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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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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涨停牛股 发表于 2022-4-28 00:00:00 浏览:  37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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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9证券简称:翰宇药业公告编号:2022-050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07791.13元,当前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96690192.54元。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707593.36元,期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692926032.01元。
鉴于公司2021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且考虑到公司近期的资金需求情况和目前的盈利水平,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需要,从公司实际出发,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1年度,公司2021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807791.13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母公司当期可分配利润为负,且考虑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故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是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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