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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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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数控: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韶华流年 发表于 2022-5-17 00:00:00 浏览:  41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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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1证券简称:华中数控公告编号:2022-036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17日
13: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652634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845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股份
652044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81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股份5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97%;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股份6394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83%。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吉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652044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4%;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7%;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9%。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652044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4%;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7%;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9%。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652044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同意633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4%;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7%;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9%。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652044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4%;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7%;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9%。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652044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
反对5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4%;
反对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二
以上同意,获得有效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卓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及武汉华中科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合计
3持有公司54160513股股份,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110439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6%;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4%;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7%;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9%。
7、审议通过了《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公司董事长陈吉红先生为关联股东,持有公司3100500股股份,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621039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
反对5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4%;
反对5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陈吉红先生及朱志红先生为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4708195股股份,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604962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6%;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
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5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4%;
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7%;
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9%。
9、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关于提名杨建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6520443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得票633573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4%。杨建中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9.02关于提名陈程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6520443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得票633572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74%。陈程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关于提名王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6520483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获得633613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7%。王璇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谭四军及程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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