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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81名激励对象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4.999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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