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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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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运之起始 发表于 2022-4-16 00:00:00 浏览:  41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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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成大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
相关规定,负责成大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已与成大生物签订保荐协议,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
2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成大生物
3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业务情况,对成大生物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2021年度成大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4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的违法违规情况。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2021年度成大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5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生违法或违背承诺事项。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1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2021年度,保荐机构督导成大生物及其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6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承诺。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保荐机构督促成大生物依照相关规定健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7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治理制度。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保荐机构对成大生物的内控制度的设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成大生
8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物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保荐机构督促成大生物严格执行信息披
9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文件。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保荐机构对成大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进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10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
2021年度,成大生物及其控股股东、实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11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未发生该等事项。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2021年度,成大生物及其控股股东、实
12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
2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2021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成大生物
13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问题事项。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
1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2021年度,成大生物未发生相关情况。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
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
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15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工作质量。
上述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
162021年度,成大生物不存在前述情形。
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
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1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成大生物存在重大问题。
3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宏观环境风险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随着新冠病毒的持续变异而在全球继续蔓延,尽管国内的疫情防控效果较好,但依旧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压力,国内经济随着疫情有效防控而平稳发展,经济增长也领先全球,但疫情还会对国内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疫情蔓延和防控期间,公司及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均会受到一定程度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长期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拥有的“生物反应器规模化制备疫苗的工艺平台技术”构成了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随着生物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疫苗产品的研发和相关工艺技术也在不断进步。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前瞻性的研发和工艺技术研究,则未来存在长期技术迭代的风险。
(三)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侵害的风险
疫苗企业的核心技术是企业在行业内保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公司经长期的积累,已沉淀形成一系列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但假如公司保密及内控体系运行出现瑕疵,公司相关技术机密泄露或专利遭恶意侵犯,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存在的风险
疫苗产品具有研发周期长、技术难度大、研发风险高等特点,公司在研疫苗获得监管部门上市批准之前,需要进行大规模临床试验以证明在研疫苗对人体的安全性及免疫原性。临床试验能否顺利实施及完成受较多因素影响,包括监管部门审批、临床试验设计和患者招募等多个环节,可能耗时多年才能完成,且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在研项目存在临床进度不达预期甚至失败的风险。公司在研疫苗获得监管部门上市批准之后,能否顺利实现产业化和商业化也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无法顺利产业化和商业化的风险。
4(五)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随着生物医药行业的不断发展,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断加剧,维持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吸引更多优秀技术人员的加盟是公司长期保持技术创新优势和加强未
来发展潜力的重要基础。如公司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可能造成部分在研项目进度推迟甚至停止,无法进一步开发新的在研项目,给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六)产品结构相对单一的风险公司目前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于人用狂犬病疫苗及乙脑灭活疫苗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公司长期重视研发投入,依靠自有核心技术和研发力量,专注于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传统疫苗的升级换代和创新疫苗的研发,并围绕国家疫苗供应体系规划积极推进多联多价疫苗的开发,进一步拓展产品组合。
公司现已取得多项研发的阶段性成果,如在研疫苗项目研发成功并顺利实施商业化生产,则未来公司产品品种将会得到丰富,有望获得新的利润增长来源,但现阶段公司仍然面临产品结构相对单一的风险,若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销售、市场状况等情况出现异常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七)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的人用狂犬病疫苗是拥有5针法和Zagreb2-1-1注射法两种接种程序的人
