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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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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股淘沙 发表于 2022-4-20 00:00:00 浏览:  42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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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7证券简称:吉大通信公告编号:2022-017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通讯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湖畔诚品9栋”仍处
于全封闭管理、无法进入的状态,故本次会议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通讯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伟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方式出
1席的股东有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7293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6372%。
为提高会议效率、便于计票,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前述股东也以网络形式进行投票,故本次会议无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进行现场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705226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38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85153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548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0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9%;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二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5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9%;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6%;弃权1100股(其中,
2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7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62%;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30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三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5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9%;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7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62%;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30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四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5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9%;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7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62%;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30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第五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六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七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2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4%;反对9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4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86%;反对4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685%;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八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5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9%;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7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62%;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30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九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同意70427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0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9%;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2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4%;反对1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1%;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4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86%;反对10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二项决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6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5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9%;反对9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5%;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7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62%;反对9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391%;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8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0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9%;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0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9%;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三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2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4%;反对1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1%;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4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86%;反对10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四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
10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五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六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15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七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0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9%;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十八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0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9%;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2第十九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2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4%;反对10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1%;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4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86%;反对10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二十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二十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27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同意8419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7%;反对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107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之需要,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顾珈妮律师、吕维斯律师通过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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