泰州邮政局局长,2008年12月至2011年6月担任
13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泰州邮政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年6月至2014年2月担任南通邮政局局长、党委书记,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担任江苏省邮政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担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2月起担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1979年生,中共党员,会计学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上海建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上海建工集团(海南)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建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浦东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4年4月至2017年5月担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
职员、经理助理、副经理、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担任上海市政工程沈广军
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6月担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院长助理)、
副总会计师(主持工作)、资产财务部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担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总会计师,2021年3月起担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1968年生,财务会计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上海金桥出口加
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新金桥广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华德美居建材装饰仓储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华德美居超市有限公司董事。1988年12月至
2001年12月担任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01年12月至
佟洁
2008年12月担任中邦集团有限公司内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资本运营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08年12月至2009年8月担任旭辉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2009年8月至2016年5月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董事监事管理中心外派专职监事,
2016年5月起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1976年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监事,上海
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教育部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会计
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上海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成本研
究会副会长,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夏立军
司独立董事、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巴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7月至2011年3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3月起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
1971年生,中共党员,金融学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职
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秘书、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律检查室主任。1997年1月至1998年6月担任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研究总部研究员,1998年6月至2005年3阮斐
月担任公司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05年3月至2012年3月担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3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秘书、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2年12月起担任公司纪律检查室主任。
1979年生,中共党员,经济法学硕士,理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稽核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方投行监事。2001年8月至2005年8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银行管理处、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2005年8月丁艳
至2017年1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综合管理部秘书处、金融服务二部反洗钱
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科长,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担任公司稽核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0年4月起担任公司稽核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
13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1)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7名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任职资格批复文件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份任期起始日期号或备案情况
鲁伟铭总裁男1971年2022-03-302020年9月备案沪证监机构字
副总裁2014-04-16
舒宏男1967年[2009]594号
财务总监2021-11-012021年11月备案沪证监许可
张建辉副总裁男1968年2015-07-24
[2014]124号
副总裁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
杨斌首席风险官男1972年2015-06-19沪证监许可[2015]68
号、沪证监机构字
合规总监2015-07-01[2015]83号
徐海宁副总裁女1970年2021-03-052021年3月备案沪证监许可
王如富董事会秘书男1973年2016-11-28
[2016]136号
卢大印首席信息官男1972年2021-11-012021年11月备案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主要情况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1971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公司总裁,东证资本董事。1994年7月至1998年3月担任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交易部业务员、交易部经营处项目经理,1998年3月至2014年10月历任公司交易总部证券投资部职员、副总经理,证券投资业务总部业务董事,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鲁伟铭(主持工作),2014年10月至2021年8月担任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担任公司副总裁,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担任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总经理,2022年3月起担任公司总裁。
1967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东
方投行首席信息官。1993年1月至1998年10月担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网络中心开发部经理,1998年10月至2004年3月担任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舒宏息技术中心负责人、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14年4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兼总裁助理、营
运总监兼总裁助理、营运总监,2014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6月至2021年11月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21年11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1968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学硕士,会计师,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裁,东证创投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国际董事长,东证资本董事,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张建辉限公司监事。1994年3月至1998年3月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办科员,1998年
3月至2003年7月担任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2003年7月至2015年6月历任公司辽宁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金财务管理总部
13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8月担任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21年11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担任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1972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现任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东
证期货董事,东证创投董事,东方金控董事,东方投行董事,东证资管董事,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1998年7月至2004年3月担任上海证管办稽查处、稽查局案件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4年3月至2007年2月担任上海证监杨斌
局稽查一处、机构二处主任科员,2007年2月至2015年5月担任上海证监局机构一处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处长、法制处处长,2015年6月起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5年7月起担任公司合规总监,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担任公司稽核总部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担任公司合规法务管理总部总经理,2021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
1970年生,工商管理学博士,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富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
1990年7月至1997年12月担任地质矿产部海洋地质综合研究大队财务科科员、计
财科副科长,1997年12月至2001年10月担任上海海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2002年3月至2007年5月担任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担任上海广和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担任上海海航大新华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徐海宁
2011年8月担任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1年
12月担任上海大新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2年10月担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2012年10月至2014年10月担任公司销售交易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4年10月起担任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总部(原销售交易总部)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1年3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2021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
1973年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
公司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汇添富基金监事,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8月至2004年4月担任申银万国证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战略管理专员,2004年5月至2005年10月担任金信证券规划发展王如富部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担任公司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深研究员,2008年3月至2016年11月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10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6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1月起兼任联席公司秘书。
1972年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东证期货董事长,东证润和董事长,东证期货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法定代表人、副会长。1994年7月至2001年6月担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三路营业部电脑专管员、娄山关路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纪管理总部陆家嘴证
券交易营业部经理助理、银城东路证券营业部经理助理、陆家浜路营业部副经理,卢大印2001年6月至2002年7月担任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中心职员、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04年3月担任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4年3月至2009年10月担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2年11月担任东证期货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21年1月担任东证期货总经理,2020年11月起担任东证期货党委书记,2020年12月起担任东证期货董事长,2021年11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13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21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薪酬(万元)党委书记宋雪枫0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
金文忠执行董事332.09董事长俞雪纯非执行董事0周东辉非执行董事0程峰非执行董事0任志祥非执行董事0
朱静职工董事300.04
许志明独立非执行董事16.00
靳庆鲁独立非执行董事19.00
吴弘独立非执行董事19.00
冯兴东独立非执行董事16.00
罗新宇独立非执行董事10.67监事会主席张芊0股东代表监事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
杜卫华副总裁355.01监事会副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非执行董事吴俊豪0股东代表监事张健股东代表监事0沈广军股东代表监事0佟洁股东代表监事0
夏立军独立监事8.33
阮斐职工代表监事269.41
丁艳职工代表监事247.61
13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姓名职务薪酬(万元)
鲁伟铭总裁589.07副总裁
舒宏355.01财务总监
张建辉副总裁325.01副总裁
杨斌首席风险官415.88合规总监
徐海宁副总裁405.38
王如富董事会秘书292.70
卢大印首席信息官43.29李翔(离任)非执行董事0
夏晶寒(离任)非执行董事0
许建国(离任)非执行董事0刘炜(离任)非执行董事0何炫(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4.00
黄来芳(离任)股东代表监事0
刘文彬(离任)股东代表监事0
尹克定(离任)股东代表监事0
吴正奎(离任)股东代表监事0
周文武(离任)职工代表监事23.50姚远(离任)职工代表监事24.25
合计4071.45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1、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
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副总裁宋雪枫申能集团党委委员
俞雪纯申能集团副总经济师、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13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职工监事
周东辉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程峰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任志祥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兼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芊申能集团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吴俊豪申能集团金融管理部总经理
张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沈广军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佟洁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董事、监事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情况
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职务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宋雪枫东证资管董事长东证资本董事长东方投行董事长金文忠东证创投董事东证期货董事申能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俞雪纯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得强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高扬国际烟草有限公司董事周东辉中国烟草上海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烟草集团黄浦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烟草集团徐汇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烟草集团虹口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
1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职务上海烟草集团杨浦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烟草集团闵行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烟草集团宝山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烟草集团浦东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烟草集团松江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烟草集团青浦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烟草集团崇明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白玉兰烟草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王宝和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烟草集团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海烟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烟草集团苏州中华园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新型烟草制品有限公司董事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上海东方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房地产时报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汇添富基金董事程峰上海解放传媒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文汇新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申闻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东方票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上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瑞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14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职务上海瑞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财联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任志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控董事东方金控总经理东证期货董事朱静东证国际董事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资管监事宽带资本创始合伙人东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许志明北京联航合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宝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靳庆鲁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弘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冯兴东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院长东证资本监事东证创投监事杜卫华东证期货监事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俊豪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4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职务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
上海建工集团(海南)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沈广军上海建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浦东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新金桥广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佟洁上海华德美居建材装饰仓储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华德美居超市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立军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巴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丁艳东方投行监事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舒宏东方投行首席信息官东证创投董事长东方金控董事长东证国际董事长张建辉东证资本董事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鲁伟铭东证资本董事东证期货董事东证创投董事东方金控董事杨斌东方投行董事东证资管董事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王如富汇添富基金监事
14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姓名其他单位名称担任职务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院长)上海国资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罗新宇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国盛古贤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盛之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东证期货党委书记、董事长东证润和董事长卢大印
东证期货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法定代表人、副会长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2019年至今,发行人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14日,杜卫华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
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裁职务。
(2)2020年2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联席会议,选举
陈晓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2020年3月5日,陈晓波正式履行公司职工董事职责,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3)2020年3月27日,陈斌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4)2020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周东辉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5)2020年8月14日,徐国祥因个人作为独立董事的任期已满,申请辞去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0年10月29日,尉安宁因个人任期已满,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陶修明因个人任期已满,申请辞去公司
14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申请均自2020年12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日起正式生效。
(6)2020年10月16日,发行人公告收到潘鑫军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潘鑫军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在公司担任的其他一切职务,其辞职自申请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2020年10月20日,经公司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执行董事、总裁金文忠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公司选举的新任董事长开始履职之日止。
(7)2020年11月18日,发行人公告收到陈晓波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晓波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自申请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8)2020年12月8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弘、冯兴
东、何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2021年2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朱
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10)2021年3月5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
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其中,宋雪枫、金文忠当选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俞雪纯、刘炜、周东辉、程峰、任志祥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许志明、靳庆鲁、吴弘和冯兴东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朱静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为职工董事,直接进入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均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生效。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金文忠为董事长。
(11)2021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罗新宇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职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2)2022年3月30日,发行人公告收到刘炜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刘炜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务,其辞职自申请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
14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生效。
上述董事的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未造成不利影响。
2、监事变动情况
2019年至今,发行人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14日,李宾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职工监事、监事会副主席职务。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联席会议,选举杜卫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2)2020年2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选举
杜卫华担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职务,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2021年2月9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杜
卫华、阮斐、丁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4)2021年3月5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届
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其中,张芊、吴俊豪、张健、沈广军、佟洁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夏立军当选第五届监事会独立监事。杜卫华、阮斐、丁艳已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监事,直接进入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均为三年。2021年3月5日,发行人召开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芊为监事会主席,杜卫华为监事会副主席。
上述监事的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未造成不利影响。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9年至今,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2020年5月15日,杨玉成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2)2020年9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鲁伟铭为公司副总裁。
14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3)2021年3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金文
忠为公司总裁,聘任舒宏、张建辉、鲁伟铭、杨斌及徐海宁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舒宏为公司首席信息官,聘任张建辉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杨斌为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聘任王如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2021年11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副
总裁张建辉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副总裁舒宏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会议审议同意舒宏先生不再兼任公司首席信息官,聘任卢大印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2022年3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金
文忠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裁,审议同意聘任鲁伟铭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七、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详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4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第五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申能集团,持股25.27%。申能集团主营业务为:从事电力、能源基础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管理,天然气资源的投资,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房地产、高科技产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申能集团除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外,未直接或间接控制证券公司。申能集团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存在与东方证券及其子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
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申能集团于2021年3月24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
“本公司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存在与东方证券及其子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东方证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对东方证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东方证券、东方证券子公司以及东方证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关于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取得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
14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行有关避免同业竞争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申能集团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申能集团及其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包括: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权比例较为分散,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直接持有东方证券25.27%股份。申能集团所持发行人股份比例不足以决定或实质性影响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亦不能决定董事会过半数成员当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申能集团亦未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控制发行人;申能集团仅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公司无控股股东,亦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2、持有公司5%以上(含5%)的股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包括申能集团
(25.27%)和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4.68%),其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 H 股非登记股东所有。
3、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4、公司的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一级子公司为东证期货、东证资本、东证资管、
14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东方投行、东证创投和东方金控,具体情况参见本 A 股配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对外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主要联营企业为汇添富基金,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35.412%。
5、其他关联方
公司其他关联方包括:
(1)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由上述(1)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3)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如下: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申能集团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17.7440.16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10.3410.694.37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6.616.602.62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4.3113.092.32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0.19-公司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收入150.00-50.00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注册费收入60.00-208.58
申能集团承销注册费收入--72.50
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承销注册费收入87.03--
15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申能集团投资咨询收入471.70--
上海国际超导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咨询收入56.60--
汇添富基金交易席位出租收入24998.7318677.249794.61
汇添富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收入7938.938986.083778.87
汇添富基金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2.491.66-海宁东证蓝海并购投资合伙
基金管理收入550.441407.921407.92企业(有限合伙)海宁东证蓝海并购投资合伙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19.0710.64-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煜投资中心(有限合基金管理收入--207.55
伙)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
财务顾问收入-10.4396.87公司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
承销注册费收入23.58--公司
东证睿波(上海)投资中心
财务顾问收入--429.25(有限合伙)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
基金管理收入558.49558.49558.49(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证夏德
基金管理收入879.88764.15382.08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
基金管理收入849.06733.63-企业(有限合伙)宜兴东证睿元股权投资合伙
基金管理收入453.66202.39-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东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0.010.01
东证腾骏(上海)投资合伙
基金管理收入---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东证今缘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收入--48.1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东证云启科创投资
基金管理收入89.3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席位出租收入447.61345.85270.73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0.330.310.3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24.43-1.10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71.21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0.859.00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1.480.80-基金会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0.10--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咨询收入43.45--
15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注册费收入385.5082.00-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销注册费收入-21.8312.50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承销注册费收入-2.709.00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
投资咨询收入0.863.24-基金会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
承销注册费收入5.4--份有限公司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10.92--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
外汇经纪业务收入116.07--司
合计38246.4431858.5317458.19
(2)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利息收入---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利息收入--790.3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收入482.45483.76563.73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利息收入116.70317.86448.27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利息收入154.72154.2940.69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利息收入-45.7277.23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利息收入0.06--
合计753.931001.641920.26
(3)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1.221.261.32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2.651.732.83
申能集团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4.906.522.81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3.222.043.07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6.762.444.21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1.481.751.19
15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000.000.00
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001.050.01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000.000.00
申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190.11
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08--海宁东证蓝海并购投资合伙企业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7.173.240.11(有限合伙)
汇添富基金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851.037.36
上海君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1.190.47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200.000.00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09--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证夏德投资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570.220.0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东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000.000.01上海东证今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05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24.606.822.29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00司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4763.3335.27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130.000.1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13-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000.080.54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基金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0.040.230.05会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1.88--
东方嘉实(上海)投资管理合伙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企业(有限合伙)1
--0.00
合计56.3193.2561.88
注1:东方嘉实(上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年后不再为发行人关联方。
(4)向关联方支付的其他业务支出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支出1989.881752.301217.25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燃气费支出25.3114.7221.12
15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支出43.5763.0244.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数据采购费支出7.557.55-
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基金会公益品采购0.600.89-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发布支出160.3828.30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财务咨询费支出--217.66
合计2227.291830.041500.17
注1: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后不再发行人关联方。
(5)持有关联方作为发行主体的证券而产生的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投资收益103.671295.1498.71
上海东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收益1368.23287.4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797.09775.83777.8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269.08-89.87339.89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收益877.97662.2711.87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投资收益293.00-117.21-29.83限公司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收益-3.90-13.783.0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2.02-0.15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
投资收益-5.26-0.320.28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7.691.220.61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8.836.97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493.021066.2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0.550.33-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收益-0.94--
合计3645.563878.121209.20
(6)关联方在本集团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
关联方项目名称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0.120.820.82
15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021年2020年2019年
关联方项目名称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49.121266.4939.44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0.44592.19416.30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462.18986.460.00
申能集团代理买卖证券款1028.251.454.72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1.391.391.38
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0.000.670.01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0.530.530.53
申能碳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0.000.000.00
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61.72--
汇添富基金代理买卖证券款200.12208.51214.08
上海君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理买卖证券款--0.30海宁东证蓝海并购投资合伙企业
代理买卖证券款0.443.8381.07(有限合伙)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59.730.000.00
上海东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0.0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证夏德投资
代理买卖证券款211.96124.4711.4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代理买卖证券款48.34--
合伙)上海东证今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代理买卖证券款--0.01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24.631.591826.0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代理买卖证券款--0.11司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0.311470.180.14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0.4218.33285.91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基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0.020.010.31会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0.0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0.13-
合计2149.724677.062882.64
(7)持有关联方管理的产品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
关联方项目名称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15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021年2020年2019年
关联方项目名称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上海东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15171.5513217.682522.13
汇添富基金交易性金融资产64213.8395522.75136093.85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5002.89
合计79385.38108740.43143618.87
(8)持有关联方作为发行主体的证券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
关联方项目名称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8881.7428911.585665.6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22286.576.7466.8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232.691366.9911002.46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164.082213.83983.28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23049.8327986.6222270.77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24.8221.453.86
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2013.401573.252900.0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9.723.475.0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3.054.31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8.431.742.43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33.8026.45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3328.531637.10-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5999.8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25.5811.10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其他债权投资--7719.89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债权投资-5101.8014271.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其他债权投资10621.2610640.8910435.62司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债权投资4044.484044.484044.93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债权投资--2074.11其他权益工具投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678.5116542.51资
合计80690.99100236.4098019.13
15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9)与关联方进行场外期权交易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
关联方项目名称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
衍生金融资产--8.82份有限公司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衍生金融资产--107.81
合计--116.63
(10)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506.694094.095089.87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公司收购东方花旗33.33%股权2019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花旗亚洲持有的东方花旗全部33.33%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股权转让后续工作。
2019年5月30日,公司和花旗亚洲就前述收购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
以4.76亿元人民币向花旗亚洲受让其持有的33.33%东方花旗股权。
2020年3月11日,上海证监局以上海证监局[2019]465号批文批准花旗亚洲向公
司转让东方花旗的33.33%股权,以及变更东方花旗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
2020年4月,东方花旗完成前述收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企业名称变更为东方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并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完成后,支付的对价与少数股东权益之间的差额1192.80万元已计入资本公积。
(2)东证资本转让其持有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2019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证资本转让所持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东证资本为落实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监管要求,将其持有的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15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以评估价格人民币24074127.92元转让给申能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东证资本与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已完成,产生投资收益293.75万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
关联方项目名称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上海东证春医投资中心
其他应收款984.94984.94979.76(有限合伙)上海君煜投资中心(有其他应收款--207.55限合伙)应收手续费
汇添富基金334.25965.78-及佣金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应收手续费
592.00--
中心(有限合伙)及佣金
合计1911.191950.721187.31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
关联方项目名称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证夏德
合同负债181.44212.26127.36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东证云启科创投资
合同负债30.8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东方智云股权投资中心
其他应付款---(有限合伙)
合计212.26212.26127.36
4、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
15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为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文件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如下: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一条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四)违规要求公司为其或其关联方提供融资或者担保,或者强令、指使、协助、接受公司以其证券经纪客户或者证券资产管理客户的资产提供融资或者担保;(五)与公司进行不当关联交易,利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十八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六十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审议
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即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批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须由独立股东(即就有关关连交易无利害关系的股东)批准的关连交易;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不时修订并适用,则公司应遵守不时经修订并适用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关于关联/连交易的具体规定;..
