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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与控制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供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本次交易公开、公开、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基于此,本人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自2001年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以来,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在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基于此,本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认可函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本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文标、苏新建、吴晖
2022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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