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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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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罗女士 发表于 2022-4-20 00:00:00 浏览:  49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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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8证券简称:合肥城建公告编号:202203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年4月19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向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15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兴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提名的董事秦震先生回避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9名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4、该议案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45号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策划、管理咨询、
财务顾问、公司理财、产业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兴泰集团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单位(元)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兴泰集团59501150747.7328583224464.517707187232.451707149321.65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本决议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3、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6%。
5、担保措施:无担保。
6、借款的发放和偿还: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情况,随时向兴泰
集团借款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不超过6%,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流动资金缺口,相比
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短期流动资金压力,取得大股东对公司的积极支持。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报告期内,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从兴泰集团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向控股股东借款系为了满足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6%,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12个月融资的难度
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秦震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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