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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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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小股 发表于 2022-4-29 00:00:00 浏览:  25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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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人员构成、召集、召开、通知、授权委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十二次会议。
1、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借款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1年3月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出
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2021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4、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6、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
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1年8月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
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
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9、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
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及摘要》;
(5)《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10、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11、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表决监事应为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出
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相关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债务重组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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