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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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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生活 发表于 2022-5-13 00:00:00 浏览:  40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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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3证券简称:广博股份公告编号:2022-018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提议召开)
3、会议主持人:王利平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
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
5月12日下午3:00。
5、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1方式召开。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广博工业园会议
室8、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274406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60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4379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55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为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14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5%。
2、会议由王利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2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406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4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406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4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39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3东所持股份的98.7872%;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21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39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72%;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39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72%;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39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72%;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39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72%;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8、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8438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72%;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联股东王利平、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君平(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85953676股)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公司董事基本薪酬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39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72%;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公司监事基本薪酬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39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72%;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439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8.7872%;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党亦恒、曹寅出席本次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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