第七十条公司不得为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但公司依照规定
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除外。公司须遵守有关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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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自身负债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除外);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六)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担保。
应当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上市规则规定须予披露的有关新委任的或调职的董事或监事的信息。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股东大会拟讨论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下列内容: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二)关联人介绍;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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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如有);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九)控股股东承诺(如有)。
..
第一百二十七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会议需要
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
(二)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和不参与投票表决的事项,由会议主席在会议开始时宣布。前款所述的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公司应在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中对重大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第一百四十二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下列忠
实义务:..(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一百四十五条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
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16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第一百五十五条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股票上
市地上市规则规定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职权:(一)对于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下列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
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第一百五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的对外投资、重大资产处置、融资、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六十一条董事会应按照如下规定确定其决策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四)公司拟与关联
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按本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其他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一百七十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
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百零八条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公司现行有效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16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本条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六)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可能影响其独立商业判断的董事。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六)证券监管部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第三十七条涉及须回避事项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须主动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
提出回避申请,其他股东、董事、监事也可提出要求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的申请,但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八条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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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并在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
第三十九条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本章所述需要披露的《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应当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将尽力避免及规范与东方证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必要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本公司如违反上述关于规范与发行人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取得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因未履行有关规范关联交易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东方证券的各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因公司业务经营和业务发展所产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合法合规,定价合理、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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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公司聘请了德勤华永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分别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
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
分别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0)第 P01071 号”、“德师报(审)字(21)第 P01428 号”和“德师报(审)字(22)第 P02354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欲完整了解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可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日常信息披露文件。
本节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均根据合并报表口径填列或计算。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9055581.576564035.964894083.39
其中:客户存款6775324.184838442.322974988.54
结算备付金2547287.232151635.661324365.37
其中:客户备付金2219348.571859139.491083248.91
拆出资金38283.29--
融出资金2434492.212117191.941321426.22
衍生金融资产27990.2215587.6560910.2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50295.471446042.542420654.20
应收款项101153.7487440.56101991.97
合同资产-174.19-
金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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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9058400.627270111.706690109.35
债权投资359403.85624389.71719355.42
其他债权投资5859958.136264597.496489556.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13815.341093645.761083287.32
存出保证金265536.92218308.97164289.43
长期股权投资655366.77577119.39445375.42
使用权资产77401.2684735.49100274.91
投资性房地产35241.144046.073007.13
固定资产204030.38201960.20204027.34
在建工程2671.186583.855003.43
无形资产25064.6621531.3116851.91
商誉3213.543213.543213.54
递延所得税资产143883.78145592.2176099.38
其他资产200890.88213799.97173261.88
资产总计32659962.1929111744.1626297144.16
负债:
短期借款55864.5257973.2264015.35
应付短期融资款709680.281625548.581611319.96
拆入资金848567.66967011.39638465.88
交易性金融负债1658835.591457607.311263096.06
衍生金融负债73382.8950495.67264337.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274199.335286088.345747806.29
代理买卖证券款9001212.506664267.124017917.84
代理承销证券款-34600.008000.00
应付职工薪酬243192.27260800.86160108.59
应交税费78746.9678281.4627822.40
应付款项125281.8057658.4648010.10
合同负债9141.2940412.3620811.36
租赁负债78184.1585691.0399500.52
应付债券6750921.716226547.356730919.88
递延所得税负债1920.202017.941903.12
其他负债336520.46193628.67191945.66
负债合计26245651.6323088629.76208959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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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所有者权益:
股本699365.58699365.58699365.58
其他权益工具500000.00500000.00-
其中:永续债500000.00500000.00-
资本公积2835332.522831140.372825493.00
其他综合收益62200.773559.4349996.08
盈余公积399931.65367614.84344568.94
一般风险准备1002863.28869109.72799767.63
未分配利润913017.33749495.15677360.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412711.136020285.095396551.63
少数股东权益1599.432829.324612.04
所有者权益合计6414310.566023114.405401163.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2659962.1929111744.1626297144.16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3388930.793082792.512758452.86
其中:客户存款2287272.082234328.231532872.64
结算备付金801563.73666510.16596464.03
其中:客户备付金481158.66382017.64362421.27
拆出资金38283.29--
融出资金2401120.452094541.431292495.50
衍生金融资产21401.7114008.6057551.5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97076.741411467.672318966.57
应收款项29121.5423645.0051502.31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6942625.725197648.904561123.52
债权投资359403.85624389.71719355.42
其他债权投资5859958.136264597.496489556.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07036.591086837.731079686.38
16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存出保证金136091.11136864.46103947.89
长期股权投资2003574.011835911.381605229.53
使用权资产47303.4452074.3360069.21
投资性房地产3844.454095.663120.72
固定资产193993.70195535.49200346.82
在建工程2066.554909.043205.31
无形资产19293.9016543.8113335.82
商誉1894.761894.761894.76
递延所得税资产120239.98111892.1148354.40
其他资产118915.5435346.4924844.54
资产总计23893739.9922861506.7521989503.46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709459.491625509.941498899.07
拆入资金848567.66967011.39638465.88
交易性金融负债1222897.531227762.001119036.88
衍生金融负债67218.0448636.41261809.7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967336.704935291.655195025.48
代理买卖证券款2771887.452606450.501859894.99
应付职工薪酬67948.3283059.5951676.37
应交税费14744.6119827.978542.93
应付款项6021.5617291.7210931.07
租赁负债46578.2251661.8359119.34
应付债券6169168.775634613.016212247.25
其他负债259651.3377985.5215164.82
负债合计18151479.6917295101.5516930813.86
所有者权益:
股本699365.58699365.58699365.58
其他权益工具499575.47499575.47-
其中:永续债499575.47499575.47-
资本公积2815442.592815700.842815700.84
其他综合收益78864.5817883.1455606.19
盈余公积399931.65367614.84344568.94
一般风险准备762181.11697520.506667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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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未分配利润486899.31468744.84476655.90
所有者权益合计5742260.305566405.205058689.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3893739.9922861506.7521989503.46
(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437039.502313394.681905209.7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40019.64712153.05451566.25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61703.21262060.22154559.03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70477.59158179.57105001.19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62212.28246547.77180022.98
利息净收入146375.0377877.2689062.20
其中:利息收入598138.63553818.35608609.49
利息支出451763.60475941.08519547.29
投资收益475704.15501162.93341472.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44398.28121245.8059107.0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85.9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05.74137589.3393671.01
其他收益4214.101752.852376.7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710.7320830.231216.3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9.82-53.67-18.74
其他业务收入850151.77862082.69925863.75
二、营业总支出1813962.342043715.421630066.35
税金及附加10087.569694.347133.86
业务及管理费840063.15780528.05594142.55
信用减值损失131363.27388513.24104445.81
其他业务成本832448.36864979.78924344.14
三、营业利润623077.15269679.25275143.38
加:营业外收入11988.2513375.9315900.91
减:营业外支出4382.034418.8055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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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四、利润总额630683.38278636.38285453.07
减:所得税费用93369.456460.0037579.19
五、净利润537313.92272176.38247873.89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7149.63272298.85243507.98
2.少数股东损益164.30-122.474365.91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537313.92272176.38247873.8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9675.66-49307.9349032.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9675.66-49307.9349032.34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3654.90-4835.095401.53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3654.90-4835.095401.53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020.76-44472.8343630.8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78.85-968.17-852.39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2976.87-43606.1642105.68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350.88-10986.66750.33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2926.3911088.171627.1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86989.58222868.45296906.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86825.29222990.93292540.3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4.30-122.474365.9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30.380.3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868853.27896925.58666555.6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15712.27265662.86159212.64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68169.89209913.81126467.83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1990.7959169.9133497.83
17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88120.9270580.8184327.47
其中:利息收入510935.72510903.34560571.17
利息支出422814.80440322.53476243.70
投资收益425204.54460853.53302313.1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15704.3790585.7444376.29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
-85.94-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341.5183701.50120752.09
其他收益1880.611276.34808.09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896.1714253.30-2137.6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1.27-54.28-19.99
其他业务收入625.99651.521299.88
二、营业总支出564230.40788284.57425666.29
税金及附加5881.006943.965302.07
业务及管理费427168.46392930.06318350.14
信用减值损失130978.90388076.00101274.23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业务成本202.04334.54739.8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04622.87108641.02240889.36
加:营业外收入4834.993704.783397.28
减:营业外支出2095.262610.834980.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07362.61109734.96239306.04
减:所得税费用-15805.55-43904.34-901.26
五、净利润323168.15153639.30240207.3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323168.15153639.30240207.3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1536.59-40594.3359124.79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1997.68-7240.6315196.72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1997.68-7240.6315196.72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538.91-33353.7043928.0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11.57-835.70195.20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2976.87-43606.1642105.68
3.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2926.3911088.171627.19
17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七、综合收益总额374704.74113044.97299332.09
(三)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102334.70-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28132.73167067.12534538.59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328545.51-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122049.05144879.521137138.38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2336945.382646349.28812011.37
代理承销款收到的现金净额-26600.008000.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343826.501062866.70771533.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49166.95972636.231003534.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80120.615451279.064266756.47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118443.72-464240.86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38254.2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316466.66795834.43290723.21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554391.44-603957.66
代理承销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3460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67950.39236073.88228087.5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17011.61405602.13330278.71
支付的各项税费120042.7423879.5767240.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70733.021170325.031243724.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37893.772631715.033228253.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7773.162819564.021038503.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7051.2327950.4853958.6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34914.88385331.56394587.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1607.951311.53295.25
现金净额
1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08204.46--
其他债权投资净减少额455023.91193672.58-
债权投资净减少额255620.1989230.2868674.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减少额519136.42--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141.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01559.05697496.43517658.39
投资支付的现金7735.0067281.2644946.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44330.8644931.0829815.43
现金
使用权资产预付租金支付的现金244.93334.71590.73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221900.73573890.63
其他债权投资净增加额--196353.2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增加额-16805.23144571.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310.79351253.01990168.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9248.26346243.42-472510.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153.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5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3996.28192779.99337543.56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3560165.307780151.596674619.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74161.588472931.587012316.19
清算返还少数股东权益1132.5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952059.008589927.315546250.47
少数股东撤资支付的现金-47558.393094.3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74817.12438454.12426962.8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61.62467.452308.62
租赁负债本金支付额33102.8530019.2026205.65
租赁负债利息支付额3080.393566.982892.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64191.929109526.006005405.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0030.34-636594.431006910.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8096.39-37888.5313146.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3348.372491324.491586050.1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685341.726194017.234607967.05
17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768690.088685341.726194017.23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99015.19574366.8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328545.51-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284626.99279780.431031840.13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65436.95746555.51374883.93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632937.56570064.37432328.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5440.92105744.9722799.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78442.422129705.972436218.72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118443.72-464240.86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38254.2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305633.82801752.33297939.74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539596.5667575.27885042.83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减少额221025.51--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52787.14222877.83223465.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94346.44227718.96178288.85
支付的各项税费20371.053019.476326.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9000.45126770.59165756.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89458.881449714.452221060.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1016.46679991.53215158.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98300.97439024.79461999.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89.90422.9894.11
的现金净额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00770.44--
其他债权投资净减少额455023.91193672.58-
债权投资净减少额255620.1989230.2868674.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减少额526342.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6247.79722350.64530768.87
17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95000.00185292.34208804.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30109.0332245.2822038.42
