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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能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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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能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小基友 发表于 2022-4-23 00:00:00 浏览:  3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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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等相关法规规定,于2022年4月
19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罗贵均、刘建亮
(三)现场检查时间:受新冠疫情形势影响,根据上海市相关防疫政策要求
以及派能科技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保荐机构无法到达现场,故在2022年4月
19日对派能科技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视频方式实施了现场检查。
(四)现场检查人员:罗贵均、王秋韵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
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2、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等文件;
3、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等资料;
4、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对外投资情况;
5、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6、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访谈;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和会议材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次现场检查实施完毕之日,派能科技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清单及文件、信息披露审核记录等,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并对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次现场检查实施完毕之日,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
金往来情况、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次现场检查实施完毕之日,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并取得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的银
行对账单、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抽查了相关合同,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次现场检查实施完毕之日,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行业及市场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未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的情形。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良好。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否。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能科技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罗贵均刘建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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