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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贵电器: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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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贵电器: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雪儿白 发表于 2022-4-21 00:00:00 浏览:  5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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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1证券简称:永贵电器公告编码:(2022)015号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1日14:00在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1)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范纪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22609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25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0727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28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881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72%。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各项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59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19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4%;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567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0%;
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0902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9%;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59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19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4%;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22567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0902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9%;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
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5%。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567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0%;
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0902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9%;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因该议案为关联股东范永贵、浙江天台永贵投资有限公司、范纪
军、范正军、汪敏华、卢素珍、娄爱芹回避表决事项,回避表决股数为203477140股;同意19090283股,占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9%;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0902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9%;反对4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596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
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119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4%;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钱晓波、郭凯航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应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并经董事会盖章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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