用狂犬病疫苗,在全球累计使用超过4亿剂次,使用人群超过9千万人次。公司的乙脑灭活疫苗为中国唯一在售的国产乙脑灭活疫苗产品。但随着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批准文号和批签发数量的增加,将导致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的竞争加剧,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5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2088043469.781995575513.964.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892490658.44918193965.36-2.80
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862518502.00844543990.252.13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06376172.18859553171.62-41.09
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9352015548.094118145455.91127.09

总资产9792731456.064478317436.27118.67
(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2021年12月2020年12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31日31日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342.45-4.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342.45-4.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2.262.250.44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8824.59减少7.71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6.3122.62减少6.31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4.9111.14增加3.77个百分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804.35万元,同比增长4.63%;主要系公司的
人用狂犬病疫苗销售额稳健增长所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9249.07万元,同比下降2.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86251.85万元,同比增长2.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原因系公司主要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了8850.58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637.62万元,同比减少41.09%,主要原因是公司客户受新冠疫情影响,回款不及时导致回款周期延长,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同时,公司加大营销推广力度,经营性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总资产为979273.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为935201.55万元,较期初分别增长118.67%及127.09%,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4.4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7.71个百分点。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等指标在报告期内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公司自国外引进的生物反应器大规模细胞培养生产疫苗技术,在消化、吸收基础上,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出生物反应器规模化制备疫苗的工艺平台核心技术,从而实现疫苗的规模化生产,生产出优质的疫苗产品。基于人用疫苗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已初步完成了细菌疫苗技术平台、病毒疫苗技术平台和多联多价疫苗技术平台的建设。公司的细菌疫苗技术平台包括细菌多糖结合技术和OMV技术。公司的病毒疫苗技术平台包括VLP等核心技术。公司的多联多价疫苗技术平台,将以公司乙脑灭活疫苗和正在研发的系列流脑结合疫苗为基础,组成公司创新联合疫苗的系列产品。
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可以采用Zagreb2-1-1和Essen5针注射法两种接种免疫程序,Zagreb2-1-1注射法相比于Essen5针注射法将必须的五次就诊减少为三次、必需剂量从五支减少为四支,从而节省了一支疫苗费用,并完成全程免疫的时间从28天缩短到21天,不但确保了免疫效果而且极大的方便了患者。
2、研发优势
公司具备独立自主的研发能力,建立了独立的研发平台和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拥有能够支撑公司持续研究创新的研发场所和研发设施,已取得一系列的技术成果。公司已经建成细菌疫苗、病毒疫苗和多联多价疫苗三大研发技术平台,拥有20余种在研疫苗产品。公司拥有170人的研发团队,在北京和沈阳均设有研发中心,其中北京研发中心侧重于开发细菌疫苗和多联多价疫苗,而沈阳研发中心侧重于开发病毒疫苗并设有疫苗研发中试车间。
7公司坚持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同时公司与全球知名的学术机构和企业进行
合作研发,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侧重研发重磅创新品种。公司建立了一整套合作机构筛选、评价和管控的机制,保证了高效的项目合作。基于研发优势,预计未来公司将不断有在研项目转化为上市产品,为公司持续发展和价值增值奠定坚实基础。
3、品牌优势
在生物制药领域,公司的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人用乙脑灭活疫苗以“成大速达”及“成大利宝”的品牌名称来开展业务,“成大速达”在国内外累计超过九千万人份的使用经验,全程规范处置未见失败病例报告,这得益于公司产品良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获得业界与市场的高度认可。人用狂犬病疫苗自2008年以来于中国出售的所有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中销量稳居第一,人用乙脑灭活疫苗是目前中国市场上唯一在售的灭活乙脑疫苗。
4、销售优势
公司拥有竞争力较强的国内销售团队和国际销售团队,面向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开展销售业务。国内销售团队由近300名专业销售人员组成,通过采取自营团队为主导、推广商为辅助的营销模式,已形成覆盖除港澳台地区外所有省份、自治区及直辖市的营销网络,为近两千家区县级疾控中心提供疫苗产品,通过组织学术会议和开展产品上市后临床研究等方式开展专业化推广服务。国际销售团队在国内起步较早且处于领先地位,通过海外经销商进行业务拓展与销售服务,营销网络覆盖泰国、印度、埃及和菲律宾等一带一路沿线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不适用。
七、研发总体情况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总体情况公司专注于发展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传统疫苗的升级换代和创新型疫苗的
8研发,并围绕国家疫苗供应体系规划积极推进多联多价疫苗的开发,目前拥有20
余种在研疫苗产品,包括常规疫苗品种、创新疫苗品种和多联多价疫苗品种。其中四价鸡胚流感病毒裂解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A群C群脑膜炎球菌
多糖结合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和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等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将在未来几年内陆续上市。公司持续增强自主研发团队的综合实力,拥有一支170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自有研发团队,具备丰富的疫苗研发及产业化经验。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加快多项处于临床试验阶段产品的研发进程,以及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产品开发进程,未来将聚焦于加速完成在研产品的产业化。成大生物与全球领先学术机构合作扩充研究资源,与国内外领先企业进行合作研发,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侧重于研发重磅创新品种,并将继续引进技术或共同开发新型疫苗及其他生物制品,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研究进展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是否属于研发项目是否药(产)品适应症或功中药保护研发(注册)
(含一致性注册分类处方名称能主治品种(如涉所处阶段评价项目)药
及)用于预防由
b 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感
b 型流感嗜 b 型流感嗜
染(包括脑膜进行Ⅰ期临血杆菌结合血杆菌结合3.3类是否
炎、肺炎、败床试验疫苗疫苗
血症、蜂窝组
织炎、关节
炎、会厌炎等)。
用于预防 A
A 群 C 群脑 A 群 C 群脑 群和 C 群脑
进行Ⅰ期临
