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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赛科希德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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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赛科希德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米诺他爹 发表于 2022-4-22 00:00:00 浏览:  34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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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8证券简称:赛科希德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
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担保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子公司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反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全资子公司北京
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希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签订了《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及研发一体化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工程承包合同”),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并符合施工项目所在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赛诺希德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生命园支行申请出具保函,建设银行同意为赛诺希德向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出具保函,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约为工程承包合同金额的8.58%左右),保函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保函受益人为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赛诺希德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质押担保,与建设银行签署《反担保(保证金质押)合同》并设立保证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赛科希德于2022年0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仕明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DX00-0502-6004-2 地块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医疗器械(Ⅰ类、Ⅱ类);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赛科希德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关系:赛诺希德为赛科希德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截至2022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0195.0214629.06
负债总额5379.339805.22
资产净额4815.694823.84
营业收入0.57-
净利润-108.778.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08.768.13净利润是否经审计否否审计机构名称否否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付款保函的主要内容
受益人: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保函期限:保函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保函形式:见索即付
反担保:赛诺希德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向建设银行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保函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赛诺希德向银行申请的担保,符合施工项目所在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在本次担保期内赛诺希德有能力对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赛诺希德以自有资金作为反担保不会损害赛科希德的利益及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担保,符合施工项目所在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在本次担保期内全资子公司有能力对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并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诺希德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合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本次之前无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41.46%,占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总资产13.67%,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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