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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相关标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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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相关标准的说明

零零八 发表于 2022-5-26 00:00:00 浏览:  25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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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项规定
相关标准的说明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自2022年5月12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项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重组停牌前或者重组方案首次披露前二十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相关情况及由此产生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本
次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深证成指、医药流通(申万)的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项目涨跌幅
(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11日)英特集团(000411.SZ) 13.55 13.68 0.96%
深证成指(399001.SZ) 11959.27 11109.48 -7.11%
医药流通(申万851542)3309.073113.37-5.91%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8.07%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涨跌幅6.8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
项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
组》第十三条第(七)项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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