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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岭南:中金岭南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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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岭南:中金岭南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jason 发表于 2022-4-20 00:00:00 浏览:  48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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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7020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
1(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
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碧安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59人、代表股份1305161171股,占2022年4月12日公司总股份3650051634股的35.7573%。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数共1200216686股,占2022年4月12日公司总股份
3650051634股的32.8822%。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51人,代表股份数共104944485股,占2022年4月12日公司总股份3650051634股的2.8752%。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2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7人,代表股份
1049469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752%。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
1049444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752%。
公司董事长王碧安先生,董事总裁张木毅先生,董事王伟东先生、洪叶荣先生、黎锦坤先生、唐毅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廖江南先生,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副总裁郑金华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建民先生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独立董事黄俊辉、罗绍德,监事何利玲、陈卫东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0158845599.7263%32144160.2463%3583000.0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37426996.5957%32144163.0629%3583000.3414%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3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0166085599.7318%31420160.2407%3583000.0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44666996.6647%31420162.9939%3583000.3414%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71686790.09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864089520.16元,按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6408952.02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777680568.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73148938.42元,减去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299852639.57元(含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250976866.99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3650034613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9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4354053357.4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3896923509.53
元拟结转下一年度。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0182585599.7445%31878160.2442%1475000.01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61166996.8219%31878163.0375%1475000.140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0174265599.7381%32710160.2506%1475000.01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52846996.7426%32710163.1168%1475000.140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
5通过。
提案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至1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与工作有关的差旅费、餐费、住宿费以及快递费等费用由公司另行承担)。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0164265599.7304%33710160.2583%1475000.01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42846996.6473%33710163.2121%1475000.140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廖江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
6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0176925599.7401%32444160.2486%1475000.01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55506996.7680%32444163.0915%1475000.140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0179925599.7424%32144160.2463%1475000.01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58506996.7966%32144163.0629%1475000.140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0171505599.7360%30878160.2366%3583000.0275%
7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50086996.7163%30878162.9423%3583000.3414%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验资等,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其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后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0121885599.6979%35840160.2746%3583000.0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00466996.2435%35840163.4151%3583000.3414%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2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佰陆拾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
8种包含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票据承
兑及贴现、各类保函担保、法人透支业务等。
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同意公司可选择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的债券,包括超短融、短融及中期票据等。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0172045599.7364%32932160.2523%1475000.01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50626996.7215%32932163.1380%1475000.1405%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十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此项提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0166085599.7318%31420160.2407%3583000.02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0144666996.6647%31420162.9939%3583000.3414%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9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律师陈旖旎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
事会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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