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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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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22-4-21 00:00:00 浏览:  38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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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128 号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目录页次
一、鉴证报告1-3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2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128号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深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1页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深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深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鉴证结论
本报告仅供深科技为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鉴证报告第2页(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章顺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嫣明
中国*上海2022年4月19日鉴证报告第3页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328225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391.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26.2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165.2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27日到位,公司实际到账资金146259.83万元(已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131.74万元,含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7日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330 号)。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47391.57
减:保荐承销费用(含税)1131.74
2021年4月27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金额146259.83
减: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120.87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37.74
加:中信保荐费承销费增值税置换64.06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146165.28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149.30
减:补充流动资金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留底资金金额
减:本年募投项目支出金额103936.12
减:以前年度累计募投项目支撑金额专项报告第1页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项目金额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1188.9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3268.82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1年4月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了深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分别设立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5月26日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且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2021年6月24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科技沛顿”)、深科技沛顿控股子公司合肥沛顿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科技合肥沛顿存储”)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且于2021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相关义务,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专项报告第2页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开户银行账号存储方式截止日余额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5840000010120100567283活期321.42
圳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2020000100000258569活期7.0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288001040020068活期12940.37
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合计13268.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6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0149.30万元、以自筹资
金投入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20.87万元。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30149.30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30 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021年10月21日,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完成了以自筹资金投入发行费用的资金
专项报告第3页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置换;2021年11月15日,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完成了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上述资金的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
专项报告第4页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146165.28134085.41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4085.41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
更项目(含承诺投资度(%)(3)=到预计否发生重大变
超募资金投向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部分变更)总额(2)/(1)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1.存储先进封测与模组制造项目否146165.28146165.28134085.41134085.4191.74%2023年3月-364.67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46165.28146165.28134085.41134085.4191.74%2023年3月-364.67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146165.28146165.28134085.41134085.4191.7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不适用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2021年9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上述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存储先进封测与模组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30149.30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120.87万元,共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0270.17 万元进行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30 号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置换。
附表第1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不适用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无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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