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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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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2-5-20 00:00:00 浏览:  43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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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22-037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1、2022年4月6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具体方案为: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4577476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70元(含税),总计派息172042336.27元。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577476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第 1 页 共 4 页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6日
除权除息日:2022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第 2 页 共 4 页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220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8*****489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308*****475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408*****245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508*****663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6楼证券事务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冰峡、胡茜
咨询电话:0755-86225886、0755-26094882
传真电话:0755-8622577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3页共4页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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