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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鳌科技: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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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鳌科技: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海风云 发表于 2022-5-25 00:00:00 浏览:  37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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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1证券简称:古鳌科技公告编号:2022-065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1090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90000股后的346744639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2、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
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3478346.39元;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参与权
益分派总股本×10=3478346.39元÷346744639股×10=0.100314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0000元
/股(其中,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478346.39元÷347834639=0.100000元/股)。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3478346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1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78346.39元(含税);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权益分派方案调整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2年5月20日回购公司股份109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32、2022-0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应剔除计算。因此,公司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减少
1090000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仍为
3478346.39元。
(2)相关参数计算
调整方案前,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参与权益分派总股本×
10=3478346.39元÷347834639股×10=0.100000元。
调整方案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3478346.39元;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参与权益分派总股本×10=3478346.39元÷346744639股×
10=0.100314元。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90000股后的3467446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31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28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2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6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3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823陈崇军
201*****026姜小丹
301*****340章祥余
403*****360李瑞明
502*****557侯耀奇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3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0000元/
股(其中,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478346.39元÷347834639=0.100000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225弄6号
咨询联系人:刘鹏
咨询电话:021-22252595
传真电话:021-22252662
八、备案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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