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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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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半杯茶 发表于 2022-4-18 00:00:00 浏览:  5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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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德
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德马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41.91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804.9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公司支付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合计5557.988576万元;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已支付承销保荐费
188.67924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仍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
后的余额48435.595469万元已于2020年5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2153.301641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贵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46093.61458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41.91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5.1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380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1.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093.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634.33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840.4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3068.8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1026.3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结算账户余额为9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975.2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2020年5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工业”)在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吴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28日,德马工业和保荐机构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资金账号号(万元)德马科技集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3360020010120100158798997.68
股份有限公司司湖州分行德马科技集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4052482288857532.63
股份有限公司司湖州市分行德马科技集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12052300298880888897271.51
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浙江德马工业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4800020709039288173.47
设备有限公司司吴兴支行
合计15975.29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所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6093.6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634.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068.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承诺投资已变更募集资金调整后投截至期末本年度投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截至期项目达到本年度是否达项目
项目项目,承诺投资资总额承诺投入入金额累计投入计投入金额末投入预定可使实现的到预计可行含部分总额金额(1)金额(2)与承诺投入进度用状态日效益效益性是
变更金额的差额(%)期否发
(如(3)=(2)-(1)(4)=生重
有)(2)/(1)大变化数字化车
2022年7
间建设项否5900.005900.005900.001477.143770.25-2129.7563.90不适用不适用否月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
2022年8
统产业基否14246.7814246.7814246.781265.912160.06-12086.7215.16不适用不适用否月地改造项目新一代智能物流输
2022年9
送分拣系否5651.335651.335651.331891.282738.52-2912.8148.46不适用不适用否月统研发项目承诺投资
-25798.1125798.1125798.114634.338668.83-17129.28--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小计补充流动
否12000.0012000.0012000.0011000.0012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资金
小计-37798.1137798.1137798.1115634.3320668.8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超募资金
否8295.518295.518295.510.0024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投向
合计-46093.6246093.6246093.6215643.3323068.8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9000万元,明细如下:
金额预期年化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期限(万元)收益率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天通知存
定期存款4000.00无固定期限1.62%吴兴支行款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安鑫1822021.9.29-
保本型5000.003.50%
湖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天期2022.3.30
合计9000.00--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德马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德马科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德马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
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査,保荐机构认为:
德马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顾叙嘉胡亦非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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