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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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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小百科 发表于 2022-4-30 00:00:00 浏览:  40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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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6证券简称:京源环保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持续推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勤勉尽职,在疫情态势严峻的情况下,完成各项工作,达成2021年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公司根据既定的经营目标和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预测,综合分析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影响,本着客观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
2022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7293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917400元(含税)。
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
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
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将于2022年5月
16日到期。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可
转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
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5月16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
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将于2022年5月
16日到期。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拟提请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5月16日。除前述内容外,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及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20日,以现场加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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