的现金
使用权资产预付租金支付的现金120.20112.11264.15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239089.34160452.90
其他债权投资净增加额--196353.2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增加额-13934.25148030.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5229.23470673.32735943.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1018.56251677.31-205174.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99575.4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200.0060170.69273847.13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3559944.507676444.326235516.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63144.508236190.486509363.7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740887.818342503.384955671.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59405.75412062.70380792.37
租赁负债本金支付额21479.5419324.4818401.15
租赁负债利息支付额1906.272151.501947.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23679.378776042.055356812.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0534.87-539851.571152551.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4.1743.23-2137.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39511.41391860.501160397.2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727027.803335167.312174770.05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166539.213727027.803335167.31
17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1、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19年度
单位: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所有者权益合项目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益计
一、2019年1月1日余额699365.582825493.00-19881.49308537.85706160.51654272.4253297.365227245.23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69877.5736031.0993607.1123087.98-48685.31173918.44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49032.34--243507.984365.91296906.22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50989.71-50989.71
1.股东投入资本------153.00153.00
2.其他-------51142.71-51142.71
(三)利润分配---36031.0993607.11-199574.77-2061.51-71998.07
1.提取盈余公积---36031.09--36031.0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93607.11-93607.11--
3.对股东的分配------69936.56-2308.62-72245.18
4.其他------247.11247.11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20845.23---20845.23--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0845.23---20845.23--
三、2019年12月31日余额699365.582825493.0049996.08344568.94799767.63677360.414612.045401163.67
17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2020年度
单位: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权益工其他综合收一般风险准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益合计具(永续债)益备
一、2020年1月1日余额699365.58-2825493.0049996.08344568.94799767.63677360.414612.045401163.67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500000.005647.37-46436.6423045.9069342.0972134.74-1782.73621950.73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49307.93--272298.85-122.47222868.4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500000.004454.56-----504454.56
1.股东投入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500000.00------500000.00资本
3.其他--4454.56-----4454.56
(三)利润分配----23045.9069342.09-197292.83-467.45-105372.29
1.提取盈余公积----23045.90--23045.9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69342.09-69342.09--
3.对股东的分配-------104904.84-467.45-105372.29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1192.802871.28---2871.28-1192.80-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2871.28---2871.28--益
2.其他--1192.80-----1192.80-
三、2020年12月31日余额699365.58500000.002831140.373559.43367614.84869109.72749495.152829.326023114.40
17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3)2021年度
单位: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所有者权益合项目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权益计(永续债)益
一、2021年1月1日余额699365.58500000.002831140.373559.43367614.84869109.72749495.152829.326023114.40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4192.1558641.3432316.82133753.56163522.18-1229.88391196.16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49675.66--537149.63164.30586989.58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4192.15-----1132.563059.6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其他--4192.15-----1132.563059.60
(三)利润分配----32316.82133753.56-364661.77-261.62-198853.02
1.提取盈余公积----32316.82--32316.8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33753.56-133753.56--
3.对股东的分配-------174841.40-261.62-175103.02
4.其他-------23750.00--23750.00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8965.68---8965.68--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8965.68---8965.68--益
三、2021年12月31日余额699365.58500000.002835332.5262200.77399931.651002863.28913017.331599.436414310.56
17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19年度
单位:万元项目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2019年1月1日余额699365.582815700.84-4091.19308537.85604338.25405442.744829294.07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59697.3836031.0962453.9071213.16229395.53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59124.79--240207.30299332.09
(二)利润分配---36031.0962453.90-168421.55-69936.56
1.提取盈余公积---36031.09--36031.0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62453.90-62453.90-
3.对股东的分配------69936.56-69936.56
(三)股东权益内部结转--572.59---572.59-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72.59---572.59-
三、2019年12月31日余额699365.582815700.8455606.19344568.94666792.15476655.905058689.60
(2)2020年度
单位:万元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所有者权益合项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永续债)益计
一、2020年1月1日余额699365.58-2815700.8455606.19344568.94666792.15476655.905058689.60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499575.47--37723.0523045.9030728.35-7911.06507715.60
17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收所有者权益合项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永续债)益计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40594.33--153639.30113044.97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499575.47-----499575.47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499575.47-----499575.47本
(三)利润分配----23045.9030728.35-158679.08-104904.84
1.提取盈余公积----23045.90--23045.9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0728.35-30728.35-
3.对股东的分配-------104904.84-104904.84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2871.28---2871.28-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871.28---2871.28-
三、2020年12月31日余额699365.58499575.472815700.8417883.14367614.84697520.50468744.845566405.20
(3)2021年度
单位:万元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所有者权益合项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永续债)收益计
一、2021年1月1日余额699365.58499575.472815700.8417883.14367614.84697520.50468744.845566405.20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258.2560981.4432316.8264660.6118154.48175855.10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51536.59--323168.15374704.74
18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其他权益工具其他综合所有者权益合项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永续债)收益计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58.25-----258.25
(三)利润分配----32316.8264660.61-295568.82-198591.40
1.提取盈余公积----32316.82--32316.8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64660.61-64660.61-
3.对股东的分配-------174841.40-174841.40
4.其他-------23750.00-23750.00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9444.86---9444.86-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9444.86---9444.86-
三、2021年12月31日余额699365.58499575.472815442.5978864.58399931.65762181.11486899.315742260.30
18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主要经持股比例(%)取得方序号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营地直接间接式非同一控制下
1东证期货上海上海期货经纪100-
企业合并
1-1上海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上海投资管理-100设立
1-2东证润和上海上海投资管理-100设立
Orient Futures International 外汇经纪人
1-3新加坡新加坡-100设立
(Singapore) Pte Ltd 和交易商证券资产管
2东证资管上海上海100-设立

3东证创投上海上海投资100-设立
4东方投行上海上海投资银行100-设立
5东方金控香港香港集团管理100-设立
5-1东证香港香港香港证券经纪-100设立
5-2东方期货(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期货经纪-100设立
证券资产管
5-3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100设立

5-4东方融资(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投资银行-100设立
5-5东方信贷财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财务融资-100设立
5-6 东方鸿盛有限公司 BVI BVI 特殊目的 - 100 设立
5-7 东方智汇有限公司 BVI BVI 特殊目的 - 100 设立
5-8 Orient Zhisheng Limited BVI BVI 特殊目的 - 100 设立
5-9 Orient HuiZhi Limited BVI BVI 特殊目的 - 100 设立
5-10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投资管理-100设立
软件开发服
5-11东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深圳-100设立

Orient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5-12 BVI BVI 产品投资 - 100 设立
Products Limited
6东证资本上海上海股权投资100-设立
东方星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
6-1北京北京投资管理-57.95设立
有限公司
18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主要经持股比例(%)取得方序号子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营地直接间接式
6-2海宁东方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江投资管理-51设立
6-3东石发展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投资管理-100设立
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
6-4上海上海投资管理-51设立
公司
东方弘泰资本投资(成都)有限
6-5四川四川投资管理-51设立
公司
6-6 Golden Power Group Limited BVI BVI 投资管理 - 100 设立
6-7 诚麒环球有限公司 BVI BVI 投资管理 - 100 设立
6-8东方睿信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投资管理-100设立
东方睿义(上海)投资管理有限
6-9上海上海投资管理-100设立
公司南京东证明展产业投资管理有
6-10江西江西投资管理-66设立
限公司
2、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公司将部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包括公司管理或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公司主要从是否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权力,通过参与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三个要素判断是否够控制结构化主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共计21个,合计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75.21亿元。
(二)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要子公司变化
是否纳入当期财务报表子公司名称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东证期货是是是
1)上海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是是
2)东证润和是是是
3) Orient Futures International(Singapore) Pte Ltd 是 是 是
2、东证资管是是是
3、东证创投是是是
18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是否纳入当期财务报表子公司名称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4、东方投行(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是是是
5、东方金控是是是
1)东证香港是是是
2)东方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是是是
3)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是是是
4)东方融资(香港)有限公司是是是
5)东方信贷财务(香港)有限公司是是是
6)东方鸿盛有限公司是是是
7)东方智汇有限公司是是是
8)Orient Zhisheng Limited 是 是 是
9)Orient HuiZhi Limited 是 是 是
10)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是是是
11)东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是是
12) Orient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roducts Limited 是 是 是
6、东证资本是是是
1)东方星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是是
2)海宁东方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是是
3)上海东方富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否是是
4)东石发展有限公司是是是
5)新疆东证新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否是是
6)海宁东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否是是
7)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是是
8)东方弘泰资本投资(成都)有限公司是是是
9) Golden Power Group Limited 是 是 是
10)诚麒环球有限公司是是是
11)东方睿信有限公司是是是
12)东方睿义(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是是
13)南京东证明展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是是
2020年4月,公司收购东方花旗33.33%股权及东方花旗更名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东方花旗的企业名称变更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18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上海东方富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东证新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和海宁东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完成清算,因此2021年末不再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变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净资产总额分别为60.77亿元、73.68亿元和75.21亿元。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
(一)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元)(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020.73不适用
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8.910.72不适用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850.38不适用
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4.740.37不适用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610.35不适用
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4.490.34不适用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要求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9.82-53.67-18.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12672.8213464.1315476.55
助除外)
18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净收支-2809.32-4004.82-5166.86
归属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数--162.50-466.31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3480.71-3193.14-3457.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6452.616050.016366.88
(三)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公司截至报告期各期末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如下:
2021年2020年2019年
项目预警标准监管标准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净资本1(亿元)--368.95378.35406.95
净资产(亿元)--574.23556.64505.87
风险覆盖率2(%)≥120%≥100%237.01229.94253.68
资本杠杆率3(%)≥9.6%≥8%11.7711.9512.33
流动性覆盖率4(%)≥120%≥100%272.45245.56284.01
净稳定资金率5(%)≥120%≥100%132.24151.06125.74
净资本/净资产(%)≥24%≥20%64.2567.9780.45
净资本/负债(%)≥9.6%≥8%23.9925.7627.00
净资产/负债(%)≥12%≥10%37.3437.9033.57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
≤80%≤100%24.0733.2329.59
品/净资本(%)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
≤400%≤500%348.25327.05287.23
生品/净资本(%)
注:
1、净资本=核心净资本+附属净资本;
2、风险覆盖率=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100%;
3、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100%;
4、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100%;
5、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
6、以上数据均为母公司口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系依据2020年1月中国证监会修订并颁
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10号)的规定计算。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各项
18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在预警标准范围内。
(四)其他主要财务指标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1%)(合并)72.8973.1375.75
资产负债率(1%)(母公司)72.8172.5274.87
净资产负债率(%)(合并)2268.84272.11312.34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267.83263.88297.92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3%)0.390.360.31
固定资本比率(%)43.773.533.93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总资产利润率()5%4.703.383.86
营业利润率()6%25.5711.6614.44
营业费用率()7%34.4733.7431.19
净利润率(8%)22.0511.7713.01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90.123.562.2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10-1.514.031.48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注2: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所有者权益;
注3: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
注4: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所有者权益;
注5: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和期末的(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注6: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注7: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注8: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注9: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总股本;
注10: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五、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境
18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内外财务报表进行比较。
本公司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还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净利润以及于2019年
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18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第七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资产项目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
货币资金9055581.5727.73%6564035.9622.55%4894083.3918.61%
其中:客户存款6775324.1820.75%4838442.3216.62%2974988.5411.31%
结算备付金2547287.237.80%2151635.667.39%1324365.375.04%
其中:客户备付金2219348.576.80%1859139.496.39%1083248.914.12%
拆出资金38283.290.12%----
融出资金2434492.217.45%2117191.947.27%1321426.225.02%
衍生金融资产27990.220.09%15587.650.05%60910.210.23%
存出保证金265536.920.81%218308.970.75%164289.430.62%
应收款项101153.740.31%87440.560.30%101991.970.39%
合同资产--174.19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50295.473.52%1446042.544.97%2420654.209.21%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9058400.6227.74%7270111.7024.97%6690109.3525.44%
债权投资359403.851.10%624389.712.14%719355.422.74%
其他债权投资5859958.1317.94%6264597.4921.52%6489556.3424.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13815.341.27%1093645.763.76%1083287.324.12%
长期股权投资655366.772.01%577119.391.98%445375.421.69%
投资性房地产35241.140.11%4046.070.01%3007.130.01%
固定资产204030.380.62%201960.200.69%204027.340.78%
在建工程2671.180.01%6583.850.02%5003.430.02%
使用权资产77401.260.24%84735.490.29%100274.910.38%
无形资产25064.660.08%21531.310.07%16851.910.06%
18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商誉3213.540.01%3213.540.01%3213.54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143883.780.44%145592.210.50%76099.380.29%
其他资产200890.880.62%213799.970.73%173261.880.66%
资产总计32659962.19100.00%29111744.16100.00%26297144.16100.00%
注:“-”表示不适用或无对应金额,下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6297144.16万元、29111744.16万元和32659962.1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主要由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组成。客户资产主要包括客户存款和客户备付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上述客户资产规模分别为4058237.45万元、6697581.81万元和8994672.7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43%、23.01%和27.54%。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受市场行情回暖影响,客户投资和交易活跃度增强,客户资金规模增加。
公司自有资产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为主,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资产规模分别为22238906.71万元、22414162.35万元和23665289.4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继续加大股票和债券的投资规模,导致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增加;同时,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参与股票交易的意愿提升,导致融出资金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低,资产结构较为合理,符合行业经营特点。
1、货币资金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9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28.170.00%28.760.00%35.150.00%
银行存款9002044.1499.41%6524877.9399.40%4867866.8299.46%
其中:客户存款6775324.1874.82%4838442.3273.71%2974988.5460.79%
公司存款2226719.9624.59%1686435.6125.69%1892878.2838.68%
其他货币资金53509.260.59%39129.260.60%26181.410.53%
合计9055581.57100.00%6564035.96100.00%4894083.39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894083.39万元、6564035.96万元和9055581.5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中的客户资金占比分别为60.79%、73.71%和74.82%,自有资金占比分别为38.68%、
25.69%和24.5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34.12%,主要原因是2020年股票市场交投活跃度提升,客户资金余额大幅增加;截至2021年
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37.96%,主要原因是2021年资本市场交投活跃度提升,客户资金余额大幅增加。
