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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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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飞天 发表于 2022-4-26 00:00:00 浏览:  33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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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2-3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4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委托出席一人,监事姜晓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监事韩颖达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韩颖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认为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0951342.68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89971437.87元。公司本年度提取
盈余公积金18997143.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45349601.74元,减除2021年内实施分配利润14755738.52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01568157.31元。
2021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2021年末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1元(含税),共分配14755738.52元(2021年末总股本1475573852÷10×
0.1元),剩余1886812418.79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1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31)。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34)。
(七)关于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
2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核定2022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130.09亿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96.35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33.74亿元。并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或担保主体法定代表人在
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进行公告。
若当年度子公司担保余额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金额时,针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事项需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监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有利于保证其周转资金需要,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6)。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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