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曲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核查,曲成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曲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吴玉普沈八中饶艳超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