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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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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stock 发表于 2022-5-25 00:00:00 浏览:  28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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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31证券简称:优博讯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公司股份33613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3304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2.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调整后,以现有总股本
33104767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330400股后的32671727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05144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16503928.50/
(331047670-4330400)*10]。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前后公司
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以公司总股本331047670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现金红利应以0.049853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0.0505144*(331047670-4330400)/331047670=0.0498536元]。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8536元/股。
1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330078570股(截止2022年4月8日的总股本为331047670股,剔除回购专户969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503928.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
公司股份3361300股。公司回购事项已于2022年5月12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3304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调整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05144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16503928.50/(331047670-4330400)*10]。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2022年5月20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330400股后的3267172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514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2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463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102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51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1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2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8*****955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8*****954斯隆新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3 07*****069 CHEN YIHAN3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
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330400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调整后,以现有总股本33104767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330400股后的3267172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505144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16503928.50/(331047670-4330400)*10]。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以公司总股本331047670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现金红利应以0.049853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0.0505144*(331047670-4330400)/331047670=0.0498536元]。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8536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6楼
咨询联系人:王腾、张佳佳
咨询电话:0755-22673923
4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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