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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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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超越 发表于 2022-4-30 00:00:00 浏览:  44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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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9证券简称:天富能源公告编号:2022-临05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
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经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
国际经贸提供担保共计35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010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637000万元。(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
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45亿元。此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新增为控
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详情请见2022年1月5日、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2022-临 001、2022-临 005、2022-临
012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昆仑银行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5000万元;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国际经贸向国开银行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30000万元。天富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富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4752079.904628490.05
负债总额3559411.153469749.66
所有者权益总额1192668.741158740.39
项目2021年度2022年1月-3月营业收入2649550.36504283.97
净利润-4217.69-33928.35
数据来源:天富集团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
持有本公司41.10%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楼中心 A 栋 15 层写字间 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程立新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耐火材
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煤
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肥销售;文具用品零售;
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肥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谷物种植;油料种植;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
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初级农产品收购;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国际经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703628.63935116.25负债总额625007.63856248.16
所有者权益总额78621.0078868.09
项目2021年度2022年1月-3月营业收入1363269.46227234.23
净利润12476.42247.10
数据来源:国际经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际经贸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故国际经贸为公司关联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1、公司就天富集团5000万元的借款与昆仑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
起三年;昆仑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公司就国际经贸30000万元的借款与国开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
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
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上述合计35000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金额不超过45亿元担保额度之内。截至公告披露日,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发生额为248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就天富集团向昆仑银行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
天富集团签订《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主债权金额:5000万元(4)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5)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时止。
(6)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
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
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2、公司就国际经贸向国开银行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
天富集团签订《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主债权金额:30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5)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时止。
(6)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
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
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01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8.5025%;其中为公司子
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万元,占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296%;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
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2%;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643%;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637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8.5964%。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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