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的独立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增资,可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产结构,促进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二、关于以净资产出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汕头万顺新材兆丰林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独立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以净资产出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关于2022年度汕头万顺新材兆丰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宗柳陈胜忠陈泽辉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