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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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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枫叶 发表于 2022-5-24 00:00:00 浏览:  37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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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3证券简称:汉宇集团公告编号:2022-029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0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82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上述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a: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422石华山
208*****928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306*****907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401*****546马春寿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咨询联系人:石胜美
咨询电话:0750-3839060
传真电话:0750-38393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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