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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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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小白菜 发表于 2022-4-28 00:00:00 浏览:  3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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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1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万解秋先生: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1986年9月至2019年8月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2015年2月至2021年6月兼任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
12月至2021年2月兼任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市农业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新大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稼铭先生: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具有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资格,2011年至今任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资质)江苏仁合分公司负责人;1999年11月至今兼任苏州市银龄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1999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德弘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
10月至今兼任苏州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至2021年9月
兼任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兼任苏州新大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谊浩先生: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学历,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访问学者,美国堪萨斯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2004年至今于南京大学商学院任教,现为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锐先生: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2011年11月至今任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律师,同时兼任上海飞凯光
1/7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日晗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联
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我们独立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独立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缺席次数姓名董事会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
万解秋1414--否
王稼铭1414--否
张谊浩1414--否
朱锐1414--否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我们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了会议。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10次,其中审计委员会5次,战略委员会
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作为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
了各自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并根据我们的职责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的审阅意见。
2/7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各自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
会议议案也均投了赞成票。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通过现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尽职尽责的做好我们的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在我们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尊重我们工作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我们的工作,将我们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作为加强上市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的重要方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我们的职责,积极与公司高管人员交流,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的履行了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有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3/7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1名董事,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考核认定,我们认为董事的提名与聘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适用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方案,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度业务的顺利开展,为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中对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所作出的现金分红、股份限售、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稳定股价、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增持股票、股份减持等事项作出承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股东积极履行,未发生违约事项。
4/7(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开展新业务情况。
(十四)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五)会计差错更正无
(十六)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无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7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万解秋、王稼铭、张谊浩、朱锐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6/7[本页无正文,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稼铭万解秋张谊浩朱锐
签署日期: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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