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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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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22-5-7 00:00:00 浏览:  39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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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4证券简称:嘉欣丝绸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设立基金的概述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加大公司在科技和创新领域的投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与普通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子今投资”)等共同投资设
立海南嘉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投资拥有核心技术能力、盈利模式清晰稳定的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
材料、环保、医药等行业中处于快速成长期和扩张期的企业。
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61660万元,普通合伙人子今投资认缴出资人民币33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其他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5733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总经理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或在该基金中任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0FNX6M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时间:2017年4月27日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152
7.执行事务合伙人:柳小娟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9.股东结构:
认缴出资额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万元)
1柳小娟普通合伙人41041%
宁波卓胜企业管理合
2有限合伙人30030%
伙企业(有限合伙)
3简中华有限合伙人29029%
合计1000100%
10.主要投资领域:先进制造、高端装备、消费医疗、环保、TMT等产业领域。
11.基金管理人备案情况:子今投资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备案编号P1063916。
1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子今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有限合伙人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宁波浩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宁波浩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GT3X01L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9-07-31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二号3364室
(7)法定代表人:孙永根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2.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1)企业名称: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13377350P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1999-06-30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谊大厦1501室
(7)法定代表人:徐立勋
(8)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3.深圳市中装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深圳市中装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FLD43G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7-04-11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
A座1501-A
(7)法定代表人:庄展鑫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开发及销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展览展示策划;从事计算
机、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国内贸易;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4.庄浩
(1)姓名:庄浩
(2)居民身份证号码:3506************27
5.李传海
(1)姓名:李传海
(2)居民身份证号码:3306************39
6.邵静(1)姓名:邵静
(2)居民身份证号码:3207************81
7.宁波乔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宁波乔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7JTWWB6J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时间:2022-03-02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七星路88号4幢一层E0001
(7)法定代表人:张子茜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
8.海南亿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海南亿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MA5TXDC557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时间:2021-03-30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169号24号楼三楼304-29
(7)法定代表人:方天亿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9.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7883661704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时间:2006-05-25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道浦路东侧长江路北侧
(7)法定代表人:徐新建(8)经营范围:新能源实业投资、技术开发与服务;展览展示策划、会务
会议服务;搪瓷制品、电子器件制造;生物质新能源技术研发及相关设备、配件生产。
10.王耀宗
(1)姓名:王耀宗
(2)居民身份证号码:3306************1X
11.简中华
(1)姓名:简中华
(2)居民身份证号码:3622************13
12.罗邦毅
(1)姓名:罗邦毅
(2)居民身份证号码:3326************7X
上述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拟投资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海南嘉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61660万元人民币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出资认缴: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
1普通合伙人3300.5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宁波浩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32.44%
3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16.22%
深圳市中装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
4有限合伙人60009.73%
限公司
5庄浩有限合伙人40006.49%
6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6.49%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万元)(%)
7李传海有限合伙人33305.40%
8邵静有限合伙人30004.87%宁波乔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9有限合伙人20003.24%限合伙)海南亿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10有限合伙人20003.24%限合伙)
11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3.24%
12王耀宗有限合伙人20003.24%
13简中华有限合伙人20003.24%
14罗邦毅有限合伙人10001.62%
合计61660100%
6.出资进度:全体有限合伙人需分三期缴付认缴出资,首期实缴出资为其
认缴出资额的35%,第二期实缴出资为其认额的35%,第三期实缴出资为其认额的
30%。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月后,普通合伙人将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向每一有限
合伙人另行发出缴款通知,各有限合伙人应按缴款通知的要求足额付第二期、第三期出资。
7.基金期限:本基金期限为七年,前三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三
年为“退出期”,退出期届满后的一年为“清算期”。特殊情况下,当个别投资项目难以实现正常退出时,经合伙人会议决定退出期可延长一年。
8.投资方向:拥有核心技术能力、盈利模式清晰稳定的先进制造、新一代
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医药等行业中处于快速成长期和扩张期的企业。
9.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订时间:2022年5月5日
