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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
红淖铁路公司92.7708%股权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5月25日召
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92.770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定的情形。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情形。
3.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评估方法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与公司及本次交易对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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