2、结算备付金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算备付金包括客户备付金和公司备付金,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客户备付金2219348.5787.13%1859139.4986.41%1083248.9181.79%
公司备付金327938.6712.87%292496.1813.59%241116.4718.21%
合计2547287.23100.00%2151635.66100.00%1324365.37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结算备付金余额分别为1324365.37万元、2151635.66万元和2547287.2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结算备付金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62.47%,
19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场行情持续走高,股票市场交投活跃度提升,客户备付金和公司备付金余额均有所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结算备付金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8.39%,主要原因是2021年股票市场交投活跃度持续,客户备付金和公司备付金余额均有所增加。
3、融出资金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出资金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和孖展融资,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2401770.1698.46%2095146.6598.74%1293075.0796.29%
孖展融资37538.221.54%26705.381.26%49810.733.71%
合计2439308.38100.00%2121852.03100.00%1342885.80100.00%
减:减值准备4816.174660.0921459.58
融出资金净值2434492.212117191.941321426.22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客户因融资融券业务向公司提供的担保物公允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金277018.393.37%286529.293.56%193286.983.97%
债券2286.470.03%5181.900.06%957.090.02%
股票7783932.2894.76%7511958.8793.45%4614019.1094.82%
基金150986.521.84%234644.412.92%57597.321.18%
合计8214223.66100.00%8038314.47100.00%4865860.49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融出资金净值分别为1321426.22万元、2117191.94万元和2434492.21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融出资金净值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60.22%,
19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主要原因是市场行情持续走高,融资融券业务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整体融出资金继续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融出资金净值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4.99%,主要原因是市场行情持续走高,融资融券业务个人和机构客户融出资金均有所增加。
4、存出保证金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出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交易保证金101153.4738.09%82924.7937.99%66569.1140.52%
信用保证金5408.272.04%4849.252.22%2296.451.40%
履约保证金158975.1859.87%130534.9359.79%95423.8858.08%
合计265536.92100.00%218308.97100.00%164289.43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出保证金余额分别为164289.43万元、218308.97万元和265536.9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出保证金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32.88%,主要原因是交易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均大幅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出保证金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21.63%,主要原因是交易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均大幅增加。
5、应收款项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清算款项和应收手续费及佣金,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清算款项37216.9436.39%43554.5849.13%51438.0650.04%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65062.5963.61%45106.1050.87%51358.2249.96%
合计102279.53100.00%88660.67100.00%102796.28100.00%
减:坏账准备1125.791220.12804.31
19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101153.7487440.56101991.9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101991.97万元、87440.56万元和101153.7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14.27%,主要原因是应收手续费和清算款项减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5.68%,主要原因是应收手续费及佣金增加。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按账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比例计提比比例坏账准计提比比例坏账准计提比金额坏账准备金额金额
(%)例(%)(%)备例(%)(%)备例(%)
1年以内97945.1895.76524.590.5487111.0698.25380.990.4490753.2588.28402.190.44
1-2年3354.453.2861.751.8443.850.050.220.505903.875.7472.921.24
2-3年----981.791.11537.7954.785839.165.6829.200.50
3年以上979.910.96539.4555.05523.980.59301.1257.47300.000.30300.00100.00
合计102279.53100.001125.791.1088660.67100.001220.121.38102796.28100.00804.310.78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照业务类别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按业务类别
股票质押式回购1265123.8274.92%1633894.3283.81%2053148.9478.93%
债券质押式回购270233.5716.00%202890.7210.41%548215.0121.07%
债券买断式回购153218.739.07%112652.055.78%--
账面余额合计1688576.12100.00%1949437.10100.00%2601363.96100.00%
19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按金融资产种类
股票1265123.8274.92%1633894.3283.81%2053148.9478.93%
债券423452.3025.08%315542.7816.19%548215.0121.07%
账面余额合计1688576.12100.00%1949437.10100.00%2601363.96100.00%
减:减值准备538280.65503394.56180709.76
账面价值合计1150295.471446042.542420654.2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420654.20万元、1446042.54万元和1150295.47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40.26%,主要原因是股票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减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20.45%,主要原因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出资金规模减少。
7、金融投资相关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债券、股票及股权、公募基金、银行理财、券商资管产品、信托产品及其他,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初始成本公允价值初始成本公允价值初始成本公允价值占比占比占比
债券4350995.284401836.2348.59%2651229.712697723.0837.11%2996619.053057519.0445.70%
公募基金1142504.151223203.9613.50%1091334.851140765.4415.69%936090.94959980.2814.35%
股票及股权1024513.481070465.1611.82%837568.12883991.8112.16%795246.82812558.6312.15%
银行理财384569.74386395.554.27%269400.00271054.753.73%96100.0096100.001.44%
券商资管产品199300.16216303.042.39%250211.19274553.113.78%126231.22132356.391.98%
信托产品12194.7213138.480.15%26671.7127631.880.38%69880.0073361.131.10%
其他1680662.521747058.2019.29%1898506.591974391.6227.16%1548868.911558233.8923.29%
合计8794740.059058400.62100.00%7024922.177270111.70100.00%6569036.946690109.35100.00%
19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分别为6690109.35万元、7270111.70万元和9058400.6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
8.67%,主要原因是交易性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规模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
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24.60%,主要原因是交易性债券和股票及股权投资规模增加。
(2)债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债权投资包括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和其他,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价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初始成本账面价值初始成本账面价值初始成本账面价值占比占比占比
金融债192458.56198002.5155.09%283398.98290742.3446.56%285833.82293169.9640.75%
企业债---4037.304132.840.66%12191.2712409.711.73%
中期票据12000.0012803.213.56%36000.0038060.276.10%38000.0040166.585.58%
公司债51497.4052839.6714.70%154897.32160062.6625.64%213388.91221075.2530.73%
其他95000.0095758.4626.64%130220.20131391.6121.04%150797.57152533.9221.20%
合计350955.96359403.85100.00%608553.79624389.71100.00%700211.57719355.42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债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719355.42万元、624389.71万元和359403.8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债权投资账面价值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13.20%,主要原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公司债投资规模减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债权投资账面价值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42.44%,主要原因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规模减少。
(3)其他债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债权投资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和其他,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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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价值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初始成本账面价值初始成本账面价值初始成本账面价值占比占比占比
国债763992.56787897.2413.45%1619580.931623912.6625.92%1345395.991365918.8921.05%
金融债116764.80120933.452.06%138637.27142737.672.28%241187.94251716.503.88%
企业债1101439.341140671.9419.47%987835.611018657.8816.26%907305.75951997.1914.67%
中期票据529122.97548132.049.35%644497.11662758.2910.58%813560.64849050.8813.08%
公司债1199992.841229891.1220.99%1120467.711145552.7618.29%1176617.801212864.9218.69%
其他1990447.092032432.3434.68%1622984.301670978.2426.67%1808122.981858007.9628.63%
合计5701759.605859958.13100.00%6134002.936264597.49100.00%6292191.126489556.34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6489556.34万元、6264597.49万元和5859958.1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
3.47%;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较2020年12月31日减
少6.46%,报告期各期末变动较小。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包括股票、永续债投资和其他,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公允价值占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初始成本公允价值初始成本公允价值初始成本公允价值比占比占比
股票330802.36355526.0885.91%342634.09279347.7125.54%305657.23255397.3323.58%永续债投
55501.6058289.2714.09%291295.73301387.8727.56%315295.73326403.6730.13%

其他---489032.00512910.1846.90%489032.00501486.3246.29%
合计386303.96413815.34100.00%1122961.821093645.76100.00%1109984.961083287.32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083287.32万元、1093645.76万元和413815.3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较2019年12月31日增
19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长0.9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较2020年12月
31日减少62.16%,主要原因是公司的指定非交易性投资减少。
8、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445375.42万元、577119.39万元和655366.77万元。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联营企业655366.77577119.39445375.42
合计655366.77577119.39445375.4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余额联营企业
汇添富基金311576.47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144.53
东证睿波(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4220.85
上海东证春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681.62
OCI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ITED 40541.74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99472.04
上海东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121.78
温州俊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40.45海宁春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4.07
海宁东证蓝海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44.87
嘉兴君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24.68
上海颐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55.66
深圳盟海五号智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56.91
宜兴东证睿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30.42
珠海横琴东证云启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7.7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证夏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245.82
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771.09
19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账面余额
杭州数行科技有限公司326.68
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982.15
嘉兴临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8.00
嘉兴岩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52.00
其他投资19667.18
合计655366.77
9、其他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资产余额分别为173261.88万元、213799.97万元和200890.88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82664.4935415.7327703.87
贷款和委托贷款-7872.0728833.75
预付款项17228.0745930.1948428.29
长期待摊费用16785.0314022.179889.67
其他84213.29110559.8258406.29
合计200890.88213799.97173261.88
10、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241288.31万元、579717.01万元和700790.60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4816.174660.0921459.5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538280.65503394.56180709.76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22.8066.48145.23
坏账准备157670.9871595.8738973.74
合计700790.60579717.012412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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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23347.2127249.0612464.84
注1: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140.26%,主要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受融资人信用状况变化、质押物市值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购回或补充质押义务的股票质押项目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20.88%,主要原因是坏账准备计提余额增加。
(二)负债结构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负债项目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负债:
短期借款55864.520.21%57973.220.25%64015.350.31%
应付短期融资款709680.282.70%1625548.587.04%1611319.967.71%
拆入资金848567.663.23%967011.394.19%638465.883.06%
交易性金融负债1658835.596.32%1457607.316.31%1263096.066.04%
衍生金融负债73382.890.28%50495.670.22%264337.481.27%卖出回购金融资
6274199.3323.91%5286088.3422.89%5747806.2927.51%
产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9001212.5034.30%6664267.1228.86%4017917.8419.23%
代理承销证券款--34600.000.15%8000.000.04%
应付职工薪酬243192.270.93%260800.861.13%160108.590.77%
应交税费78746.960.30%78281.460.34%27822.400.13%
应付款项125281.800.48%57658.460.25%48010.100.23%
合同负债9141.290.03%40412.360.18%20811.360.10%
应付债券6750921.7125.72%6226547.3526.97%6730919.8832.21%
租赁负债78184.150.30%85691.030.37%99500.520.48%
递延所得税负债1920.200.01%2017.940.01%1903.120.01%
其他负债336520.461.28%193628.670.84%191945.6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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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负债合计26245651.63100.00%23088629.76100.00%20895980.4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债券构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0895980.48万元、23088629.76万元和26245651.63万元。截至2020年
12月31日,公司负债规模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代理买卖证
券款增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规模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代理买卖证券款和应付债券增长。
1、短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为信用借款,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借款55864.52100.00%57973.22100.00%64015.35100.00%
合计55864.52100.00%57973.22100.00%64015.35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4015.35万元、57973.22万元和55864.5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9.44%,主要原因是境外子公司对外借款减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3.6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对外借款减少。
2、应付短期融资款
公司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收益凭证等工具进行短期融资。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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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债券695846.6098.05%505900.2831.12%765273.3847.49%
收益凭证13833.681.95%1119648.3068.88%846046.5752.51%
合计709680.28100.00%1625548.58100.00%1611319.96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分别为1611319.96万元、1625548.58万元和709680.28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0.88%,变动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56.34%,主要原因是应付短期收益凭证规模减小。
3、拆入资金
公司拆入资金是指公司为临时调节短期流动资金配置而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贷资金。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拆入资金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拆入资金648015.4476.37%866696.3989.63%487139.1476.30%
转融通融入资金200552.2223.63%100315.0010.37%151326.7423.70%
合计848567.66100.00%967011.39100.00%638465.88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638465.88万元、967011.39万元和848567.6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拆入资金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51.46%,主要原因是银行拆入资金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拆入资金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12.25%,主要原因是同业拆入资金减少。
4、交易性金融负债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借入债券、合并结构化主体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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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持有人利益、黄金借贷及其他,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公允价值占比公允价值占比公允价值占比
债券1197629.9611.91%225436.2815.47%412461.1732.65%
结构化主体2201265.6712.13%126252.608.66%28605.922.26%
结构化收益产品3349615.2221.08%115318.447.91%70564.965.59%
其他910324.7554.88%990600.0067.96%751464.0059.49%
合计1658835.59100.00%1457607.31100.00%1263096.06100.00%
注1:系债券借贷业务借入债券后卖出产生的交易性金融负债。
注2:系因公司能够实施控制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其他份额持有人利益。
注3:结构化收益产品主要系公司发行的结构化票据和收益凭证。收益凭证合约包含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整份合约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分别为1263096.06万元、1457607.31万元和1658835.5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
15.40%,主要原因是卖空贵金属规模增加,且合并结构化主体其他份额持有人的权益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
13.81%,主要原因是指定的结构化收益凭证增加。
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公司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债券等金融
资产所融入的资金。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按金融资产种类划分,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包括债券、基金和融出资金收益权;按业务类别划分,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包括质押式卖出回购、买断式卖出回购、质押式报价回购和其他卖出回购。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按金融资产种类划分
债券5451372.9786.89%4485699.9284.86%5433535.309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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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基金444158.127.08%459838.868.70%314270.995.47%
融出资金收益权378668.236.04%340549.576.44%--
合计6274199.33100.00%5286088.34100.00%5747806.29100.00%按业务类别划分
买断式卖出回购529097.078.43%350796.706.64%581021.9110.11%
质押式卖出回购4866351.9977.56%4072862.8977.05%4747478.8782.60%
质押式报价回购500082.047.97%521879.199.87%368406.196.41%
其他卖出回购378668.236.04%340549.576.44%50899.310.89%
合计6274199.33100.00%5286088.34100.00%5747806.29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分别为5747806.29万元、5286088.34万元和6274199.3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
8.03%,主要原因是债券回购规模减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8.69%,主要原因是债券回购规模增加。
6、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指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该等负债与客户资产存在配比关系。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普通经纪业务
其中:个人2802963.1931.14%2383403.0035.76%1868121.9046.49%
机构5870245.4965.22%3994334.8259.94%1956531.6248.70%
小计8673208.6896.36%6377737.8295.70%3824653.5295.19%信用业务
其中:个人271493.263.02%203827.133.06%154296.433.84%
机构56510.560.63%82702.161.24%38967.8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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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小计328003.823.64%286529.294.30%193264.314.81%
合计9001212.50100.00%6664267.12100.00%4017917.84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分别为4017917.84万元、6664267.12万元和9001212.5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
65.86%,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场行情持续走高,股票市场交投活跃度提升,经纪业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35.07%,主要原因是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增加。
7、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40864.6399.04%251181.6796.31%158888.4399.24%
职工福利费1.440.00%0.290.00%--
社会保险费27.510.01%30.330.01%16.130.01%
其中:医疗保险费26.790.01%29.650.01%14.370.01%
工伤保险费0.380.00%0.480.00%0.400.00%
生育保险费0.330.00%0.200.00%1.350.00%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289.210.94%9370.503.59%1178.430.74%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80.740.03%84.550.03%68.640.04%
企业年金缴费2206.160.91%9283.913.56%1108.430.69%
失业保险费2.310.00%2.030.00%1.350.00%
住房公积金8.110.00%27.960.01%24.850.0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150.00%189.880.07%--
