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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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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小时光 发表于 2022-4-22 00:00:00 浏览:  48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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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2证券简称:川润股份公告编号:2022-03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江绍果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万股,回购价格2.325元/股。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的议案》,此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8280000股变更为
43826000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38280000元变更为43826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到广场 A 座 19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22日起45天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30、13: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8-61777787
5、邮箱:huanglinyang@chuanrun.com
6、邮编:610041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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