2.出资总额: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1660万元。
3.出资缴纳时间
全体有限合伙人需分三期缴付认缴出资,首期实缴出资为其认缴出资额的35%,第二期实缴出资为其认额的35%,第三期实缴出资为其认额的30%。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月后,普通合伙人将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向每一有限合伙人另行发出缴款通知,各有限合伙人应按缴款通知的要求足额付第二期、第三期出资。
本合伙协议签署后,普通合伙人将及时向每一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缴款通知应列明该有限合伙人应缴付的金额和缴款的期限等信息。除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各有限合伙人应在缴款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付出资。
4.管理费
作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的对价,自首次交割日起六年,合伙企业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年度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投资期内,每12个月的管理费应为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
(2)退出期内,每12个月的管理费应为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扣除已
退出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后的余额的2%。
(3)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5.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全体合伙人一致认可,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事务;经合伙人会议审议后,改变合伙企业的期限;
(2)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作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取
得、持有、管理、维持和处置合伙企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等;
(3)代表合伙企业行使作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相关权益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并行使表决权;
(4)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或适合的一切行动;
(5)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6)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向合伙企业提供服务;(7)为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或合伙企业费用决定合理的预留;
(8)为合伙企业的利益提起诉讼、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谈判、和解、采取其他法律行动或履行其他法律程序;
(9)采取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
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10)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及税务监管的要求,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1)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履行协议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而无
需任何合伙人或其他人士的任何进一步行动、批准或表决;
(12)采取为实现合伙企业目的、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符合适用法律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行动。
6.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
(2)获取本协议所述的定期报告;
(3)按照本协议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
(4)按照本协议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权益的权利;
(5)按照本协议决定普通合伙人除名和更换的权利;
(6)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7.投资范围及运作方式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股权投资及可转换为股权的权益投资等方式实现本合伙企业资本增值。
主要投资于拥有核心技术能力、盈利模式清晰稳定的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
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医药等行业中处于快速成长期和扩张期的企业。
8.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的投资和运营将受到以下限制:
(1)合伙企业单个投资标的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认缴总额的25%;单个投资标
的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其总股本的10%;
(2)合伙企业不得从事在证券交易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卖流通股股份等
短期套利或投机的交易行为;但为免疑义,合伙企业从事下列交易行为不受限制:
(i)从其所投资项目退出时进行的证券交易;(ii)战略投资;(3)合伙企业不得直接投资且持有不动产;
(4)不得从事保险、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赞助和捐赠;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5)合伙企业不得从事适用法律或有管辖权的监管部门禁止合伙企业从事的其他投资行为。
9.分配顺序及分配原则首先,成本返本。向全体合伙人按照依据本协议确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每一合伙人截至该分配时点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已缴付至本合伙企业但尚未获得返还的实缴出资总额;
其次,优先回报。向除跟投平台之外的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其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年化单利8%的年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合伙人每一期实缴出资额的实际到账之日起至该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再次,绩效收益。向普通合伙人分配超额收益(可供分配收入中超过投资本金和年化单利8%的优先回报后剩余的部分,为“超额收益”)。若有限合伙企业实现年化单利大于8%,则普通合伙人可参与分配超额收益。普通合伙人的绩效收益为截至本次分配时超额收益的20%;超额收益的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10.退出机制
投资项目的退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1)被投资企业在符合上市条件时可以申请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普通合伙人可以依法通过证券市场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份;
(2)被投资企业的股份、股权、资产或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上市公司;
(3)与被投资企业或其大股东签订股权/股份回购协议,由其在一定条件下
依法回购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股权/股份;
(4)被投资企业清算;
(5)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出方式。11.协议生效、终止
本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自合伙企业期限届满清算结束后终止。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参与共同设立的基金主要投资于先进制造、信息技术、新能源、新
材料、环保、医药等领域内,具备领先技术、有持续盈利能力、管理团队优秀、财务健康、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处于快速成长期和扩张期的企业。有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加大公司在科技和创新领域的投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基金尚未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产品备案登记,投资参与方资金尚未到位,后续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在投资过程中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投资回报期较长,资金流动性较低,无法达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督促子今投资积极履行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市场情况,关注基金资金募集后管理情况,关注标的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公司也将积极关注合伙企业的运作情况,督促执行事务合伙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额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不在该基金中担任职务。
2.本次合作投资事项不涉及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
整性和业务独立性。
3.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在后续进展过程中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海南嘉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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