其他0.230.00%0.230.00%0.750.00%
合计243192.27100.00%260800.86100.00%160108.5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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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60108.59万元、260800.86万元和243192.27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62.89%,主要原因是公司人才队伍扩张以及2020年度公司的营收和利润显著增长,因此已计提未发放的职工薪酬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0年
12月31日减少6.75%,主要原因是已计提未发放的职工薪酬减少。
8、应交税费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增值税7657.499.72%12158.0615.53%3894.3614.00%
企业所得税63854.3381.09%57086.6872.92%16156.8558.07%
个人所得税4319.185.48%3559.064.55%2301.758.27%
城市维护建设税712.030.90%1056.541.35%429.211.54%
教育费附加305.460.39%452.950.58%184.180.66%
限售股个人所得税1597.162.03%906.321.16%3144.2911.30%
其他301.320.38%3061.853.91%1711.766.15%
合计78746.96100.00%78281.46100.00%27822.40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27822.40万元、78281.46万元和78746.9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181.36%,主要原因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均大幅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0.59%,主要原因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9、应付款项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款项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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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51795.3841.34%26058.9445.20%33795.6270.39%
应付清算款项20887.8616.67%31599.5254.80%14214.4929.61%
应付票据52598.5641.98%----
合计125281.80100.00%57658.46100.00%48010.10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款项余额分别为48010.10万元、57658.46万元和125281.8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款项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增长20.10%,主要原因是应付清算款项增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款项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17.28%,主要原因是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子公司应付票据增加。
10、应付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主要包括公司发行的次级债券、公司债券、收益凭证和海外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期的应付债券的构成如下:
面值债券期限发行金额票面利率期末余额债券类型起息日期(元人民币)(年)(万元)(%)(万元)
17东次021002017/4/265150000.005.10155322.80
17东次041002017/5/155150000.005.35155087.99
17东证021002017/6/95100000.005.50103118.15
2017公司债1002017/8/310400000.004.98408400.26
17海外美元债2000002017/11/30550000.003.625319001.13
18海外美元债20000002018/3/22425000.003.625158658.24
19东次011002019/3/193600000.004.20619946.75
19东次021002019/6/143400000.004.20409377.66
2019公司债1002019/11/253490000.003.50491768.17
6个月
19海外美元债2000002019/8/20330000.00191989.14
LIBOR+1.25
19海外欧元债1000002019/8/20320000.000.625144317.68
19海外新加坡元债2500002019/9/27320000.002.9094704.52
20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面值债券期限发行金额票面利率期末余额债券类型起息日期(元人民币)(年)(万元)(%)(万元)
20海外美元债1002020/10/13316000.002.40102249.84
20东证021002020/3/242300000.002.95306850.54
20东证031002020/6/183400000.003.45407440.40
20东债011002020/8/193400000.003.50405202.13
20东债021002020/9/283350000.003.75353518.87
20东债031002020/11/43350000.003.65352021.65
21东债011002021/1/273400000.003.60413365.69
21 东证 C1 100 2021/3/8 3 250000.00 3.95 258076.95
21 东证 C2 100 2021/4/16 3 300000.00 3.70 307902.85
21 东证 C3 100 2021/4/16 5 150000.00 4.20 154463.69
21东债021002021/11/243400000.003.08401274.04
长期收益凭证---595000.003.4036862.59
合计/////6750921.7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6730919.88万元、6226547.35万元和6750921.7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等多种渠道进行债务融资,补充长期稳定资金以及支持业务发展。
11、其他负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负债余额分别为191945.66万元、193628.67万元和336520.46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335703.54192355.08191161.52
代理兑付债券款80.2480.2480.24
预提费用728.681185.35695.89
应付股利8.008.008.00
合计336520.46193628.67191945.66
20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的偿债能力指标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72.8973.1375.75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75%、73.13%和72.89%,公司在保证偿债能力的同时,保持合理的财务杠杆水平,支持业务发展。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7.07%76.44%69.42%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43%77.08%72.7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7.73%77.04%73.6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4.57%84.08%83.3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5.39%68.53%69.1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9.77%57.71%64.5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1.08%70.05%72.7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4.97%73.53%69.05%
平均值74.88%73.06%71.8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2.89%73.13%75.75%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接近,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20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率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资产周转率(次)0.110.100.09
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和期末的(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90.080.08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80.080.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90.090.0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0.060.060.0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100.100.0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70.070.0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130.130.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90.090.09
平均值0.090.090.0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110.100.09
注1: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和期末的(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变动趋势一致,且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接近,具有良好的资产周转能力。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投资管理业务、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投资银
行等业务,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
21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变动收益和大宗商品销售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2437039.502313394.681905209.73
营业支出1813962.342043715.421630066.35
营业利润623077.15269679.25275143.38
利润总额630683.38278636.38285453.07
净利润537313.92272176.38247873.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149.63272298.85243507.98
2019年,全球经济增长动力减弱,国际贸易冲突不断,制造业活动与贸易环境面
临较强不确定性,在美国降息的带动下,海外央行纷纷转向宽松。面临复杂的外部环境,我国持续推进宏观调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扩大国民经济与资本市场开放程度,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经济增长的活力与韧性。2019全年我国GDP 同比增加 6.1%,实现了可持续、有质量的经济增长,增速在全球范围内仍处于前列。内外部环境多变也使得证券市场大幅波动。其中,A 股市场全年呈现 N 字型走势,全年上证综指上涨22.30%,深证成指上涨44.08%,沪深股票日均成交额5199.81亿元,同比增加 40.94%;债券市场表现震荡,10 年国债收益率下行 9BP 至 3.13%附近,中债总全价指数全年上涨1.10%。2019年度,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在自营投资方面收获颇丰,并且积极开拓创新。2019年度,公司资产规模平稳增长,行业地位保持稳定,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905209.7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3507.98万元。
2020年,新冠疫情成为了经济发展与资本市场的最大变量,各国政府出台政策刺
激经济来应对疫情带来的经济衰退,全球范围内流动性保持宽松,资本市场经历了大幅波动。其中,我国受益于严格的疫情管控措施,经济复苏势头良好,2020年经历了不对称“V”形反转。2020 年,受宏观环境、经济增长、国际关系等因素影响,A 股市场先抑后扬、整体向好,全年上证综指上涨13.87%,深证成指上涨38.73%,创业板指上涨64.96%;交投活跃度亦有显著提升,2020年沪深股票日均成交额8478.08亿元,同比增加63.05%;同时,债券市场先扬后抑,10年国债收益率变化不大,中债总全价指数下跌0.16%。公司秉承“稳增长,控风险,促改革”的经营策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
2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同时,聚力经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和经营收益。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13394.6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298.85万元,较2019年度分别
增长21.42%和11.82%。
2021 年,我国 GDP 达人民币 114.37 万亿元,同比增长 8.1%。伴随着经济持续复
苏与货币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足,资本市场交投活跃度进一步提升。以注册制改革为引领的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1 年 A 股市场经历整体微涨、个股分化显著,其中,上证指数上涨4.80%,深证成指上涨2.67%,创业板指上涨12.02%;
交投活跃度持续提升,2021年沪深股票日均成交额10583.74亿元,同比增加24.82%;
同时,债券市场震荡偏强,10 年国债收益率下行 36BP 至 2.78%附近,中债总全价指数上涨2.28%。2021年度,公司整体实力和行业地位稳中向好,经营业绩显著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437039.5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149.63万元,较2020年度分别增长5.34%和97.26%。
(一)营业收入—按会计核算口径划分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40019.6438.57%712153.0530.78%451566.2523.70%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
361703.2114.84%262060.2211.33%154559.038.11%
费净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手续
170477.597.00%158179.576.84%105001.195.51%
费净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手续
362212.2814.86%246547.7710.66%180022.989.45%
费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146375.036.01%77877.263.37%89062.204.67%
其中:利息收入598138.6324.54%553818.3523.94%608609.4931.94%
利息支出451763.6018.54%475941.0820.57%519547.2927.27%
投资收益475704.1519.52%501162.9321.66%341472.1917.9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144398.285.93%121245.805.24%59107.023.10%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85.940.00%--生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05.74-0.05%137589.335.95%93671.014.92%
2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收益4214.100.17%1752.850.08%2376.720.12%
汇兑收益/(损失)21710.730.89%20830.230.90%1216.350.0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69.820.00%-53.670.00%-18.740.00%
其他业务收入850151.7734.88%862082.6937.26%925863.7548.60%
营业总收入2437039.50100.00%2313394.68100.00%1905209.73100.00%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分别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51566.25
万元、712153.05万元和940019.6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70%、30.78%和38.57%。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268537.05213051.84127945.91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336238.25270413.13164104.49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191788.07166737.57111235.11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87856.6764644.5442186.75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56593.5139031.0210682.64
证券经纪业务支出67701.2057361.2936158.59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67701.2057361.2936158.59
2.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93166.1549008.3826613.13
期货经纪业务收入93843.0649270.6626723.92
期货经纪业务支出676.91262.28110.79
3.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170477.59158179.57105001.19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78130.20163870.37108816.80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159329.43148189.8790638.99
证券保荐业务7019.893001.023083.29
财务顾问业务11780.8912679.4715094.52
投资银行业务支出7652.615690.803815.61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7652.615592.362527.22
财务顾问业务-98.431288.39
2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4.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362212.28246547.77180022.98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369935.38250859.93182414.44
资产管理业务支出7723.104312.172391.46
5.基金管理业务净收入13563.6028384.2311501.14
基金管理业务收入13563.6028384.2311501.14
6.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12211.1817335.758427.64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12211.1817335.758427.64
7.其他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9851.78-354.49-7945.73
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5985.0315251.703078.93
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6133.2515606.1911024.67
合计940019.64712153.05451566.25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039906.71795385.77505067.3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99887.0783232.7253501.11
2020年度,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2019年增长57.71%,主要原因是2020年
市场持续向好,公司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主要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2021年度,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2020年增长32.00%,主要原因是资产管理、证券及期货经纪、投资银行等业务等业务手续费收入增加。
2、利息净收入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分别实现利息净收入89062.20万元、
77877.26万元和146375.0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7%、3.37%和6.01%。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净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收入598138.63553818.35608609.49
其中: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151867.7398497.5495694.31
融出资金利息收入143664.55109936.3179980.6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20550.0066090.58133167.41
其中: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16897.4959844.30125796.50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6111.4924748.5829740.91
21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265662.29253582.91267374.33其他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金融资产产
282.57962.432651.93
生的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451763.60475941.08519547.29
其中:借款利息支出3008.564217.565711.14
短期融资券利息支出22424.3350705.1645639.18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9359.7911724.3818065.14
其中:转融通利息支出4054.173576.186436.3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147394.56129545.18165592.14
其中:报价式回购利息支出17640.4116030.8010756.11
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支出11308.979380.217373.20
债券利息支出255245.80266870.89273692.35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3021.583497.703474.15
利息净收入146375.0377877.2689062.20
2020年度,公司利息净收入较2019年减少12.56%,主要原因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规模减小,相应利息收入同比减少。2021年度,公司利息净收入较2020年增加87.96%,主要原因是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增加,融出资金利息收入增加,以及公司负债融资利息支出减少。
3、投资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分别实现投资收益341472.19万元、
501162.93万元和475704.1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92%、21.66%和
19.5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44398.28121245.8059107.02
处置联营企业产生的投资收益-228.59293.75-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331534.46379623.37282365.17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247401.52204824.58203118.90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698.95185332.16154155.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80.4628461.4554186.47
21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交易性金融负债-18077.88-8969.04-5223.14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84132.93174798.8079246.27
-交易性金融资产92808.76220919.49102097.84
-其他债权投资21660.8236335.376557.20
-债权投资-85.94-
-衍生金融工具-68692.29-81361.57-31896.38
-交易性金融负债38355.64-1180.432487.62
合计475704.15501162.93341472.19
2020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2019年增长46.77%,主要原因是证券自营及对汇添富
基金投资收益增加。2021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2020年减少5.08%,主要原因是证券自营业务证券处置收益同比减少。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分别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3671.01万
元、137589.33万元和-1205.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2%、5.95%和-0.05%。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4602.78136391.97138752.88
交易性金融负债21185.3932700.95-42383.83
衍生金融工具-26993.91-31503.59-2698.04
合计-1205.74137589.3393671.01
2020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19年增长46.89%,主要原因是交易性金融
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2021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20年减少100.88%,主要原因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
5、其他业务收入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分别实现其他业务收入925863.75万元、
862082.69万元和850151.7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60%、37.26%和
2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34.88%。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大宗商品交易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咨询服务241.511578.38517.92
租赁业务457.48585.33924.65
大宗商品交易及其他849452.78859918.98924421.17
合计850151.77862082.69925863.75
(二)营业收入—按经营分部划分
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型划分为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投资
银行、投资管理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收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纪及证券金融1432508.0558.78%1360279.8558.80%1333597.6170.00%
证券销售及交易432602.4717.75%475270.0620.54%322139.8416.91%
投资银行172517.647.08%162783.897.04%100314.485.27%
投资管理553052.0722.69%439306.1618.99%290717.3315.26%
管理本部及其他-67883.70-2.79%-57932.56-2.50%-38541.30-2.02%
抵销85757.043.52%-66312.73-2.87%-103018.24-5.41%
合计2437039.50100.00%2313394.68100.00%1905209.73100.00%
1、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和期货经纪业务,并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场外交易及托管业务等服务。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期货经纪业务所赚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大宗商品交易以及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所赚取的利息等。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333597.61万元、1360279.85万元和1432508.0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70.00%、58.80%和58.78%。
21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020年度,公司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收入较2019年增长2.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场交投活跃,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大幅增加。2021年度,公司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收入较2020年增长5.31%,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场持续向好,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增加。
2、投资管理业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计划、券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投资管理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向客户提供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服务所赚取的管理费及咨询费,以及来自私募股权投资和另类投资的投资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投资管理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90717.33
万元、439306.16万元和553052.0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26%、18.99%和22.69%。
2020年度,公司投资管理业务收入较2019年增长51.11%,主要原因是2020年资
本市场波动加剧,权益市场跌宕起伏,呈现“结构牛”行情,板块差异明显;债券市场走出宽幅震荡行情。公司资管业务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坚定开展长期价值投资实践,长期投资业绩保持行业前列;公司的基金管理业务的中长期投资业绩保持优异,基金管理规模大幅上升。2021年度,公司投资管理业务收入较2020年增长25.89%,主要原因是公司资管业务的受托资产管理总规模大幅增长,截至2021年末为人民币3659.29亿元,相比期初增长23%,带动公司资管业务收入增长。
3、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公司的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包括自营交易(权益类投资及交易、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创新投资及证券研究服务。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买卖股票、债券、基金、衍生品、另类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所赚取
的投资收益等,以及提供相关投资研究活动赚取的费用等。
公司从事专业的权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和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投资及交易品种包括各类股票、基金、债券、衍生品等,同时积极布局 FICC 业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灵活运用衍生品工具和量化交易策略,以期获取低风险的绝对收益。
21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从事另类投资业务,投资产品包括股权投资、特殊资产投资、量化投资等。
公司向机构客户提供研究服务,客户通过公司进行基金分仓,并根据公司提供的研究服务质量确定向公司租用专用单元交易席位以及分配的交易量。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22139.84万元、475270.06万元和432602.4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91%、20.54%和17.75%。
