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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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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安静 发表于 2022-5-12 00:00:00 浏览:  3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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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人民币4000万元上限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首发超募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5、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振华、周婉婷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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