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17|回复: 0

天娱数科: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复制链接]

天娱数科: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夜尽天明 发表于 2022-4-28 00:00:00 浏览:  5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股票代码:002354股票简称:天娱数科编号:2022—031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玉萍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分管证券相关工作。
刘玉萍女士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玉萍女士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所做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离任之日止,并同意公司管理层根据刘笛先生的岗位职责、同行业工资水平、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确定其薪酬。
刘笛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杨梦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其离任之日止,并同意公司管理层根据杨梦女士的岗位职责、同行业工资水平、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确定其薪酬。
杨梦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7926860
传真:010-87926860
电子邮箱:ir@tianyushuke.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 7 号达美中心 T4 座 16 层
邮政编码:100123
附件: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特此公告。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附件:
1、董事会秘书简历:
刘笛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
曾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杨梦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研究生学历,国际商务管理硕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经理、北京农科城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246.SH)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
杨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梦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9 10:17 , Processed in 0.115168 second(s), 2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