膜炎球菌多膜炎球菌多3.3类膜炎球菌引是否床试验糖结合疫苗糖结合疫苗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9是否属于
研发项目是否药(产)品适应症或功中药保护研发(注册)
(含一致性注册分类处方名称能主治品种(如涉所处阶段评价项目)药
及)
预防 H1N1、
H3N2、B四价鸡胚流四价鸡胚流
(V)、B(Y) 进行Ⅲ期临
感病毒裂解感病毒裂解3.3类是否株病毒感染床试验疫苗疫苗引起的流行性感冒。
甲型肝炎灭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活疫苗(人用于预防甲完成Ⅰ期临
3.3类是否
二倍体细二倍体细型肝炎病毒床试验胞)胞)冻干人用狂冻干人用狂
犬病疫苗犬病疫苗用于预防狂进行Ⅰ期临
3.3类是否(人二倍体(人二倍体犬病。床试验细胞)细胞)预防由本品包括的13种血清型(1、3、
4、5、6A、
13价肺炎
13 价肺炎球 6B、7F、9V、 Ⅰ期临床样
球菌结合疫3.3类是否
菌结合疫苗 14、18C、 品制备阶段苗
19A、19F 和
23F)肺炎球
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用于预防因人乳头瘤病毒(HPV)6
型、11型、
16型、18型、
31型、33型、
15 价 HPV 15价HPV疫 35 型、39 型、 IND 申请阶
1.4类是否
疫苗苗45型、51型、段
52型、56型、
58型、59型
和68型所致
的持续感染,及由上述型
别 HPV 感染
10是否属于
研发项目是否药(产)品适应症或功中药保护研发(注册)
(含一致性注册分类处方名称能主治品种(如涉所处阶段评价项目)药
及)
所致的 CIN、
VIN、VaIN、
AIN、宫颈
癌、阴道癌、
外阴癌、肛门癌和生殖器
疣(尖锐湿疣)等疾病的免疫预防。
预防有本品包括的20种血清型(1,3,4,5,6A,6B,7F,8,9V,10A,
20价肺炎
20 价肺炎球 11A,12F,
球菌结合疫1.4类是否临床前试验
菌结合疫苗 14,15B,苗18C,19A,19F,22F,
23F,33F)肺
炎球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决定停止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多肽疫苗项目的研发,对该项目履行结项程序。
2020年1月我国新冠疫情爆发,同年2月公司决定立项研发新冠疫苗。公司经
过慎重考虑,决定开发新冠病毒多肽疫苗,与具有SARS-CoV病毒多肽研究技术储备的清华大学药学院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进行新冠病毒多肽疫苗的临床前研究。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清华大学共同申报发明专利13项,均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阶段,顺利完成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研发的新冠病毒(COVID-19)多肽疫苗,在实验数据
11上未产生对德尔塔、奥密克戎等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具有突出防控的优势。鉴于该
项目尚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且多肽疫苗技术难度大,出于时间、经济成本和收益的考虑,公司决定不再进行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多肽疫苗项目的进一步开发。
3、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2021年度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具体如下: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类别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发明专利919115实用新型专利827551外观设计专利0011软件著作权0000其他0000合计17316767
注:上表不包括已过期的实用新型专利1个和外观设计专利3个。
4、研发投入情况
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具体如下:
单位:元
科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237732767.36222367874.726.91
资本化研发投入73666853.55--
研发投入合计311399620.91222367874.7240.04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增加3.77个百分
14.9111.14例(%)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23.66--
报告期内,全年公司研发投入311399620.91元,同比增长40.04%,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91%。研发投入总额同比增加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加快新产品研发活动,四价鸡胚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进入三期临床。三期临床期间,生产工艺放大及参数调整、参与员工人数增加、临床样品生产数量和原辅料投入增加等诸多因素导致公司研发投入增加。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不适用。
12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581500000.00
减:发行相关费用240120566.26
募集资金净额4341379433.74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812418034.31
减:用于现金管理余额3250000000.00
加: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置换金额182489723.3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227685.12
加: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9953066.2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92631874.2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开户银行账号存款余额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115556888888875264218599.89
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21249027960108332753640.33
东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330518155884930240583.33
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495508800328387002771732132.94
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
521206001001300053612164864840.08
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633630123128822077.63
大连分行
合计492631874.20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13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辽宁成大持有成大生物54.67%的股份,为成大生物的控股股东,辽宁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注)持股情况李宁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0股。
直接持有公司0股,通过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张庶民董事、总经理(离任)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2.77万股。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杨旭直接持有公司657.49万股。
秘书(离任)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副
高军直接持有公司233.16万股。
总经理(离任)崔琦董事直接持有公司0股。
邱闯董事直接持有公司0股。
陈克兢独立董事直接持有公司0股。
张克坚独立董事直接持有公司0股。
刘晓辉独立董事直接持有公司2.00万股。
李革监事会主席直接持有公司0股。
李程职工代表监事直接持有公司0股。
直接持有公司0股,通过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刘颖丽职工代表监事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62万股。
14姓名职务(注)持股情况
毛昱总经理、副总经理(离任)直接持有公司0股。
袁德明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35.00万股。
杨俊伟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0股。
副总经理、首席医学官、
周荔葆直接持有公司47.62万股。
核心技术人员
白珠穆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57.42万股。
WEIQIANG
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SUN(孙韦 直接持有公司 0 股。核心技术人员
强)
陈新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51.44万股。
崔建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直接持有公司0股。
直接持有公司8.20万股,通过辽宁成大生物股份孙述学核心技术人员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03万股。
刘蕴华财务总监(离任)直接持有公司246.41万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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