2020年度,公司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收入较2019年增长47.54%,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场行情震荡上升,公司权益类自营投资发挥传统优势,深耕行业及个股研究,集中持有财务稳健且具有优质管理水平的龙头上市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绝对收益。同时,公司积极布局 FICC 业务,保持投资和销售双轮驱动核心竞争力,提升投研深度、加强系统建设,投资规模和业绩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因此,2020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增加。2021年度,公司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收入较2020年减少8.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境内外新冠疫情对经济发展仍带来压力。同时 A 股市场股票表现分化显著,股指风格切换、波动加大,2021年内沪深300下降5.20%(2020年内上涨27.21%),2021年内上证指数上涨4.80%(2020年内上涨13.87%),2021年内深证成指上涨2.67%(2020年内上涨38.73%)。受到股本市场的波动影响,2021年,公司权益类自营交易业务的投资收益下降,因此导致证券销售及交易分部营业收入下降。
4、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及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东方投行主要从事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企业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并购重
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主要从事国
债、金融债等承销服务。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证券承销及保荐以及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而赚取的手续费及佣金。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0314.48
万元、162783.89万元和172517.6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7%、7.04%和7.08%。
2020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较2019年增长62.27%,主要原因是东方投行抓
21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住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推出的良好机遇,迅速在 IPO 等方面打开局面,2020 年度东方投行完成股权融资项目21个,主承销金额人民币170.8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0.91%和57.04%。同时,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同比也获得显著增长,主承销项目184个,主承销总金额人民币1322.0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2.64%和50.95%。2021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较2020年增长5.98%,主要原因是2021年东方投行充分发挥集团公司资源优势,挖掘出一批优秀的实体企业,在项目承揽承做质量、项目风险把控方面表现突出,同时展现出优异的估值定价和销售能力。2021年度,东方投行完成股权融资项目
26个,同比增长23.81%,主承销金额为390.53亿元,同比增长128.62%。同时,公司
担任主承销商的各类债券主承销次数为293次,同比增长59.24%,主承销金额为1518.46亿元,同比增长14.86%。
(三)营业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支出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税金及附加10087.560.56%9694.340.47%7133.860.44%
业务及管理费840063.1546.31%780528.0538.19%594142.5536.45%
信用减值损失131363.277.24%388513.2419.01%104445.816.41%
其他业务成本832448.3645.89%864979.7842.32%924344.1456.71%
营业总支出1813962.34100.00%2043715.42100.00%1630066.35100.00%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城建税4756.1647.15%4501.1646.43%3097.9643.43%
教育费附加2038.9420.21%1929.9319.91%1327.9718.61%
其他3292.4632.64%3263.2633.66%2707.9337.96%
2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10087.56100.00%9694.34100.00%7133.86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7133.86万元、9694.34
万元和10087.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0.44%、0.47%和0.56%。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税法计提相关税费,税金及附加的变动主要受当期营业收入变动影响。
2、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499403.0359.45%506294.4064.87%365458.4361.51%
产品代销费用103330.2512.30%66012.118.46%54981.629.25%
租赁费3372.240.40%3962.080.51%4438.770.75%
咨询费13170.231.57%10762.101.38%11214.411.89%证券及期货投资者保护
7249.320.86%6506.130.83%4673.880.79%
基金
电子设备运转费34577.834.12%30850.563.95%19999.543.37%
通讯费21977.532.62%19064.942.44%12946.172.18%
差旅费10266.391.22%7927.551.02%10900.681.83%
折旧和摊销71815.978.55%65952.478.45%54894.459.24%
业务招待费13926.261.66%10288.161.32%9298.041.56%
其他60974.107.26%52907.556.78%45336.587.63%
合计840063.15100.00%780528.05100.00%594142.55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594142.55万元、
780528.05万元和840063.15万元,占当期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36.45%、38.19%和
46.31%。
报告期内,职工薪酬是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部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职工薪酬占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分别为61.51%、64.87%和59.45%。报
22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告期内,职工薪酬的增加主要受公司经营业绩、薪酬政策和员工人数的影响。
3、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坏账损失1777.301.35%3535.800.91%4375.024.19%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2489.36-1.90%14784.223.81%2169.592.0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
131826.75100.35%369627.4095.14%97335.2493.19%

融出资金减值损失292.260.22%644.570.17%614.860.59%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43.69-0.03%-78.74-0.02%-48.91-0.05%
合计131363.27100.00%388513.24100.00%104445.81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04445.81万元、
388513.24万元和131363.27万元,占当期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6.41%、19.01%和
7.24%。
4、其他业务成本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大宗商品交易,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大宗商品交易及其他832265.4599.98%864713.4099.97%923785.1099.94%
租赁业务182.910.02%266.390.03%559.030.06%
合计832448.36100.00%864979.78100.00%924344.14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924344.14万元、
864979.78万元和832265.45万元,占当期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56.71%、42.32%和
45.89%。
报告期内,大宗商品交易及其他成本是公司其他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2019
22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大宗商品销售及其他成本占其他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9.94%、99.97%和99.98%。大宗商品交易及其他成本的波动主要受全球经济增速预期、大宗商品供求关系、美元汇率波动、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
(四)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助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政府补助11834.1098.71%12962.7396.91%15476.5597.33%
其他154.151.29%413.203.09%424.362.67%
合计11988.25100.00%13375.93100.00%15900.91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5900.91万元、13375.93
万元和11988.25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41%、4.91%和2.23%,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对外捐赠等,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捐赠支出3959.4090.36%3511.6979.47%3544.8663.40%
赔偿款支出202.774.63%396.268.97%1832.0032.77%
其他219.865.02%510.8511.56%214.353.83%
合计4382.03100.00%4418.80100.00%5591.22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5591.22万元、4418.80
万元和4382.03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26%、1.62%和0.82%,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22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五)利润总额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285453.07万元、278636.38
万元和630683.38万元。
(六)所得税费用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37579.19万元、6460.00
万元和93369.45万元,所得税费用波动的原因主要是受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所得税费用的具体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12352.9565246.0232473.53
递延所得税费用-19279.67-57913.17-4610.13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296.17-872.859715.79
合计93369.456460.0037579.19
(七)净利润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47873.89万元、272176.38
万元和537313.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3507.98万元、272298.85万元和537149.63万元。
(八)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报告期内主要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3654.90-4835.095401.53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3654.90-4835.095401.53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020.76-44472.8343630.81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678.85-968.17-852.39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2976.87-43606.1642105.68
22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3.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2926.3911088.171627.19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350.88-10986.66750.33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49675.66-49307.9349032.34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80120.615451279.064266756.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37893.772631715.033228253.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7773.162819564.021038503.3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01559.05697496.43517658.3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310.79351253.01990168.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9248.26346243.42-472510.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74161.588472931.587012316.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64191.929109526.006005405.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0030.34-636594.431006910.9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8096.39-37888.5313146.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83348.372491324.491586050.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685341.726194017.234607967.0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768690.088685341.726194017.23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102334.70-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28132.73167067.12534538.59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328545.51-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122049.05144879.521137138.38
22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2336945.382646349.28812011.37
代理承销款收到的现金净额-26600.008000.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343826.501062866.70771533.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49166.95972636.231003534.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80120.615451279.064266756.47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118443.72-464240.86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38254.2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316466.66795834.43290723.21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554391.44-603957.66
代理承销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3460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67950.39236073.88228087.5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17011.61405602.13330278.71
支付的各项税费120042.7423879.5767240.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70733.021170325.031243724.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37893.772631715.033228253.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7773.162819564.021038503.3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等;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拆入资金净减少额,融出资金净增加额,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
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8503.39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9年度公司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1137138.38万元,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812011.37万元,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534538.59万元;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
产净增加603957.66万元,拆入资金净减少464240.86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0278.71万元。
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19564.02万元,主要是由于
2020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2646349.28万元,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的现金1062866.70万元;融出资金净增加795834.43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22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支付的现金405602.13万元。
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7773.16万元,主要是由于
2021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2336945.38万元,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的现金1343826.50万元,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554391.44万元,融出资金净增加额316466.66万元,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17011.61万元。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7051.2327950.4853958.6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34914.88385331.56394587.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1607.951311.53295.25

其他债权投资净减少额455023.91193672.58-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08204.46--
债权投资净减少额255620.1989230.2868674.89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141.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减少额519136.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01559.05697496.43517658.39
投资支付的现金7735.0067281.2644946.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4330.8644931.0829815.43
使用权资产预付租金支付的现金244.93334.71590.73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221900.73573890.63
其他债权投资净增加额--196353.2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增加额-16805.23144571.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310.79351253.01990168.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9248.26346243.42-472510.1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其他债权投资净减少额,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债权投资净减少额;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投资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其他债权投资净增加额,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增加额等。
22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019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2510.12万元,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94587.86万元,债权投资净减少68674.89万元;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573890.63万元,其他债权投资净增加196353.23万元。
2020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6243.42万元,主要是由于2020年度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85331.56万元,其他债权投资净减少193672.58万元;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221900.73万元。
202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9248.26万元,主要是由于
2021年度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减少519136.42万元,其他债权投资净减少
455023.91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34914.88万元,债权投资净减少255620.19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153.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5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3996.28192779.99337543.56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3560165.307780151.596674619.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74161.588472931.587012316.1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952059.008589927.315546250.47
清算返还少数股东权益1132.56--
少数股东撤资支付的现金-47558.393094.3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74817.12438454.12426962.8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61.62467.452308.62
租赁负债本金支付额33102.8530019.2026205.65
租赁负债利息支付额3080.393566.982892.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64191.929109526.006005405.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0030.34-636594.431006910.9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
22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现金,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等;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租赁负债本金支付额等。
2019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6910.91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9年度公司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为6674619.62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
现金为5546250.47万元。
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6594.43万元,主要是由于2020年度公司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为7780151.59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8589927.31万元。
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0030.34万元,主要是由于2021年度公司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3560165.30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952059.0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7735.0067281.2644946.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44330.8644931.0829815.43
付的现金
资本性支出合计52065.86112212.3474761.93
2019年度,公司资本性支出为74761.93万元,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2020年度,
公司资本性支出为112212.34万元,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2021年度,公司资本性支出为52065.86万元,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2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前的租赁准则简称“原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在租赁期开始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了承租人对租赁的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并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修订后,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公司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新租赁准则依据合同中一方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来确定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除低价值租赁外的经营租赁,公司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23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于首次执行日,公司因执行新租赁准则而做了如下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按照下列方式计量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81594.30万元、使用权资产人民币
83506.71万元。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
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该等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14%。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确认的租赁负债与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
赁承诺的差额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19年1月1日
一、2018年12月31日经营租赁承诺90549.40
减:确认豁免——短期租赁-1233.30
按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计算的租赁负债影响-7721.80
二、2019年1月1日租赁负债81594.30
2019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19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确认的使用权资产81124.22
重分类预付租金12385.53
减:其他3.05
合计83506.71
注1: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的预付租金于2018年12月31日作为预付款项列报。首次执行日,将其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
(2)公司作为出租人
23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除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进行重新评估和分类,对于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作为一项新的租赁处理外,公司对于作为出租人的租赁不做过渡调整,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于首次执行日,对于公司已签订但租赁期尚未开始的针对现有出租资产的续租合同,视同于首次执行日对现有租赁合同进行变更处理。该项变更对2019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但自2019年1月1日起,变更后的租赁收款额在变更后的租赁期内采用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
自首次执行日起,公司作为承租人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该变更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影响
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18年12月31日调整2019年1月1日
资产:
使用权资产-83506.7183506.71
投资性房地产-470.08470.08
其他资产159528.99-2385.53157143.46
负债:---
租赁负债-81594.3081594.30
其他负债93345.99-3.0593342.95
(二)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不适用。
(三)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不适用。
23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的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中,涉及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共计31起,上述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23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原告/
序争议解受理被告/被申请立案/受诉讼/仲诉讼/仲裁
申请人诉讼/仲裁基本情况号决方式机构人名称理时间裁案由进展情况名称
佛山中基于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目前仲裁裁决执(简称“16 中基 E2”),存续期限 36 个月,同时将其持有的 行中。
16中基
佛山市中基5991万股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股票及其孳息(包佛山中基于2020深圳国 E2 可交东方证投资有限公2019年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作为质押财产。发行人认购了2000年11月被裁定宣1 仲裁 际仲裁 换债券券 司(简称“佛 7 月 万元本金的 16 中基 E2 债券。因被申请人佛山中基违约,发行 告破产,公司已院认购纠山中基”)人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2020年1月,深圳国际仲裁院申报破产债权,纷
审理后作出裁决,确认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应向公司支付待继续推进破产债券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等费用。程序。
因发行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客户李建国违约,经北京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李建国质押给发行人的5841万股皇氏
