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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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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涨停牛股 发表于 2022-4-23 00:00:00 浏览:  33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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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1年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基本克服了关键器件采购困难、订单增
加导致产能紧张、国内市场批量新产品替代等经营困难,坚定贯彻执行公司发展战略,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收入和利润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49347145.27元,较上年增长22.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473971.95元,较上年增长23.3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2788307906.20元,较上年增长3.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55289106.98元,较上年增长0.07%。
二、2021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填报系统的要求,公司形成以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主要领导的工作小组,全面落实落细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公司于2021年3月完成专项自查工作,并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了《关于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自查报告》。根据自查报告和监管部门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并按制度要求开展相关业务,以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1(二)注重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信息,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连续第 9 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评中获评最高等级 A级。公司通过定期提醒,持续增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三)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关注员工个人成长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和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工作,同时完成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股份的上市流通工作,有利于核心骨干和关键业务人员的稳定。
其次,公司发布了2021年度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实施对员工的长效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最后,公司关注员工个人成长,不断完善佳士学院的培训体系建设,从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方面着手,为员工打造一个有效的可持续的学习交流平台,通过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推进全员学习,促使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四)重视股东投资回报,实现经营成果共享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拟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现金分红金额总计
239224432.00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7.17%。同时,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1年11月启动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回购总金额为18381868元。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确保公司经营信息公开透明,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2021年公司开展网上业绩说明会1次,参加投资者
2网上接待日活动1次,组织投资者调研活动5次,并指派专人负责投资者热线和
“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
三、2021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各自职责。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
3会议,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董监高薪酬、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信息披露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信息披露委员会会议。
四、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马敬仁先生、蔡敬侠女士和刘泽华先生在各自任职期间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制定2022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3、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
4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4、继续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联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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