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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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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浩瀚 发表于 2022-5-18 00:00:00 浏览:  47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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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5证券简称:东南网架公告编号:2022-04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有公司股份15951546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14959819.40元=1149598194股×0.1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现
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8631元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98631元/股=114959819.40元÷1165549740股)。
综上,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631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1、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1655497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149598194股作
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114959819.40元。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5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方案自披露起至实施期
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951546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5951546股后的11495981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59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
208*****694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815郭明明
400*****504徐春祥
500*****155周观根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3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咨询联系人:张燕
咨询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电话:0571—8278335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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