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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马: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登记并确定预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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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马: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登记并确定预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富贵 发表于 2022-4-21 00:00:00 浏览:  53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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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2-02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登记并确定预重整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4月8日,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债权人徐州允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允智)向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衢州中院出具的《通知书》(【2022】浙08民诉前调1号之一)。衢州中院决定对公司的预重整进行登记,并根据相关规定,由政府、法院、主要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组成评审小组,选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衢州中院决定对公司的预重整进行登记,不代表衢州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法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登记概述
(一)预重整申请情况2022年4月6日,公司收到衢州中院送达的(2022)浙08民诉前调1号《通1知书》。《通知书》称,申请人徐州允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
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衢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二)法院决定预重整登记情况2022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衢州中院出具的《通知书》(【2022】浙08民诉前调1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4月2日,徐州允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你公司进行预重整。你公司对此无异议。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启动预重整的意见,本院经审查后决定于2022年4月19日对你公司的预重整进行登记。另根据相关规定,由政府、法院、主要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组成评审小组,选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进行企业预重整工作。参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在预重整期间,你公司应当配合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接受政府、法院及债权人的监督,具体包括承担以下义务:
1、配合管理人调查,如实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相关材料;
2、将与预重整有关的债务人信息全面、充分、准确地披露给债权人、意向
投资人;
3、继续经营的,勤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企业资产价值;
4、及时向管理人报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接受管理人的监督;
5、不得有违反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
6、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制定预重整方案;
7、完成与预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预重整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管理人名称: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任律师
3、职责:
2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等情况;
2)监督债务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3)监督债务人及时充分披露企业信息;
4)推动债务人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协
助债务人制作预重整方案;
5)组织债权人对预重整方案进行表决;
6)向属地政府、债权人会议、法院报告预重整工作情况,制作预重整工作报告;
7)属地政府和法院认为预重整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4、联系人:陈律师
5、联系方式:18267171027,邮箱:tmgfglr@163.com
(四)预重整期间若涉及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模式、后续信息披露事务责任人等相关内容,待确定之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补充披露义务。
二、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衢州中院决定对公司的预重整进行登记,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及经营工作安排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成功率。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法院、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了积极沟通,各相关事项正在紧密推进中。公司将继续积极主动配合法院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预重整工作。
三、风险提示
1、法院决定对公司的预重整进行登记,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
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
3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
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衢州中院向公司送达的《通知书》(【2022】浙08民诉前调1号之一)。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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