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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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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再回首 发表于 2022-4-27 00:00:00 浏览:  39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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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88577股票简称:浙海德曼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5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3.1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4472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30.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2020年9月16日,浙海德曼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249.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68.5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249.2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发行1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
环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开设了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账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浙海德曼12070811290453749650.36活期存款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浙海德曼199351010400687403607.19活期存款公司玉环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海德曼3558784029341641.69活期存款玉环支行
合计--5249.2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8月23日,民生证券出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未到期的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
(三)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0月26日,浙海德曼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6081.6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
3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10月27日,民生证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累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600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44.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41.4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9586.3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604号),会计师认为: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海德曼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9月22日,民生证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拟置换占总投资的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金额比例
4高端数控机床
25866.009005.68-9005.6834.82%
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
研发中心建设3247.00339.24-339.2410.45%项目
合计29113.009344.92-9344.9232.10%公司已于2020年9月24日将上述款项划出至一般账户。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建
设初期因公司尚未上市,建设资金主要为公司自筹先行垫付导致建设进度整体较为缓慢,且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导致项目土建及附属设施施工进度延后及国外设备采购周期延长,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将“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由原计划的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受新冠疫情反复及由此导致的进口设备采购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2021年
8月23日,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其建设期由原计划的2021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截至2021年底,“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已于预定日期建成并投产,“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正在有序建设当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5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4059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浙海德曼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海德曼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浙海德曼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等资料;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
件等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谈话,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海德曼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6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7附件一:
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8194.6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228.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413.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计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变更项调整后承诺投入本年度累计投入金投入金额与承诺
承诺投资进度(%)预定可使用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项目目(含部投资总额金额投入金额额投入金额的差额
总额(4)=(2)/(1)状态日期效益效益大变化分变更)(1)(2)(3)=(2)-(1)
1、高端数控机
床扩能建设项否25866.0025866.0025866.0011300.9725138.97-727.0397.192021-09-3016.69否(注)否目
2、高端数控机
床研发中心建否3247.003247.003247.001127.181674.95-1572.0551.582022-12-31不适用不适用否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否3000.003000.003000.00-3000.00-100.00贷款
4、超募部分否6081.636081.633600.001800.003600.00-100.00
合计-38194.6338194.6335713.0014228.1533413.92-2299.08
8“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在建设初期因公司尚未上市,建设资金主要为公司自筹先行垫付导致建设进度整体
较为缓慢,且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导致项目土建及附属设施施工进度延后及国外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公司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将该项目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已于2021年9月
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初期因公司尚未上市,建设资金主要为公司自筹先行垫付导致建设进度整体较为缓慢,且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导致项目土建及附属设施施工进度延后及国外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公司第二
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将
该项目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截至2021年底,该项目处于正常建设施工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无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86.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44.9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41.4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2020年9月21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9月22日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604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无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2021年度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53700.00万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557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含税金额为218.7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0-12月逐步释放产能,故2021年未实现达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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