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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股份:盘江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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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股份:盘江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梦醒 发表于 2022-4-20 00:00:00 浏览:  5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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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5证券简称:盘江股份编号:临2022-01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总股本由1655051861股增加至2146624894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491573033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655051861股增加至2146624894股。
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山东能源集团有
1444785038.73%1444785036.73%
限公司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由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1/2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
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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