皇氏集团股损害股集团股票流拍后,法院将前述股票作价300694680元裁定抵债皇氏集团提起上
上海金东方证份有限公司2020年东利益给发行人,并于2018年9月12日完成过户。因皇氏集团未及2诉讼诉,目前法院尚融法院券(简称“皇氏12月责任纠时办理相关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发行人于2020年11月起诉皇未作出判决。
集团”)纷氏集团要求其办理解除限售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
2021年7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发行人解除限
售的诉请,判决皇氏集团赔偿发行人损失500万元。
乔旭东于 2014 年 12 月起以其持有的“粤传媒”(002181.sz)强制执上海市股票质因债务人涉刑事
股票与发行人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交易已违约,涉行公证黄浦区东方证2016年押式回案件,目前执行
3乔旭东及待偿还本金1450万元及应付未付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债权文人民法券4月购业务程序仍在进行
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2016年5月,上海市黄浦区书院纠纷中。
人民法院对发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立案。
叶玫于 2014 年 8 月起以其持有的“粤传媒”(002181.sz)股票强制执上海市股票质因债务人涉刑事
与发行人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交易已违约,涉及待行公证黄浦区东方证2016年押式回案件,目前执行
4叶玫偿还本金2800万元及应付未付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债权文人民法券4月购业务程序仍在进行
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2016年5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书院纠纷中。
法院对发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立案。
强制执上海市上海埃得伟股票质上海埃得伟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4年8月起以其持有因债务人涉刑事东方证2016年
5 行公证 黄浦区 信投资中心 押式回 的“粤传媒”(002181.sz)股票与发行人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 案件,目前执行券 4 月
债权文人民法(有限合伙)购业务交易。上述交易已违约,涉及待偿还本金1890万元及应付未付程序仍在进行
23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原告/
序争议解受理被告/被申请立案/受诉讼/仲诉讼/仲裁
申请人诉讼/仲裁基本情况号决方式机构人名称理时间裁案由进展情况名称
书院纠纷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中。
2016年5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发行人的申请强制申请予以立案。
2020年3月,相大连长富瑞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以其持有的“退市大关法院已受理退强制执 华集团有限 股票质 控”(“大连控股”,600747.sh)股票与发行人开展了股票质辽宁省市大控的破产清行公证东方证公司(原名2017年押式回押式回购交易。上述交易已违约,涉及待偿还本金8亿元及应
6高级人算案件。发行人债权文券“大连大显6月购业务付未付利息、延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民法院已完成债权申
书集团有限公纠纷的相关费用。2017年6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发行人的强报,待继续推进司”)制执行申请予以立案。
破产程序。
上海郁泰登郁泰投资于2016年9月以其持有的“保力新”(“坚瑞沃能”,硕投资中心 300116.sz)股票与发行人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由上强制执上海市(有限合伙)股票质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行公证第二中东方证(简称“郁泰2018年押式回保证。上述交易已违约,涉及待偿还本金1.70亿元及应付未付执行程序进行债权文级人民券投资”)及保8月购业务利息、延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中。
书法院证人上海阜纠纷费用。2018年8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发行人的强制兴实业集团执行申请予以立案。2020年1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
7有限公司定郁泰投资持有的坚瑞沃能股票作价3845万元抵偿债务。
为保障上述主合同履行及实现债权,发行人与上海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上海郁泰投上海郁泰投上海金东方证2020年保证人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郁泰投资依据主合同而对发行人负有的全部诉讼资管理有限案件审理中。
融法院券3月之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3月,发行人就处公司
置质押股票不足偿付部分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上海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海金 林文智、其配 林文智于 2014 年 9 月起以其持有的“ST 冠福”(“冠福股份”,股票质融法 偶以及交易 002102.sz)股票与发行人陆续开展了三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东方证2019年押式回执行程序进行
8诉讼院、上保证人福建其中一笔交易由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券7月购业务中。
海市黄同孚实业有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已违约,发行人向法院起诉。上纠纷
浦区人限公司海金融法院就上述三笔交易分拆两案,其中:
23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原告/
序争议解受理被告/被申请立案/受诉讼/仲诉讼/仲裁
申请人诉讼/仲裁基本情况号决方式机构人名称理时间裁案由进展情况名称
民法院(1)2020年2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林文智向发行人支付融资本金0.91亿元及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
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等,该案已于2021年5月执行完毕;
(2)上海金融法院移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案件于2020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林文智及其配偶向发行人支付融资本金0.36亿元及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发行人已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
徐蕾蕾于 2016 年 11 月起以其持有的“皇氏集团”(002329.sz)
股票与发行人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交易已违约,涉及待偿还本金1.19亿元及应付未付利息、延期利息、罚息、违
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2019年10月,北京市强制执北京市股票质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发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立案。2019年行公证第三中东方证2019年押式回12月,公司与徐蕾蕾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因徐再审申请准备
9徐蕾蕾债权文级人民券10月购业务蕾蕾未按协议还款,发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皇氏集团与徐蕾蕾中。
书法院纠纷股权转让案件进入重审程序,发行人作为第三人应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作出判决认定发行人享有质押权,皇氏集团提起上诉。2021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支持了皇氏集团要求1元回购质押股票的请求,发行人已申请再审。
北京东方君 东方君盛 2017 年 9 月起以其持有的“海南椰岛”(600238.sh)
盛投资有限股票与发行人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由冯彪、高忠霖提股票质2022年3月,东公司(简称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已违约,发上海金东方证2019年押式回方证券已收到上
10诉讼“东方君行人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支持融法院券11月购业务海金融法院划付盛”)及保证发行人要求东方君盛偿付4.25亿元本金、相关利息及其他因实纠纷的部分执行款。
人冯彪、高忠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等诉请。发行人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霖及其配偶制执行,2021年10月执行立案。
深圳市老虎 股票质 老虎汇 2017 年 2 月以其持有的“嘉应制药”(002198.sz)股票 2022 年 1 月,由上海金东方证2019年
11诉讼汇资产管理押式回与发行人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由实控人冯彪提供无上海金融法院执融法院券11月有限公司(简购业务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已违约,发行人行立案,目前尚
23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原告/
序争议解受理被告/被申请立案/受诉讼/仲诉讼/仲裁
申请人诉讼/仲裁基本情况号决方式机构人名称理时间裁案由进展情况名称称“老虎纠纷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支持发行在执行中。汇”)、保证人要求老虎汇偿付4.7亿元本金、相关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人冯彪及其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等诉请。二审判决已公告送达生效。
配偶科迪集团 2015 年 12 月以其持有的“*ST 科迪”(“科迪乳业”,
002770.sz)股票与发行人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由实
科迪食品集控人张清海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团股份有限股票质易已违约,发行人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2月,上上海金东方证公司(简称2020年押式回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发行人要求科迪集团偿付2.32执行程序进行
12诉讼融法院券“科迪集5月购业务亿元本金、相关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中。团”)及保证纠纷用等诉请。2020年12月,法院受理科迪集团破产案件。发行人人张清海已完成债权申报,待继续推进破产程序。
发行人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对保证人张清海进行强制执行,
2021年11月执行立案。
霖漉投资 2016 年 8 月以其持有的“*ST 嘉信”(“华谊嘉信”,
300071.sz)股票与发行人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由法霖漉投资(上定代表人陈仲华、股东季俊为该笔交易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
海)有限公司
股票质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交易已违约,发行人向上海金融法院(简称“霖漉上海金东方证2020年押式回提起诉讼。2020年9月,发行人与被告于法院达成调解并制作执行程序进行
13诉讼投资”)及保融法院券6月购业务民事调解书,约定霖漉投资、陈仲华、季俊于2020年12月20中。
证人陈仲华、纠纷日前通过自行还款或指定第三方代为还款等方式向发行人偿还季俊及其配
欠款1.24亿元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保证人配偶
偶对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债务人未履行付款义务,发行人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3月执行立案。
山东东方海 东方海洋集团 2017 年 10 月起以其持有的“*ST 东洋”(“东股票质洋集团有限 方海洋”,002086.sz)股票与发行人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执 行 程 序 进 行上海金东方证2020年押式回14诉讼公司(简称易,并由车轼、宋政华、车志远为该笔交易提供无条件的、不中,取得部分执融法院券7月购业务“东方海洋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交易已违约,发行人向上海金融行回款。纠纷集团”)及保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
23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原告/
序争议解受理被告/被申请立案/受诉讼/仲诉讼/仲裁
申请人诉讼/仲裁基本情况号决方式机构人名称理时间裁案由进展情况名称
证人车轼、宋持发行人要求东方海洋集团偿付1.75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违
政华、车志远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等诉请。2021年4月,等上海金融法院对发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立案。上海金融法院陆续拍卖质押股票,以拍卖价款抵偿债务。
张翔 2016 年 10 月起以其持有的“佳云科技”(300242.sz)股
票与发行人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交易已违约,发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本金1113万元及应付未付利强制执股票质
东莞市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20202022年2月,法行公证东方证2020年押式回
15第三人张翔年8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发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立院就本案恢复执债权文券8月购业务民法院案。2020年12月因张翔持有的佳云科技股票及红利的首封法院行立案。
书纠纷
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无法处置,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11月,发行人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立案。
沪美蓄电池于 2016 年 5 月起以其持有的“*ST 猛狮”(002684.sz)
汕头市澄海股票与发行人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由陈再喜、陈银区沪美蓄电卿、陈乐伍、林少军、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交易股票质
池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交易已违约,上海金东方证2020年押式回执行程序进行16诉讼(简称“沪美发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8月,上海金融法院对发行人融法院券8月购业务中。蓄电池”)及的诉讼请求予以立案。2021年7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纠纷
保证人陈再决,支持发行人要求沪美蓄电池偿付5.69亿元本金及利息、违喜、陈银卿等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等诉请。2021年11月,上海金融法院对发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立案。
京津荣创于 2017 年 9 月以其持有的“首航高科”(002665.sz)
京津荣创波股票与发行人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交易已违约,股票质纹管(天津)发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1月,上海金融法院对发行人上海金东方证2020年押式回执行程序进行17诉讼有限公司(简的诉讼请求予以立案。2021年4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融法院券11月购业务中。称“京津荣决,支持发行人要求京津荣创偿付9300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纠纷创”)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等诉请。2021年8月,上海金融法院对发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立案。
23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原告/
序争议解受理被告/被申请立案/受诉讼/仲诉讼/仲裁
申请人诉讼/仲裁基本情况号决方式机构人名称理时间裁案由进展情况名称旭森国际于2021旭森国际控 旭森国际于 2016 年 9 月起以其持有的“*ST 环球”(“商赢环强制执股票质年1月被法院裁股(集团)有 球”,600146.sh)股票与发行人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行公证上海金东方证2020年押式回定受理破产申18限公司(简称上述交易已违约,涉及待偿还本金2.39亿元及应付未付利息、债权文融法院券12月购业务请,发行人已申“旭森国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2020年书纠纷报债权,待继续际”)12月,上海金融法院对发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立案。
推进破产程序。
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5年2月起以其
持有的“*ST 华昌”(“华昌达”,300278.sz)股票与发行人强制执湖北省石河子德梅股票质
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泽提供无行公证十堰市东方证柯投资合伙2021年押式回执行程序进行
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已违约,涉及待债权文中级人券企业(有限合5月购业务中。偿还本金1.43亿元及应付未付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书民法院伙)纠纷
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2021年5月,湖北省十堰市中级
19人民法院对发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立案。
鉴于陈泽与发行人签署《保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其为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上海金东方证2021年保证人一审判决尚未生
诉讼陈泽供连带责任保证。发行人对保证人陈泽提起诉讼,并于2021年融法院券3月之诉效。
3月在上海金融法院立案。2021年11月,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发行人要求保证人陈泽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请。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 中珠集团于 2017 年 11 月起以其持有的“ST 中珠”(“中珠医
2022年2月,上公司(简称 股票质 疗”,600568.sh)股票与发行人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海金融法院作出上海金东方证“中珠集2021年押式回由珠海经济特区德正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上述
20诉讼一审判决书支持融法院券团”)、珠海4月购业务交易已违约,涉及待偿还本金4.61亿元及应付未付利息、延期
发行人全部诉讼
经济特区德纠纷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2021年4月,请求。
正集团有限上海金融法院对发行人的诉讼请求予以立案。
公司
股票质 徐炜于 2017 年 9 月起以其持有的“腾信股份”(300392.sz)股上海金东方证徐炜及保证2021年
21诉讼押式回票与发行人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由滕瑛琪提供无条件案件审理中。融法院券人滕瑛琪5月
购业务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已违约,涉及待偿还
23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原告/
序争议解受理被告/被申请立案/受诉讼/仲诉讼/仲裁
申请人诉讼/仲裁基本情况号决方式机构人名称理时间裁案由进展情况名称
纠纷本金4.83亿元及应付未付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
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2021年5月,上海金融法院对发行人的诉讼请求予以立案。
张海林于2018年1月起以其持有的“海南瑞泽”(002596)股份
强制执广东省股票质与公司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交易现已违约,待偿行公证广州市东方证2021年押式回还本金0.709亿元及应付未付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执行程序进行
22张海林债权文中级人券4月购业务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2021年4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
书民法院纠纷执行立案。2021年6月,发行人与张海林达成和解。因张海林未按和解协议还款,发行人于2021年10月申请恢复执行。
2022年3月1日,
云南九天投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通过第三人东上海金融法院作
资控股集团股票质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易见股份”
出一审判决,支上海金 东方证 有限公司(第 2021 年 押式回 (*ST 易见,600093.sh)与发行人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23诉讼持发行人本金、融法院券三人东吴证9月购业务上述交易已违约,涉及待偿还本金4.28亿元及应付未付利息、延期利息、本金
券股份有限纠纷延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2021年违约金等诉讼请
公司)9月,上海金融法院对发行人的诉讼请求予以立案。
求。
江苏省 曾卓于 2016 年 7 月起以其持有的“新宁物流”(300013.sz)股 2022 年 2 月,上强制执
昆山市股票质票与发行人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交易已违约,涉海金融法院对发行公证
人民法东方证曾卓及保证2021年押式回及待偿还本金1.63亿元及应付未付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及行人诉蔡小如承
24债权文院、上券人蔡小如11月购业务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2021年11月,江苏省昆山市担保证责任的诉
书、诉海金融纠纷中级人民法院对发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予以立案。讼请求予以立讼
法院蔡小如对上述曾卓债务签有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
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起以其持有的“中路股上海金 份”(600818.sh)股份与公司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股票质
融法交易现已违约,涉及待偿还本金5.99亿元及应付未付利息、延东方证上海中路(集2021年押式回
25诉讼院、上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因交易主案件审理中。券团)有限公司11月购业务
海黄浦协议版本不同分拆两案:旧版主协议项下交易案件由上海金融纠纷
区法院法院于2021年11月受理,新版主协议项下交易案件由上海黄浦区法院于2021年11月受理。
2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原告/
序争议解受理被告/被申请立案/受诉讼/仲诉讼/仲裁
申请人诉讼/仲裁基本情况号决方式机构人名称理时间裁案由进展情况名称
吴美景于2015年6月向东方证券(香港)申请办理保证金账户
福建省用于买卖证券。2018年9月,因吴美景投资的浩沙国际融资融
泉州市 东证香 2020 年 (2200.HK)被停牌,吴美景未能清偿已到期本息共计 3680 余
26诉讼吴美景券业务案件审理中。中级人港7月万港元(即3371余万人民币),东方证券(香港)向福建省泉
纠纷
民法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0年7月在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香港特谭绍良与东方证券(香港)开展保证金融资交易业务,未能偿Tam Siu
别行政东证香2018年破产程还款项。东方证券(香港)作为破产呈请人提出破产申请。谭破产程序进行Leung
27诉讼区高等港6月序绍良已在另案中被法庭判令破产,东方证券(香港)已申报债中。
谭绍良
法院权4164.31万港元。
孙福生就破产令
香港特 Sng Allan 孙福生与东方证券(香港)开展保证金融资交易业务,未能偿 提出的上诉案件(also known
别行政东证香2018年破产程还款项。东方证券(香港)作为破产呈请人提出破产申请,法被驳回,东方证诉讼 as) Sng Hock 28 区高等 港 Seng 6 月 序 庭判令孙福生破产,东方证券(香港)已申报债权 5254.73 万 券(香港)已收法院孙福生港元。到债款金额港币
33202.3元。
香港特刘子明在东方证券(香港)保证金融资交易业务中为孙福生提
别行政 东证香 Lau Tsz Ming 2018 年 破产程 供担保,未能偿还款项。东方证券(香港)作为破产呈请人提 破 产 程 序 进 行
29诉讼区高等港刘子明7月序出破产申请,法庭判令刘子明破产,东方证券(香港)已申报中。
法院债权5585.71万港元。
香港特谭绍祺与东方证券(香港)开展保证金融资交易业务,未能偿别行政 东证香 Tam Siu Ki 2018 年 破产程 还款项。东方证券(香港)作为破产呈请人提出破产申请,法 破 产 程 序 进 行
30诉讼区高等港谭绍祺7月序庭判令谭绍祺破产,东方证券(香港)已申报债权5414.85万中。
法院港元。
香港特卢雄在东方证券(香港)保证金融资交易业务中为他人提供担
别行政 东证香 Lo Hung 2018 年 破产程 保,未能偿还款项。东方证券(香港)作为破产呈请人提出破 破 产 程 序 进 行
31诉讼区高等港卢雄11月序产申请,法庭判令卢雄破产,东方证券(香港)已申报债权中。
法院6101.61万港元。
24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存在不能完全胜诉或者胜诉后不能完全收回涉案金额的风险,但公司未决诉讼涉案累计金额与其资产规模相比,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进一步的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风险和障碍。
(三)行政处罚
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受到罚款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重大期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配股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实施配股。因此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暂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计划于本次配股实施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2、发行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本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发行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次级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债券期限3年,票面利率为3.16%。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阶段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时代赋予了资本市场新的定位和使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十四五规
24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划中明确提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20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实施更是掀开了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新篇章。同时,伴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监管部门在外汇业务、跨境投资、财富管理等领域颁发新业务牌照,助推行业创新发展。金融活则经济活,证券市场已经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时代。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推进,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证券行业竞争加速,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资本实力雄厚、经营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在竞争中相对优势显著。另一方面,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升,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等举措将加速境外大型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机构的渗透,进一步加剧国内证券行业的竞争。
目前公司提供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投资咨询及证券研究等全方位、
一站式金融服务,自营投资、资产管理、证券研究等业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传统业务盈利能力不断下降的压力下,证券公司的业务模式从过去的以通道佣金业务为主转型为服务中介、资本中介类业务及投资交易类业务并重的综合业务模式,资金运用类业务以及综合经营产生的收入及利润贡献正逐渐提升。为推动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坚持“补短板、强优势”战略,加大投资银行、财富管理和销售交易业务投入,积极构建更为均衡的业务组合。
通过本次配股补充资本金,公司将进一步提升销售交易、资本中介等业务规模,并积极探索外汇、衍生品等创新方向,丰富对冲手段及交易策略;同时,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方面,公司将持续拓展业务的深度和广度,围绕客群、产品、投顾等领域加速转型,打造全产业链的大投行生态圈。通过做好前瞻性布局、科学有效分配资金使用,有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切实提高资产收益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回报,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居民财富管理作出自身贡献。
24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投资银行业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2财富管理与证券金融业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3销售交易业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
4补充营运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8亿元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1、增加投行业务资金投入,促进投行业务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60亿元拟通过增加投行业务资金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项目跟投、股权投资基金等企业融资全周期服务,发展全业务链投资银行布局。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融资工具愈加丰富以及资本市场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在内的直接融资市场整体扩容。同时,科创板相关制度对
24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跟投做出了明确规定,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也对公司参与投行业务的资金规模提出更高的要求。
因此,公司将积极推进投行牵引轻重资本业务融合发展,以注册制改革为契机,形成一体化、全功能、全业务链的现代投资银行业务模式。其中,公司将围绕实体经济需求,培育产业思维,提升保荐、定价、承销能力,推动投行与投资联动、投行跨境联动,构建起全面综合、高效协同的业务体系和支持体系,增强对投资人、标的企业的吸引力,满足客户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需求。
2、发展财富管理与证券金融业务,推动公司财富管理转型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60亿元拟通过增加财富管理与证券金融业务资金投入,包括但不限于财富管理、融资融券、金融科技等,进一步推动公司财富管理业务转型。
随着银行、外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众多机构进军财富管理业务,行业竞争格局重塑,客户对财富管理业务的专业性要求不断提升。
因此,公司将致力于建立精英化的业务团队,发挥集团在资产端的优势,提供高效的资产配置、交易服务、资本中介服务,推进资产配置为导向的财富管理战略转型,并加大对融资融券业务的投入。公司将加强机构客户服务能力,与各类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合作,扩充资产引入规模,建立机构客户孵化体系;加强与国际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广泛布局全球化客群,积极挖掘成长性机遇;加快数字化转型,融合金融科技,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客户服务体系。
3、加强销售交易业务,打造全价值链的金融服务商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38亿元拟通过增加销售交易业务资金投入,进一步促进自营投资业务发展。
券商投资与交易类业务近年来已经成为市场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券商投资正在向去方向化、增加多元交易转变,整体投资策略更趋成熟稳定。因此,公司将积极把握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机遇,提升投资研究、大类资产配置与交易、风险定价能力。其中,权益类投资兼顾风险敞口与业绩弹性,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投资交易体系;构建全面领先、具备国际视野的 FICC 业务线,推进量化、做市和销售体系建设,探索黄金大宗、外汇及其衍生品的稳定盈利模式,以客户为中心实现自营向代客业务的拓展;金融衍生品业
