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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购:苏宁易购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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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购:苏宁易购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扬少 发表于 2022-5-24 00:00:00 浏览:  3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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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ST 易购 公告编号:2022-027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易购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明端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255690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5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1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3608282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4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3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47407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14%;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共2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66330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9%。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明端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蔡含含律师、林亚青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1至提案10、提案12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提案8、提案9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案8关联股东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提案9张近东先生、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提案10关联股东任峻先生回避表决。
提案11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62410376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反对票14102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弃权票5500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52416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514%;反对票1410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80%;弃权票550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6%。
提案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62410627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反对票140826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弃权票5446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52441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523%;反对票14082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73%;弃权票544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
提案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62409653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反对票141796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弃权票5450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5234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487%;反对票14179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09%;弃权票545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
提案4:《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赞成票6240919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反对票14225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弃权票545470
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5229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469%;反对票14225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26%;弃权票545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
提案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62413054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反对票142682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弃权票116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526841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614%;反对票14268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43%;弃权票116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4%。
提案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票6241540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反对票136047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弃权票5450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52919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02%;反对票13604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094%;弃权票545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04%。
提案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6240714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反对
4票14263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弃权票7122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52093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393%;反对票14263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341%;弃权票712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67%。
提案8:《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票43815180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反对票129695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弃权票125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53973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097%;反对票12969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856%;弃权票12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7%。
提案9:《关于公司与金服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票4217654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反对票138776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弃权票1168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53074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760%;反对票13877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96%;弃权票116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4%。
提案10:《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5赞成票62235875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反对
票154134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弃权票118818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39773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780%;反对票15413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771%;弃权票11881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449%。
提案1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6229545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反对票14692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弃权票11452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40924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211%;反对票14692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501%;弃权票114524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288%。
提案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赞成票6229079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反对票151570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弃权票114532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40458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036%;反对票15157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75%;弃权票11453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288%。
6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蔡含含律师、林亚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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