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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乘泽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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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乘泽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平淡 发表于 2022-6-7 00:00:00 浏览:  44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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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2—1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乘泽
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2021年4月21日,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乘泽”)分
别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基金”)以及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基金”)签订了《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约定浙江乘泽分别以大宗交易方式分步受让上述主体持有的全部德豪润达股份(共211782247股),并在该等股份交割前,由浙江乘泽行使上述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详见2021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签署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5月17日发布的《关于实施相关条款的通知》,各方无法分别继续按照《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原定的交易期限完成目标股份的转让,因此浙江乘泽与建信基金、北信基金、国寿基金于2022年6月1日协商签订了《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对《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中的股份转让方式进行调整,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2、价款支付安排随之调整为股票过户前支付目标股份转让价款的50%、股份
完成交割后三十日内支付剩余50%转让价款。《补充协议》为各《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不可分割部分,具有与各《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各《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之约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各《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之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未规定内容的,仍应分别根据各《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乘泽近期将与建信基金、北信基金、国寿基金配合办理协议转让相关手续,受让上述基金公司持有的全部德豪润达股份(共211782247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签订《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告知函;
2、《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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