24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务探索创新交易模式,加大在股票多空、宏观对冲、统计套利、期权策略等方面的投入,扩大和丰富收益来源。
4、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0亿元拟用于其他营运资金安排。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与实际发展情况,合理配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及时补充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保障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以下直接影响:
1、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同时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2、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本将进一步增加,为与之相挂钩的业务提供了发展空间。虽然存在短期内无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但从长期来看,本次配股将有助于公司扩展相关业务,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本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是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的必然选择
我国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阶段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时代赋予了资本市场新的定位和使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20年新《证券法》的实施更是掀开了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新篇章。同时,伴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监管部门在外汇业务、跨境投资、财富管理等领域颁发新业务牌照,助推行业创新发展。金融活则经济活,证券市场
24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已经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时代。因此,公司应当积极把握时代发展机遇,增强资本实力和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和广度。
(二)本次发行是公司应对行业竞争格局、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有力之举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推进,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证券行业竞争加速,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资本实力雄厚、经营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在竞争中相对优势显著。另一方面,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升,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等举措将加速境外大型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机构的渗透,进一步加剧国内证券行业的竞争。
在证券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且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资本实力已经成为影响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资质的取得、业务规模的大小与净资本实力直接挂钩。当前,公司核心经营指标与头部券商仍有显著差距,对客户开发和业务开展都形成了一定制约。因此,公司亟需加快资本补充步伐,增强资本实力,在巩固既有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业务与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做大业务规模,提升业绩表现,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好回报。
(三)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盈利结构
目前公司提供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投资咨询及证券研究等全方位、
一站式金融服务,自营投资、资产管理、证券研究等业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传统业务盈利能力不断下降的压力下,证券公司的业务模式从过去的以通道佣金业务为主转型为服务中介、资本中介类业务及投资交易类业务并重的综合业务模式,资金运用类业务以及综合经营产生的收入及利润贡献正逐渐提升。为推动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坚持“补短板、强优势”战略,加大投资银行、财富管理和销售交易业务投入,积极构建更为均衡的业务组合。
通过本次配股补充资本金,公司将进一步提升销售交易、资本中介等业务规模,并积极探索外汇、衍生品等创新方向,丰富对冲手段及交易策略;同时,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方面,公司将持续拓展业务的深度和广度,围绕客群、产品、投顾等领域加速转型,打造全产业链的大投行生态圈。通过做好前瞻性布局、科学有效分配资金使用,有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切实提高资产收益水平。
24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四)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降低流动性风险,提升公司抗风险的能力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等监管政策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有针对性地引导券商强化资本约束,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风险控制关系着证券公司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合理的流动性是保证证券公司健康经营的重要条件。公司在加快发展创新业务的同时也需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证券公司只有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才能更好地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种潜在风险。通过本次配股,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充实,相关监管指标得到优化。同时,融资后补充营运资金可帮助公司提升抗风险能力,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五)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实现战略目标
2021年至2024年战略规划期,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坚持行业一流现代投资银行
的专业化、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在规模和实力上力争接近行业第一梯队水平,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贡献更大力量。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公司将积极提升传统投行业务在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进财富管理业务有效转型,发挥资产管理业务优势带动作用,完善多元化投资体系,保持投资收益稳定,加强金融科技的开发和运用,推动业务和管理数字化转型,打造行业一流的现代投资银行。本次配股将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具备了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
24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符合配股的发行条件。
(二)本次发行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政策导向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
出要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2014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
从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和推进监管转型三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证券经营
机构创新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其中明确提出,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
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中
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要求各证券公司建立科学的资本管理机制,充分重视资本管理与资本补充,原则上“未来三年至少应通过 IPO 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
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等方式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公告《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353号(财税金融类280号)提案答复的函》,表示将继续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充实资本、丰富服务功能、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技术和创新投入、完善国际化布局、加强合规
风险管控,积极支持各类国有资本通过认购优先股、普通股、可转债、次级债等方式注资证券公司,推动证券行业做大做强。
2020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
进一步落实新《证券法》有关要求,支持证券公司充实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随着以净资本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不断深化,政策支持证券公司改善盈利模式、加强风险控制、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随
24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新兴业务的持续扩张,当前净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本次配股是公司顺应中国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5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第九节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五年内在证券市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为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并上市、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具体情况分别如下所示: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26号文核准,本公司2016年7月8日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于 2016 年 8 月 3 日行使超额配售权。
截至 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已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933709090 股,售股股东已出售 93370910 股 H 股,共计 102708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H 股为港币 8.15 元,以港币现金缴纳,共计港币 8370702000.00 元,在扣除交易费及其他费用总计港币 145045025.30 元后,港币 8225656974.70 元已存入 H 股募集资金账户,以实际资金划至上述账户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7083154510.65元(包含已取得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在扣除划转给社保基金会的募集款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公司 H 股募集资金净额计港币 7417133357.56 元,折合人民币6386884274.40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发行工作,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计 77820379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58275884.32元,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已发生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95545.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57180338.81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H 股 IPO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5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未结汇H股募集资金计港币 1114273672.19元,累计使用已结汇 H 股募集资金计人民币 5452307940.06 元,按照实际结汇情况和使用情况折合人民币共计6411524860.38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港币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港币446668.58元,人民币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人民币107685282.60元,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人民币总计108050478.82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港币元/人民币元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币种原币余额折合人民币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86152010748-6港币319477.61261204.8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7-532-0-2147940港币26401.1321585.56
香港分公司
上海银行香港分公司200173港币--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447-1-799978-8港币35769.4129245.07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
1001244329137000285港币4479.833662.71
分行营业部
上海银行上海黄浦支行3160811305000274072港币50994.1741692.83
交通银行上海黄浦支行310066713132404000118港币9546.437805.16
小计446668.58365196.22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
1001244329072201621人民币107685279.98107685279.98
分行营业部
上海银行上海黄浦支行31608103002995394人民币--
交通银行上海黄浦支行310066713012113000392人民币2.622.62
小计107685282.60107685282.60
合计108050478.82
2、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到账时间到账金额销户日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310501633600000038412017.12.276000000000.002019.10.09
海第二支行
25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到账时间到账金额销户日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10011415290257028172017.12.274988790614.352019.09.25
海正大广场支行
合计10988790614.35
注:以上到账金额包括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H 股 IPO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H 股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约35%将用于进一步发展公司的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
(2)约30%将用于发展公司的境外业务;
(3)约15%将用于扩大公司的投资管理业务;
(4)约10%将用于发展公司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
(5)约5%将用于资本性支出,以提升信息系统及扩充轻型营业部网络;
(6)约5%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按照 H 股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已使用的 H 股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641152.4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25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H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641152.49
募集资金净额(港币万元)741713.34
2016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487602.94
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140936.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港币万元)-
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
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2378.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8189.38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万元)2045.09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项目达到预投资项目募集后募集前募集后实际投资实际投资集后承诺定可使用状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承诺投资承诺投资承诺投资
金额(注)金额(注)投资金额态日期
金额(注)金额(注)金额(注)的差额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港币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
(注)元经纪及证券金融经纪及证券金融
1256034.13229164.95229164.95229164.95229164.95229164.95229164.95-不适用
业务业务
2境外业务境外业务222513.99189057.99189057.99189046.55189057.99189057.99189046.55-11.44不适用
3投资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业务109725.0098236.7998236.7998236.7998236.7998236.7998236.79-不适用
证券销售及交易证券销售及交易
473150.0065491.2065491.2065491.2065491.2065491.2065491.20-不适用
业务业务
5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40145.1133589.6733589.6722416.6833589.6733589.6722416.68-11172.99不适用
营运资金及其他营运资金及其他
640145.1135584.6335584.6336796.3235584.6335584.6336796.321211.69不适用
一般企业用途一般企业用途
合计741713.34651125.23651125.23641152.49651125.23651125.23641152.49-9972.74不适用
注:已使用人民币 H 股募集资金汇率按实际结汇汇率计算,已使用港币 H 股募集资金按照资金使用当月月末汇率计算,未使用 H 股募集资金汇率按照期末汇率计算。
25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2、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中承诺募集资金用于增
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承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25亿元将用于支持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发展;
(2)不超过30亿元将用于投入证券销售交易业务发展;
(3)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提升投资管理服务能力;
(4)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加大创新业务投入;
(5)不超过23亿元将用于推进公司集团化发展战略;
(6)不超过2亿元将用于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25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05827.5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99264.10
募集资金净额:1095718.03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2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55000.00
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264.1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项目达到预定可募集前承诺投募集后承诺投募集前承诺投资募集后承诺投实际投资金额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额(含存款利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使用状态日期资金额资金额金额资金额(含存款利息)
息)额(含存款利息)支持经纪及证支持经纪及证券
1券金融业务发不超过25亿元不超过25亿元250000.00不超过25亿元不超过25亿元250000.00不适用
金融业务发展展投入证券销售投入证券销售交
2不超过30亿元不超过30亿元300000.00不超过30亿元不超过30亿元300000.00不适用
交易业务发展易业务发展提升投资管理提升投资管理服
3不超过20亿元不超过20亿元125000.00不超过20亿元不超过20亿元125000.00不适用
服务能力务能力
3546.07
加大创新业务加大创新业务投
4不超过20亿元不超过20亿元200000.00不超过20亿元不超过20亿元200000.00不适用
投入入推进公司集团推进公司集团化
5不超过23亿元不超过23亿元204264.10不超过23亿元不超过23亿元204264.10不适用
化发展战略发展战略营运资金及其营运资金及其他
6他一般企业用不超过2亿元不超过2亿元20000.00不超过2亿元不超过2亿元20000.00不适用
一般企业用途途
合计不超过120亿元不超过120亿元1099264.10不超过120亿元不超过120亿元1099264.103546.07不适用
注:本公司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所投入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同一项目所用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收益无法单独认定。
25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三)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H 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部分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H 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已部分用于招股说明书承诺事项,相应地,公司净资产和净资本均获得增加。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进一步发展公司的经纪及证券金融业
务、投入证券销售交易业务发展、提升投资管理服务能力、加大创新业务投入、推进公
司集团化发展战略以及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八)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承诺未使用的 H 股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 9972.74万元。本公司按业务实际发展情况投入 H 股募集资金。其中,拟用于境外业务的 H 股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进一步投入使用;拟用于资本性支出的 H 股募集资金将用于提升信息系统及扩充轻型营业部网络,本公司的轻型营业部已进入筹备阶
25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段、信息系统也按计划不断提升完善中,后续将根据实际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2022年3月30日,德勤华永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 E00089 号),其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5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第十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宋雪枫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金文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俞雪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周东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程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任志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许志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靳庆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吴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冯兴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罗新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朱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张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杜卫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吴俊豪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张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沈广军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佟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夏立军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阮斐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丁艳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8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鲁伟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8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舒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8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张建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8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杨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8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徐海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8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王如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8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进行了认真审阅,承诺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卢大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8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银斌陈雪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李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8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配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配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沈如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8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首席执行官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配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配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席执行官:__________________黄朝晖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9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修卓超
保荐代表人:
洪伟龙游言栋
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
马骥
董事长:
金文忠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29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本 A 股配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首席执行官:
马骥
董事长:
金文忠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29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 A 股配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9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 A 股配股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林雅娜曹江玮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年月日
29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德师报(函)字(22)第 Q00900 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A 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分别出具的编号为德师报(审)字(22)第 P02354
号、德师报(审)字(21)第 P01428 号和德师报(审)字(20)第 P01071 号的审计报告;本所对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8 日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2017 年
12 月 27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的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
情况报告出具的编号为德师报(核)字(22)第 E00089 号的审核报告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及说明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由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的内容无异议,确认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由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 A 股配股
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中国·上海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年月日
29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会计师授权书】
29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二)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 A 股配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自本配股说明书公告之日起,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3:30-16:30,投资者可至本公司、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住所查阅相关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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