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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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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对四
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2021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出具上述非标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并充分发挥监事会本职功能,严格监督和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将制定的经营计划切实落地,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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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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