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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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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

sjfkobe 发表于 2022-5-6 00:00:00 浏览:  50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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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由于李瑞杰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任董事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李瑞杰先生离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经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新聘董事薪酬标准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张超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张超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拟聘副总经理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张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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