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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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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994c 发表于 2022-4-30 00:00:00 浏览:  23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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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公司”)
郭益浩先生、薛有冰先生、潘勤女士,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1年履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集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了
任期内的全部董事会,对各次提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们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亲自出席是否连续两独立董事缺席董事委托出席董列席股东董事会董事会议次未亲自出姓名会议次数事会议次数大会次数议次数次数席会议郭益浩6600否2薛有冰6600否2潘勤6600否2
2021年,我们通过会谈沟通、阅读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对每次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材料,我们都认真阅读、仔细研究。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我们对董事会各项相关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共发表了10次独立意见
和1次事前认可,具体如下:
1、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关于对外担保和资金同意占用》《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同意润分配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同意我评价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4月21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
第十五次会议同意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同意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同意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同意对外担保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8月25日《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
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同意所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
2021年11月25日同意
第二十次会议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事前认可意见情况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认可
第九届董事会第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2021年8月25日十八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认可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积极参与讨论了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及工作计划、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作为提名委员会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我们积极参加两个专门委员会的有关会议,并就相关审议事项发表意见;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我们组织讨论了董事、经理的履职要求和薪酬安排,保障公司董事、管理层依法履行职责,对董事、管理层的履职情况提出建议。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认真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二、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独立董事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新冠疫情对独立董事现场参加会议及现场调查产生一定影响,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此外,独立董事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向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调研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实施、评价及审计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1、我们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
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我们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方面持续进行监督检查,在内部控制
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
关事项保持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结合公司上市公司治理自查工作及广西证监局现场检查工作,积极督促公司完成问题整改,为公司的稳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
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的专业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三)报告期内,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名:
郭益浩: 每动d 薛有冰: 潘勤: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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