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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0证券简称:伟思医疗公告编号:2022-02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638742744.28元,比年初增加
98299058.25元,增长6.38%;公司负债总额105679873.40元,较年初减
少23773695.95元,下降18.36%;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1533062870.88元,较年初增加122072754.20元,增长8.65%。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30044459.65元,同比增长13.66%,营业利润194679248.40元,同比增长
18.09%,利润总额197380579.29元,同比增长18.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177811885.55元,同比增长23.77%。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2021年度总体运营情况和分析2022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依据公司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
2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8346667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88905942.7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未来资金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
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现有任职职务的薪酬待遇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4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8838088.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5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22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6(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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