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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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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简单 发表于 2022-4-30 00:00:00 浏览:  44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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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7证券简称:正邦科技公告编号:2022—067
债券代码:112612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
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及以前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无影响。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将为履行收入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的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同时,为保证相关财务数据的可比性,公司已对2020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4号。主要明确了关于社会资本方
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
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因销售产品发生的相关运输成本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在利润表“销售费用”项目列报。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为履行收入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的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的解释
第14号及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实施问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为履行收入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活动产生
的费用列报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会对公司的营业成本、毛利、毛利率等指标产生较小影响,对整体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为保证两期数据可比,便于报表使用者阅读、理解财务报表,公司追溯调整了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合并报表2020年数据母公司报表2020年数据调整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营业成本3793111.7324671.083817782.80432375.056113.13438488.17
销售费用71900.14-24671.0847229.068355.57-6113.132242.45
注: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产生尾差。
2、解释第14号及解释第15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分别自2021年2月2日和2021年12月3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第14号
及解释第15号,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会计政策进行的
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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