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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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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轻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小包子 发表于 2022-4-25 00:00:00 浏览:  33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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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93证券简称:倍轻松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
而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发布《实施问答》,对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
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的会计处理给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
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项目。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公司将按照《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11月颁布的上述《实施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实施问答》要求,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应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据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按此执行,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该变更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影响金额(负数表示减少)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科目2020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
销售费用-9217515.57-3564004.31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营业成本9217515.573564004.31本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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