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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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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短线精灵 发表于 2022-5-6 00:00:00 浏览:  43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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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9证券简称:当虹科技公告编号:2022-025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
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5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0元/股(含);
4、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期间:2022/2/15-2022/8/15)存在减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回购提议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
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2022年3月25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彦龙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提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71.4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0.8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5.7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拟回购资金总额按回购价格上限测占公司总股回购用途回购实施期限(万元)算回购数量(万股)本的比例(%)用于员工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股计划或股2500-500035.71-71.430.44-0.89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权激励日起6个月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70.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超募资金。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70.00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本次回购前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股份类后别股份数量占总股本股份数量占总股本股份数量占总股本
(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有限售
条件流3088374038.453159802639.343124088338.90通股无限售
条件流4943276061.554871847460.664907561761.10通股
总股本80316500100.0080316500100.0080316500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9683.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3211.30万元母公司流动资产为146730.58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2.78%、3.26%、3.41%。
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人民币5000万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4.73%,母公司货币资金87679.79万元,本
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超募资金,且人民币5000万元上限股份
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可行;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当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当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当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孙彦龙先生自2021年6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大连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结束增持,增持结果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孙彦龙先生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公司两名董事兼高管除由于股权激励归属办理了股份归属登记外,其他董监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通过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虹昌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虹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大
连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兼高管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期间:2022/2/15-2022/8/15)存在减持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十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孙彦龙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22年3月25日,提议人向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提议人孙彦龙先生自2021年6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大连虹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提议前,提议人已结束增持,增持结果公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9)。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上将投赞成票。(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股份拟未来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未能如期实施该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
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
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
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
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3月28日)、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4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914501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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