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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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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永恒forever 发表于 2022-5-24 00:00:00 浏览:  3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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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0证券简称:韵达股份公告编号:2022-03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339名激励对象
办理相关解锁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核查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公司内部事务管理系统以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8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6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首次授予35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634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3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获授的301879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锁事宜。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按照公
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33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8、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5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7元/股。因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2021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60分(含)但低于80分,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20%,即531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7元/股。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于近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上述2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8310股限制性股票开展回购注销工作,回购价格为7.97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锁定期即将届满
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50%。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5月28日,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上市日为2021年6月18日,公司首次授予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2年6月18日届满,公司拟于上述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按规定比例解锁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符
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具体如下:
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足解锁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2021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
以2020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为基数,2021年度完成快184.02亿件,较2020年度完成快递业务量增长率不低于30%;或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递业务量141.44亿件,增长率超为基数,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过30%,满足解锁业绩考核条公司的平均增长率。件。4、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2021年度,336名激励对象年度年度绩效考核分数>=80分,对应解锁比例为100%;绩效考核分均达到80分以上,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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