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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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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2-4-23 00:00:00 浏览:  41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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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5证券简称:鹏翎股份公告编号:2022-031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2日,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
量不低于7987220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02236421股(含本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拟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王志方持股比例不低于39.27%(含本数)且不超过41.04%(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王志方持有公司21258874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31.98%,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王志方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王志方与公司签署的《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王志方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王志方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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