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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力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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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力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汽车 发表于 2022-5-6 00:00:00 浏览:  26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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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威”、“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博力威进行持续督导,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的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就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东莞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东莞证券已与博力威签署保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证券交易所备案。务。
东莞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3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不存在该类事项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不存在该类事项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部门规章和上海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做出的各项承诺。
件,各项承诺在正常履行中。
1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东莞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要求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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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等。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东莞证券督促公司建立健全
8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东莞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了信息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
9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公
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10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保荐机构对博力威的信息披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告的情况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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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在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12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人员未发生该等情况。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在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3人等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报告。
项发生。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在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4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在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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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
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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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
2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东莞证券持续关注了公司募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17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风险
公司将研发投入于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及高性能储能器件领域,由于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存在投入大、周期长等特点,且研发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前期研发投入无法实现相应的技术成果,或研发速度及产业化速度不及行业内竞争对手,又或公司研发的产品或技术未符合消费者实际需求,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制造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如公司无法持续地吸引核心技术人员并加强对技术成果的保护,公司将面临着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泄密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3公司可能面临原材料供应的风险,未来公司仍需外购国际品牌电芯用于相关产品生产。若“新冠疫情”在相关境外国家或地区不能得到持续地有效控制、相关境外国家或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宏观贸易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或者重要供应商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可能出现原材料短缺、不能及时供货等情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新冠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新冠疫情”的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新冠疫情”对于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整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若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将对全球锂离子电池上下游产业链造成冲击,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10.91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52.02%,占比较大。未来若人民币兑外币的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则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外汇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是锂离子电芯、电子元器件、结构件、正极材料等,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近年来,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价格有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产品成本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管理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存货规模有所增长。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49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2.03%,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74%。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有可能会持续增加,若公司不能保持对存货的有效管理,较大的存货规模将会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一定压力,且可能导致存货跌价准备上升,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运营效率。
4、毛利率和利润下降的风险
4如未来原材料继续大幅涨价,公司未能有效通过成本优化和客户端价格传导
等措施应对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由于公司规模扩大而带来的折旧、摊销及费用的增加,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大,以及市场波动或公司市场竞争力下降导致收入波动等原因,公司可能面临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与中国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的行业龙头在规模方面仍有差距,再者传统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巨头比亚迪、宁德时代、ATL等企业开始进入电动自行车
用锂离子电池领域,整体层面而言,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具有相对更高的技术难度,假设其顺利实现汽车用锂离子电池技术在电动轻型车领域的技术迁移及市场推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轻型车领域,电动轻型车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绿色、便捷出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存在着因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行业整体发展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存在新冠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环境风险的发展趋势,并积极减轻其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的影响程度。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52021年度/20212020年度/2020增减变动幅度主要会计数据
年末年末(%)
营业收入2216819092.841431068156.175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789557.35123384697.321.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42642493.77117084683.0621.83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264656.27112359511.65-7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40621168.88435269579.20162.05
总资产2219654774.951071977342.34107.06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41.65-1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41.65-1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1.631.564.49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96%33.00%减少17.0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18.10%31.32%减少13.22个百分点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47%4.26%增加0.21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1、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4.91%,主要是由于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同时公司抓住机遇加大市场开发力度;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3.95%,主要是因为本期应收账款、存货及支付供应商货款、应付职工薪酬与支付相关费用增加;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162.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首发上市后股本、资本公积以及当年实现的留存收益增加所致;4、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107.06%,主要原因是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余额导致货币资金较去年同期增加,以及业绩增长、生产规模扩大,存货、应收账款、厂房建设投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国内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的代表性企业之一,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探索,在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尤其在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已具有较高的制造和技术水平,得到了国内外知名客户的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组建了海外现场应用技术团队,由具有轻型电动车领域多年经验的外籍资深工程师担任公司全球 FAE高级经理,更加贴近海外客户,了解行
6业最新技术发展趋势。同时,公司技术研发进一步加强,增强和完善了磷酸铁锂
电池的 SoC算法、低功耗蓝牙通讯技术、锂离子电池仿真技术等核心技术。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拥有301项专利,其中32项为发明专利,另拥有软件著作权46项。
七、研发支出的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9902.41万元,较2020年增加3807.81万元,增幅62.48%。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47%,与2020年度研发费用率4.26%相比,增加0.21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1年,公司新增知识产权83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专利43件,外观设计专利23件,软件著作权13项。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2021年6月7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603805424.54
减:发行费用24265566.06
募集资金净额579539858.48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266856378.88
减:手续费0.00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243036.44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7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包含购买理财,318926516.04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博力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1年
合计持股度的质序直接持股数间接持股数合计持姓名职务数量(万押、冻号量(万股)量(万股)股占比
股)结及减持情况深圳昆仑
1鼎天投资控股股东4225.00-4225.0042.25%无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
2张志平1987.502542.504530.0060.40%无
核心技术人员
3刘聪副董事长500.002290.832790.8337.21%无
董事、总经
4曾国强-31.2531.250.42%无

5吴伟锋独立董事----无
6王红强独立董事----无
7何启明监事会主席-3.133.130.04%无
8邹波监事-3.133.130.04%无
9彭继权职工监事-5.215.210.07%无
董事会秘
10魏茂芝书、财务负----无
责人核心技术
11黄李冲-10.4210.420.14%无
人员核心技术
12陈志军-3.133.130.04%无
人员
8核心技术13李小兵人员(已离----无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博力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博力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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